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3月14日全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市创卫办的具体安排,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组创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以实施城市清洁工程为突破口,力争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全面提高市容环卫工作水平,营造整洁美观、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机构
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组领导小组:
市级牵头领导:xx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联系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主 任:xx
副主任:xx
成 员:xx
三、责任划分
(一)城市四区政府:市容环境卫生实行属地管理,区政府对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负总责;整治好河港堤坝的卫生,配合抓好"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全面清理小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入城口等处的卫生死角,健全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制度,配备相应的环卫设施;大力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和门前三包,严格处罚乱倒垃圾行为;实行生活垃圾密闭运输,杜绝"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全部送南郊生活垃圾场处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卫设施设备建设添置任务;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地整治,规范渣土运输管理,查处渣土运输违规现象;除城区主次干道、入城口、风光带两侧临街建筑物上私自加盖的房屋、窝棚,清除屋顶垃圾和杂物,改建一批坡面屋顶和屋顶花园;拆除主干道临街建筑物上凸出外墙破旧雨阳棚,规范空调外机、各类管线设置;整治居民小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环境卫生等问题。
(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督促检查城市四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落实;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搞好公园、绿化带内卫生和"四害"防治;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人行道平整完好,排水畅通;路灯早、晚开闭灯及时,路灯亮化率≥98%;加强维护,城市亮化照明设施完好,设施完好率≥96%;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户外广告上有创卫方面的公益广告;主次干道上的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出租车的车容车貌整洁美观,出租车车内、车外要做好创卫公益宣传;加强出租车司机创卫
教育;加大对广告牌匾、非法摩的、渣土、市政灯饰园林等方面的集中整治,指导城市四城管执法大队开展工作,规范市容秩序;本机关并督促直属单位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三)市建设局:加强
建筑工地管理,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负责小街小巷的改造,主次干道路面改造;督促自来水、燃气企业在进行管道抢修时规范围档,并保持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清洗现场;负责拆除公交站牌、站亭上的违规医疗广告,规范公交车身广告,负责各公交站亭站牌和公交车辆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会同各区一道抓好主干道的"穿衣戴帽"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入城口公路两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本机关并督促直属单位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四)市工商局:负责"五小行业"的规范管理,店内外卫生干净,不出店经营;配合整治各类集贸市场的卫生;负责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的临街小餐馆、小修理店、小作坊;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户外广告;负责本机关并督促直属单位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五)市商务局:负责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负责督促检查各类超市、商场等商业网点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放心早餐"网点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机关并督促直属单位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六)市交通局:负责各客运货运码头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沙石场的规范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整治临街机动车修理门店;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入城口公路两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整治各类停车场和渣土运输车辆;负责本机关并督促直属单位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七)市水利局:负责湘江河堤卫生管理,确保无成堆垃圾;负责湘江河道的卫生管理,保证无漂浮垃圾;负责本机关并督促直属单位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八)市交警支队:负责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人行道以外车辆停放管理;负责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和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伞行为;负责规范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的行驶线路管理;负责交通信号标志的市容卫生管理;负责交通指示牌上广告规范管理,无烟草、医药、医疗广告;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摩的"非法营运和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抛洒运载物等行为;负责本机关并督促直属单位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九)市企业发展促进局:负责督促检查规模以上企业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机关并督促直属单位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对照标准,全面达标阶段(2008年3月至7月)。各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逐项逐条狠抓落实,限期达标,确保省级调研顺利通过。
2、迎接国家评审暗访阶段(2008年8月至10月)。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举措,全力以赴迎接全国爱卫办对我市创卫工作的暗访,确保暗访不出问题。
3、整改提高,迎接技术评估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围绕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卫工作水平,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一是进一步充实组织机构。专业组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设立
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专业组内各单位要按照市创卫办要求,在3月底之前建立健全创卫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并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3月31日前报市城管执法局创建办),确保各项指标按期达标。二是建立创建工作调度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会议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创卫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将创卫工作目标任务逐层逐级分解到各区、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卫目标责任网络体系,分级管理层层抓,属地管理块块抓,行业管理条条抓,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结合专业组工作职责,着重开展三大整治活动。一是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大环卫、全覆盖、动态化环境卫生保洁,创新管理机制,协调处理好"多把扫帚"问题,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落实背街小巷动态清扫保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保洁无死角、无盲区;进一步规范马路市场和摊点管理,取缔流动摊点;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实现市区无跨门店、无占道摊点;加强对乱张贴、乱涂乱画的整治;实施城市亮化工程,营造卫生城市氛围。二是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禁养家禽家畜等为主要内容的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三是开展农贸市场的整治活动。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加强市场及其周边地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及板报、宣传车、宣传专栏等形式,大力开展创卫宣传,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道全市创卫成果和动态,表扬先进单位和先进
个人,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在《株洲晚报》等媒体设立创卫曝光台,曝光批评不卫生的现象和行为。组织开展"创国家卫生城,争做文明株洲人"系列宣传
活动。广泛发动全市人民共同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专业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就各单位创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创卫工作问责制,对创卫工作进展不力或影响创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