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伦理取向:从去功利化转向利他与利己平衡 长期以来,我国在政策和理论上都极力宣扬道德教育的 重要性,强调道德教育的首要位置,然而在实践中,却是“聚 精会神抓好语、数、外”,道德教育已无容身之地。对此, 鲁洁认为,我国道德教育患上了边缘化、外在化和知识化的 现代综合症,[1]杜时忠则认为,当前学校德育面临的首要 矛盾是“德育首位”与“德育无位”的矛盾。[2]新课改前, 我国道德教育特别是中小学道德教育,存在着严重的功利化 倾向。在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的关键指标的背景下,学校以 自身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导致包括德育课程教学在内的学校 德育逐步“边缘化”。
2001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 行)》,新课程随即在全国开始实验,之后又得到了全面推 广。新课程反对过于注重知识“授”“受”的德育教学,强 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 标的达成。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进,回归生活的德育理 念逐渐被中小学教师所接受和认可,中小学德育教学也不同 程度地关注和实践着德育与生活的关联。可见,当前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的伦理取向正从行动功利主义向去功利化转 移。标志之一,是强调德育课程教学“以生为本”,关注学 生的“生活世界”,无论从目标的设计,内容的选择,还是 教学的实施,都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回归学生的生活世 界。回应新课改“生活德育”的理念,学校在实施德育课程 中,积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了学生的参与热情。
但与此同时,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表现在:德育内容的简单 化和泛化、德育过程的随意化、德育目的的平庸化等。这样 去功利化的“生活德育”表面上似乎走出了功利主义,走向 学生的生活世界,但实际上,新课改前的德育问题仍未得到 实质性解决,导致“穿新鞋走老路”现象的出现。[3]德育 课程教学在去功利化过程中还陷入另一困境——道德教育 的“精神性问题”。“去功利化”的德育教学大多成了表面 化、形式化、简单化甚至平庸化的“生活德育”。这从根本 背离了道德和德育的本性。那么,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德 育教学应当秉承何种标准的“善”?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种 可能的选择。
虽然罗尔斯正义论主要讨论的是社会政治问题,但对道 德教育同样有着深刻的启示。罗尔斯的正义论集中体现在正 义原则上。第一个原则可以概括为平等自由的原则:即每个 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 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可以概括 为机会的公正平等和差别原则的结合。为解决正义原则间的内在冲突,罗尔斯还提出了两个优先规则:自由权优先原则 和正义优先效率和福利原则。[4]罗尔斯认为唯有体现公平 正义的伦理原则的制度才可能为所有人接受。
正义论视角下的道德教育不仅重视个人自由权等本体 性价值,也重视道德教育的工具性作用,即重视过程与机会 平等。从正义论的角度来看,现代道德教育的伦理取向就是 使社会变得公平正义。与功利主义相对应的是人本主义,而 以生为本正是新课改的要求。“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的核 心理念将实现我国中小学德育课程从学科本位、知识本位向 关注每一个学生发展的历史性转变。据此,德育教学应保障 受教育者包括自由在内的各种权利的实现以及所体现出来 的程序正义和机会平等。显然,正义论视角下德育教学的伦 理取向将利他和合理利己统一起来,强调了道德的实践性和 “以人为本”,使德育课程更加贴近“大众道德”,更能反 映出当前道德教育的需求。
二、目标:“由外而内”转向“自内而外”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确定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 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 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法制意识,遵 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 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保意识。具有适 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强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纵观我国建 国来制定的学校德育目标,虽然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但就基 本内容而言,是一脉相承的,都呈现出类似的逻辑顺序,即 首先强调德育的国家与社会要求,然后才是个人要求。也就 是说,德育首先是培养符合国家、社会及他人要求标准的人, 然后才是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和心理品质的人。这是一种是 “由外而内”的逻辑关系。
这种逻辑结构突出了道德教育的工具性价值,容易导致 忽视道德教育的本体性价值。正义论视角下的道德教育取向 是通过追求人的自由及过程和机会的公平,进而达到社会和 国家的自由和公平,体现为一种自内而外的逻辑关系。这不 仅与我国传统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教育目标相 一致,且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德育目标逻辑相吻合。以美国 为例,全国并无统一的德育目标,但其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 是追求个性自由、个人发展和自我完善,其德育教学的基本 立足点是个人的自由与平等。再以日本为例,其道德目标是 “以教育基本法及学校教育法所规定的教育根本精神为基 准,将尊重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敬畏观念贯彻于家庭、学校 及社会的具体生活中,为创造有个性化的文化及发展民主社 会及国家而努力,进而培养对和平国际社会作出贡献的具有 自主性的日本人,以培养作为基石的道德情操为目的”。可 见,日本的德育目标也是自内而外地设计的,首先以个人为中心,逐步扩展到与他人、环境、社会、国家的关系。从正 义论的视角,当代德育课程教学的目标应转向自内而外,即 以生为本,注重教育的本体性价值,注重教育的个体发展功 能和享用功能;
进而实现其工具性价值,即使个体与他人、 群体、自然、社会、国家的各种关系能得到协调发展。
三、内容:从以生活德育为中心转向以公民教育为 中心 新课改在课程内容方面,强调改变“繁、难、偏、旧” 的教学内容,让学生更多地学习与生活、科技相联系的“活” 的知识。贯彻新课改的理念,中小学德育课程在内容上发生 了巨大的变化,从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到初中 的思想品德,再到高中的经济与生活、政治与生活、文化与 生活,可以说,中小学德育在内容上关注学生的生活世界, 将德育与学生的生活联系起来。但实践中也有一个普遍的现 象,即尽管教师组织开展了诸多如收集、讨论、社会实践等 与生活相关的活动,但较少关注这些活动对学生道德的影响, 使得生活化的德育回到的只是生活事实本身,而不是引导学 生对生活的认识,从而导致德育教学的随意化甚至平庸化。
正义论视角下的道德教育目标是维持公平正义。因此, 在德育内容上,借鉴罗尔斯的正义论,应实现向培养合格现 代公民转向。所以,以公民的独立人格为前提,以权利与义 务的统一为基础,以合法性为底线的公民教育应是当代德育 的中心内容。[5]在美国、日本和香港等发达国家与地区,公民教育是德育的中心内容。尽管我国已经提出了以培养合 格公民作为德育主要任务,但公民教育的内涵并没有得到很 好的诠释和界定,导致其在目前道德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不够 彰显。因此,新课改背景下,公民教育应该是主体性教育,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应为其基本的价值取向。
总之,道德是时代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适用性。因 此,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的背景下,道德 课程的价值取向、目标、内容也应该发生相应的改变。只有 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道德成长,发挥道德对经济、 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鲁洁.边缘化、外在化、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 综合症[J].教育研究,2005(12). [2]杜时忠.当前学校德育面临的十大矛盾[J].当代教 育论坛,2004(12). [3]钟晓琳,朱小蔓.德育的知识化与德育的生活化:困 境及其“精神性”问题[J].课程教材教法2012(5). [4]罗尔斯.正义论(修订版)[M].何怀宏,等,译,北 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237. [5]李萍,钟明华.公民教育——传统德育的历史性转型 [J].教育研究,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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