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权,主要包括税收执法权和税收行政管理权两大部分。税收行政管理权,简单地说,就是税务机关内部在人、财、物的配置上所拥有的权力。因此,加强税收行政管理,强化对税收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和制约,是整个税收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保证。然而,长期以来,税务机关的职能配置和权力运用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税收行政管理权往往掌握在极少数一个人手里,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尚未健全和完善,因而,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些意志薄弱的税务“行政长官”在其所需不能得到满足时,他们有的千方百计捞取金钱,采用贿赂的手段来保全或提升自己手中的权力;有的利用手中权力私设“小金库”,恣意挥霍,你请我,我请你,拉帮结派;有的单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讲在嘴上,执行落实时全没放在心上,甚至有的“制定制度者”带头破坏;有的基层单位“一把手”同时兼任主办会计和出纳会计,经费收入支出完全由他自己掌握;有的领导任人唯亲,任人唯“钱”,从而出现了跑官、要官、买官的丑恶现象,等等。这些行为和现象的存在,绝不是偶然的,是量变到质变的必然结果,是权力失去监督和约束使然。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斯鸠说过:“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加强对税收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尤显必要和重要。
那么,如何加强对税收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呢?我认为:
一、要以“一把手”为监督的重点
“一把手”是领导班子的班长,是税收行政管理权力的代理人、执行者,严格对“一把手”的管理,将“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的对象,把好监督关,是防止税收行政管理权力异化的重要手段。为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要坚决地执行民主集中制,避免个人专断。正确的决策,来自领导集体的经验、知识和智慧。坚持集体领导,首先要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要干部的任免、推荐和奖惩,重要项目的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一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一把手”还要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开门纳谏”,善于集中正确意见,使决策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二)要加强制度和机制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加大对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既是深化反腐败斗争的主要内容,又是实施源头治理腐败的关键。为此,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首先应着重建立和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大问题汇报制度等。要对“一把手”在政治立场、民主决策、选人用人、廉洁自律、抓班子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改正,并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来强化领导监督和被监督的意识,逐渐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运行机制,将“一把手”的权力和职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要科学分解税收行政管理权
税收行政管理权力过分集中,是导致腐败的重要根源。防范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对税收行政管理权,如审批权、处置权等进行分解,科学配置,避免人权、财权、物权集于一人之手。尤其要合理分解事权,使税收行政管理的各个工作岗位、各项职权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衡。同时,要加强权力分解后的内部管理,堵塞具体税收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漏洞;要加强税收行政管理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防范和管理,形成税收行政管理权力运作的源头监督和制约。实践证明,加强税收行政管理是堵塞漏洞的保证,疏于税收行政管理是扩大漏洞的祸根。
三、要强化监督功能
强化对税收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功能,是防止权力滥用,遏止腐败现象的关键。强化监督功能首先要健全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体制。要将政治素质高,办事讲原则、敢碰硬的优秀人员充实到税务纪检监察部门来,并着力改变现行同级隶属关系,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其次,要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审计制度,并把审计部门的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财经监督机制。要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除对有经费和物资支配权的单位负责人定期进行审计外,还要对他们进行任期内审计,防患于未然;进行离任审计,量化考核政绩。对人事管理部门要重点在用人程序上进行监察,防止用人失察及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再次,要充分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双重作用。因为群众监督具有广泛性,一个人搞腐败可以瞒过一些人,但瞒不过所有人。所以要将“一把手”的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要增加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实行税收政务公开。实践证明,政务公开是一条具体的、有效的群众参与对权力监督途径。“暗箱操作”是腐败的温床,政务公开是腐败的天敌。特别要抓住税收行政管理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尤其是要在选配基层单位“一把手”、办公室及财务、人事等部门负责人的环节更要增加透明度。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财物管理上,做到收入来源公开,支出去向明白。要竭力疏通各种监督渠道,给基层、群众积极参与
的机会,使群众心里话有地方说,有机会说,并且敢于说真话,让群众知政、知情、知权,为强化群众监督创造条件。舆论监督是最公开的监督。由于舆论监督有着不可遮盖和不可摆脱的特性,能对搞腐败的人产生巨大的压力。所以,要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及时曝光一些权力腐败行为及惩处情况,同时要加大宣传税收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好人好事,努力创造一个浓厚的、有利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的政治氛围和良好社会环境,保障税收行政管理权的正确运用。
四、要强化监督“刚性”,严肃执法执纪
当前,在对税收行政管理权力实施监督方面,普遍存在着“多栽花少栽刺”和“三怕三不”思想。所谓“三怕三不”,即上对下怕丢选票、怕测评通不过,不愿监督;下对上怕打击报复、怕穿小鞋,不敢监督;同级之间怕影响团结、伤了和气,不便监督。这些思想的存在严重削弱了监督的力度。强化监督刚性,严肃执法执纪,已被提上税收行政管理的议事日程。因此,我们不仅要克服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状况,而且还要加强各种监督体系的沟通和联系,这要形成一个制度。使各种监督体系形成网络和整体合力。此外,严肃执纪,从严治标,是使治本措施和制度得以顺利落实的可靠保证。执法执纪不严,不正之风就能蔓延。所以,对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更要查深、查细、查透,给广大的税务人员一个满意的交代,树立良好的税务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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