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方面的问题课程的层次设计、内容设计、教学方法的选择是继教材 之后决定学生学习效果的关键 作为面向法律职业的法学专业教育,应当注重实践认知、规范理解、 规则解释、表达能力。而时至今日,中国的法学专业教育仍然没有真正职业化。
从课程设计看,偏重于理论陈述;从教学过程看,很多课堂还是以填鸭式的讲授 为主,教学内容与方法着重于进行概念、原则、条条框框的灌输,而不对法律的 具体规范及规范操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剖析。对于学生增强实践能力,这种教学 方式显然没有太大帮助。
3.与教学单位考核体系的 在法学教育的方向上,法学教育评估的标准是一个很重要的指南。而 现存的法学教育评价指标存在着实践性不足的问题。在学校、法学院的评价体系中,实践教学的内容、发展状况、效果也存在欠缺。学校、法学院的评价或者排 名与这一教学单位能够获得的经费、生源、合作机会等资源紧密相关,而现在的 官方和社会评价体系更注重用那些研究性指标来评价大学、评价法学院,那些片 面强调CSSCI、SSCI发表文章数量的大学评价、法学院排名是很少能想到学生是 不是学到真本领的。很多大学和法学院就不得不片面重视这些理论研究性的成绩, 并且将这种要求转嫁给教师。因而,前述的教师的考核体系绝不是一个孤立的现 象。但这样一来,在教师、学院、学校的精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学生的实践 能力培养就很可能被忽视。
为了我国法学教育的现代化以及增强法学教育实践性,我国法学教育 应该积极的借鉴西方先进国家的法学教育实践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革 与完善。增强法学教育的实践取向,首先需要在观念上树立职业意识,也就是在 整个教学环节中贯彻当代法学的经验与理念,并将这一理念在学生入学之初就传 输给学生,在教学的各个领域体现出面向实践、深入实践、解决实践问题的立场 和方向。
二、教学的具体策略与措施 1.压缩培养规模,明确职业趋向 中国的法学教育,如果试图定位到精英化,制度上的前提在于压缩法 学培养规模。现在的法学教育规模,无论是从师资、教学场所、教学材料等硬件 角度看,还是从学生毕业的巨大就业压力看,都无法实现精英化、职业化的目标。
所以,增强法学教育的实践性,要务在于将培养规模与社会需求的规模大体契合, 并在此前提下明确法学教育的实践方向,坚实奠定法学教育的职业基础。通过专 业认证等手段监控法学教育水平与质量,那些不具备法学人才培养能力的教育单 位应当逐渐退出;那些能够进行法学人才培养的单位必须逐渐提高软硬件水平。
2.增强法学教材的实践性 教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学模式。在教材中,把法律知识与法律操 作过程结合起来,将 3.完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的实践取向 提髙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必须从法学教学过程自身做起。笔者认为, 法学教育的各个层次必须对法律实践有着明确的认识,绝不能空中楼阁、纸上谈兵。本科阶段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必须是符合实践要求的;法律硕士更是应当 回到设立的初衷,即与实践紧密结合;法学硕士、法学博士虽云理论性较强,但 很难想象,不了解实践的理论有何价值。所以,法学教育必须从基础课程、专业 课程、专业技能训练的角度改善课程的设置,从知识积累和能力培养两个维度培 养。
对于当前的我国法学教育而言,需要通过一系列渐进式的改革,将法 学教育牵引出与实践相疏离的循环轨道,使教师和学生都真正地了解实践、关注 实践,培养起真正的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技巧,形成新的法学教育传统, 使法学教育真正关注社会、思考社会、服务社会。这样才不至于使学生在校园中 靡费光阴,学不到有意义的东西;也才能导致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培养出对社 会有意义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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