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机构工作环境改进措施 咨询师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接触到有严重精神问题的 学生,心理咨询行业存在着较大的职业风险,心理咨询机构 必须考虑到这种风险的存在并把它降低到最低程度。在机构 设置上应该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心理咨询机构应该有录像监 控和报警设备。要在心理咨询机构的共同空间设置录像监控 设备,万一出现暴力伤害事件,录像资料就是重要的客观资 料。同时,每位咨询师应该有便捷迅速的报警设备,同时报 警设备与工作楼的保卫室要相连,也要与心理咨询前台工作室相连。这样,一旦有危机暴力事件,保卫和前台工作同仁 可及时赶到现场施以援手。二是心理咨询室的布置既要温馨, 又要保持客观。心理咨询室的布置要温馨、舒服的理念是对 的,因为来访学生心理都有一定的退行,温暖的环境能够给 来访学生安全和愉快及被支持的感觉。但是心理咨询室不能 过于温馨。过于温馨、封闭的咨询室,对于跟异性来访学生 单独工作的咨询师来说,是有行业风险的。过于温馨容易给 来访学生带来过度的退行暗示,容易引发有较为严重心理问 题的来访学生产生不健康的行为举止。比如,有可能诱发出 跟咨询师过度亲密的愿望,诱发出攻击咨询师的冲动等。
完善心理咨询工作职责与工作程序 高校心理咨询机构接访的学生大多数是正常发展的年 轻人,在高校工作的咨询师常常没有职业风险意识。由于有 的来访学生处于较为严重的精神问题状态,也由于偶尔的来 访学生有自杀(他杀)的想法和行为,咨询师的职业风险被 提高。因此,咨询机构应该在工作伦理、情与法、工作界限 等方面完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一是知情同意制度。每个 来访学生要签署心理咨询的知情同意书。在学生初次访问心 理咨询机构时,咨询师要介绍心理咨询的伦理原则,尤其要 请来访学生签署心理咨询的知情同意书。在签署知情同意书 时,要特别强调关于来访学生有自杀(他杀)想法和行为时 不保密的规定,必要时可与来访学生讨论澄清误解。这样, 来访学生可以选择告诉咨询师他有自杀的想法或行为,但也可以选择不告诉咨询师。当来访学生披露有自杀(他杀)想 法或行为时,咨询师就要行使相应的权利,而当学生没有披 露时,咨询师不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咨询师事先没有让学生 知道这一点,而当学生讲了自杀(他杀)的想法与行为时, 咨询师按照工作要求要报告,就会出现咨询师与来访学生立 场的对立与冲突,这样就可能使咨询师承担人身伤害的风险。
二是评估心理危机程度。如果来访学生披露了他有自杀(他 杀)想法或行为,咨询师一定要与来访学生充分讨论,根据 已接受的专业训练及来访者的情况来评估危机的风险程度。
有时候来访学生是讲他过去的想法和念头,曾经有过自杀想 法但没有想过实施;
还要充分了解来访学生的社会支持系统, 现实困难;
必要时要求学生签署安全保证协议等。这些信息 可以帮助咨询师评估来访学生的危机水平,以便做出是否报 告的决定。三是要充分讨论沟通。一旦确认来访学生确实处 于高危状态,就要跟来访学生讨论报告的问题。要让来访学 生明白报告可能会涉及哪些人、怎样报告、目的是什么,要 尽量得到来访学生的理解和认同。甚至可以请来访学生自己 选择可以信赖的人告知。如果咨询师在沟通中存在困难,要 邀请在岗的其他同事共同协助。四是咨询师工作要求。着装 应大方得体,有职业气息。在接待有较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 学生时,男咨询师如果打领带,领带的后部应该是虚连的, 一旦用力就可自然断裂;
女咨询师应穿平底鞋,长发应盘起, 不带围巾、项链等物品。咨询师在工作时要注意直接面对来访学生。五是建立两个及以上职员同在岗位的制度。咨询师 不能一个人单独工作,尤其不能加班单独接待来访学生,任 何时候都要有其他同事同时在工作岗位上。
对伤害或影响他人的来访学生责任规范 为了保证当事学生及这些学生身边人的安全,我们应该 修正我们的工作理念。首先,当事学生出现各种不当行为, 对周围同学造成了影响,学校要考虑当事人承担相关的责任。
其次,学校决定是否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要根据学生管 理规定确定当事人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按相关管理规定处 理,并告知当事人。再次,如果当事学生和监护人不同意学 校处理意见,他们可以举证表明当事人无法承担相关责任, 比如有精神疾病。当事学生或者监护人需要有证据证明当事 人无法承担相关责任(如精神诊断,医学处理),并提交给 学校相关部门。通过这样的方式,咨询师可以督促学生尽快 就医,保障学生和学生身边人的人身安全,真正实现帮助学 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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