省农委副主任包维国出席培训班并作重要讲话。
他指出:2015年是国家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第二年,省农委 不断加大培育力度,扩大培育试点范围、创新培育模式,并围绕新型职业农民认 定管理,不断探索配套扶持政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新型 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5100万元,省财政补助800万元。全省10 个市(州)、44个县(市、区)承担该项目。全省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172 个、省级实训基地20个,示范县由2014年的15个增加到29个,超过全省项目县的 60%。2015年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47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2765人(含388名 青年农场主),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12705人。
他强调,要科学把握形势,明确“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面临 的任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变压力为动力,进一 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十三五”时期,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摆在更加突 出的位置,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总的要求是,紧紧围 绕“一条主线”,大力实施“两项计划”,突出抓好“三大环节”,努力实现“四个提升”。
“一条主线”,就是“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两 项计划”,就是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 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三大环节”,就是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 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四个提升”,一是有效提升农民职业化素质 能力。通过培育和自身发展,农民的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得到有效提 升,以农为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新型职业农民的收 入水平、社会保障得到普遍提高,农民逐渐成为体面的职业。二是有效提升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通过培育,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骨干 的科学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组织生产经营,不断提 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有效规避和化解市场风险,实现科学 发展和快速发展。三是有效提升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保障能力。要建立投 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信息化手段等基础条件建设,健全完善“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为大规模 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供支撑。四是有效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管理服务能力。
围绕培育各环节,建设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审核、管理和服务一体化的 信息管理系统,为农民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管理考核和全程 跟踪服务。
包维国强调,要切实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今年是“十 三五”的开局之年,国家加大了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这样的支 持来之不易,大家要倍加珍惜。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落实培育环节,加强资 金监管,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总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是体制创新和人才创新的有机结合,中央有要求,发展有需要,农民有愿望。我 们要顺势而为、抓住机遇,鼓足干劲、乘势而上,开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局面。
2016年总体思路是: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 的战略要求,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和促进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 型职业农民,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2016年任务目标是:以需求为导向,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精准培育。
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少于2.5万人,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不少于1.3万人 (含农机合作社带头人900人),现代青年农场主800人,新型职业农民(原专业 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不少于1.1万人。在培训任务落实中,必须要侧重对率先 实现农业现代化核心示范区农民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育,全省2.5万人 培育对象中,贫困村培育对象不少于2000人。
(一)完善培育制度体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完善适合我省省 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 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提高职业农 民自我发展能力。
(二)建立健全培育机制。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机构、培 训单位、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的准入标准,加快建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机械化学校、农民合作社、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各类主体多方参 与、适度竞争的多元化培育机制。(三)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以示范县(含 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区域,带动其他地区,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 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引领,加快培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新型 职业农民。
为保质保量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各地在组织实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工程中,要做到“四个坚持”,并抓好“六个环节”。
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围绕地方主导和特色产业, 加大培育力度,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二是坚持以农民需 求为核心,充分满足职业农民的务农理念需求、政策落实需求和全产业链技术需 求,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三是坚持以规划计划为指引,根据“十三五”职业农民培 育发展规划和制定三年年度计划,按计划实施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四是 坚持以质量效能为重点,实行精准培育,让农民从“被培训”变为“要培训”。
六个环节:一是开展调查摸底,锁定培育对象。各地农业部门要依托 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摸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现有务农农民中有意愿成 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情况,建立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二是遴选培训机构, 组建师资队伍。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遴选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 间学校),遴选一批高水平师资、吸纳一批“土专家”、“田秀才”进入师资库,建 立考核管理机制,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三是创新培训方式,落实培训环节。
探索国外研修、省外培训及实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在线教学等形式, 开展精品培训,做到培训出精品、出能人,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探索 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和在线管理考核等新型服务模式,全面实行“一点 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四是完善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管理。没有开展新型职业 农民认定工作的县市,要按照2015年初省农委出台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 尽快出台认定文件并开展认定工作,磐石市、东辽县、洮南市、通榆县、和龙市 等市县都是当地政府出台认定管理办法。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工作,做到标准统 一,程序公开,透明公正。五是强化跟踪服务,落实扶持政策。依托农业科研院 所和涉农院校组建导师服务团队,抓导师团队建设。依托农技推广机构建立入户 指导机制,抓技术指导团队建设。依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抓实训基地建设。全面整合农业系统内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 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出台针对性强的地方扶持政策。六是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 金监管。各项目县农业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禁以现金或 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各县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 行严肃处理。项目县财政部门对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及其使用监管负责。
培训班上,榆树市农业局、永吉县农业局、吉林市农广校、九台区农 机校相关负责人及青年农场主刘英奎做了经验介绍,省阳光办主任张云学针对 《吉林省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作了详细解读。会议由省农委 科教处副处长侯宇心主持。(省阳光办供稿) 来源: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6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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