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流行于网络等媒体的“被”现象有所不同,这里的 “被”现象主要指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忽视或违背道德发展规 律,以强加的方式人为干扰、改变道德教育之合理限度(界 限),以致其失衡发展或偏离理性轨道的行为。它具有以下 特征:强加是其主要特点,是指武断地通过某种强制手段和 力量迫使道德教育符合其意图,而不论其行为方式是否符合 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
彼此关系的不平等,是指干扰或改变 德育合理科学发展中的外部变量,与道德教育互动交流时的 非对称、非对等的状态。通常这种外部变量居于主导或主动 地位,而道德教育处于被动、客体地位。依此而论,笔者认 为当前的道德教育中存在如下四种“被”现象。
一、远离生活和实践,“被知识化”的道德教育道德知识是个体道德成长的重要条件。掌握一定的道 德知识,有利于个体超越对道德现象的感性认识,提高道德 认知和研读能力,形成对道德事实的正确判断。但在20世纪 “科学化”甚嚣尘上的时代,对效率、控制的盲目崇拜和痴 迷使道德教育迈上科学化的道路。在科学世界观和工具理性 的指引下,道德教育试图通过严密控制的程序和可重复验证 的方法,探寻道德教育的普遍规律并实现学生按照规律行动 的目的。其背后的假设是:只要学生掌握丰富的道德知识, 具备较强的道德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就会自动或自然而然 地养成高尚的德行。因此,“不道德的灌输”成为道德教育 的主要方法,“知识成为道德教育主要的材料。道德教育过 程就是接受、理解道德概念、原理的过程,就是传授和学习 德育课程的过程”[1]。道德教育沦为“道德知识教育”或 “道德认知教育”。“被知识化”的德育把学生当作待填充 的“道德之洞”或“美德之袋”,一群没有意识的、无生命 的物化容器,教师作为智慧化身担当着灌输者和传递者的角 色。相应地,教学就是复制、拷贝或者搬运,讲授就是实现 把道德知识原封不动地从A到B直线输送。这种一味强调知识 灌输、机械记忆和服从的德育教学,武断地剥夺学生的道德 主动权和话语权,弱化或泯灭其内发的道德思考和道德判断, 而对他们生动鲜活的道德生活和生命存在视而不见。德育中 真正的主体在灌输中被无情地遮蔽和扼杀了,知性之篱成为 阻隔美德与道德主体的坚硬壁垒,“美德生成”褪变为道德家“为道德而道德”的漂亮口号和华丽装饰。
理论上对善或崇高价值的论证在实践的“试金石”面 前永远都显露着灰色。道德之知是德性形成的必要条件,但 却不是德性形成的充分前提。知善知恶并不必然行善祛恶, 道德之知渊博的人未必就是道德高尚者。从词义上说,道德 是一个动态色彩浓烈的词汇。在《说文解字》中,“道德” 就是一个动词,是人的存在方式,关系到做人的根本目的和 方向。“道,从行从首。”“首者,所行达也;
行,人之步 趋也。”“首”有引导、指引之义,“步趋”意为行走的动 作,因而“道”指的是“在指引(和召唤)之下行动”或者“诗 意地践履”[2]。因此,“知先行后”固然有理,但“知而 不行,只是未知”,只有“行”才是检验道德高尚与否的准 绳。从另一个角度看,道德教育就是价值教育。道德学习不 仅需要道德知识作为基础,还需要诉诸人的内在倾向、态度、 情感、动机,自觉投入道德行动并对行动结果作出反思评价, 形成经验并在实践中完善经验,最后达到价值性格化的水平, 即形成品德。
总之,道德养成需要经历一个外部影响不断内化和内 在观念逐渐外显的复杂过程,只有外在影响而缺乏学习者 “回到自身”的体悟和践履是无法实现的。背诵记忆空洞的 道德知识可能造就夸夸其谈的伪善“道德理论家”,却不能 生成自觉“三省吾身”以及“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 也”的内在品格,也无法培养“知行合一”、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捍卫道德尊严的“道德实践者”。
二、行走在真实和迷惘之间,“被悬置”的道德教 育 德育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古代教育主要倾向于自我 修养和道德实践,近代教育则把目光集中到如何“教”上。
自赫尔巴特开始,教学逐渐成为德育乃至整个教育的基本途 径。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就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 段;
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
但知识细化之后的学科分野迫使“美德之教”作出新的选 择:直接教还是间接教。前者指通过设置专门的“道德课” 向学生传授道德知识和理论的教学;
后者指利用学科教学及 学校生活的各个层面对学生进行道德渗透。德育的有效实施, 不仅在于两种“手段”的融合互补,还在于手段与目的的名 实相宜,各尽其责。但道德教学的“被悬置”却使道德教育 不堪其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直接、间接地疏离或离它而去。直接和间接是 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本应相得益彰、互为补充,但现实中 却是阳奉阴违、貌合神离。有的学校对“道德课”直接教学 模式充满乐观情绪,“道德课”被单独设置,作为学校唯一、 排他的教学手段;
另一些学校则把道德渗透作为主流,全盘 否定直接教学,而代之以活动、体验、榜样、艺术熏陶等静 悄悄的过程;
还有些学校高调赞扬直接和间接融合的价值, 声称将实现二者的无缝对接,但耽于升学第一、成绩至上的压力最终成为纸上谈兵,万般设想付之东流。
二是直接或间接教学脱离德育目标,形式淹没真实。
德育目标是德育的起点和灵魂,如同茫茫黑夜的指路明灯, 无时无刻不发挥着评价、导向和指导作用。作为德育活动的 基本实施路径,直接和间接教学是德育得以腾飞的“双翼”。
问题是,德育实践中普遍存在手段“忘记”目标、工具不符 目标之实的情况。“双翼”不仅没有使德育展翅高飞,反而 成为尴尬的“不能承受之重”。德育并非“道德教育”之简 称,而是指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的教育。
但由于学校德育饱受“泛政治化”和“泛心理学化”诟病之 苦,纷纷与政治、心理教育划清界限,撇清关系,专事“道 德教育”。岂不知矫枉过正,德育从一个极端误入另一个极 端。此外,既然德育特指超越道德教育范围的“大德育”, 那就应该循名责实,有的放矢,按照政治、思想、道德和心 理品质分设针对性的活动通道,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当下的德育途径与德育目标、内容之间缺乏对接和具体关联, 眉毛胡子一把抓,教学活动张冠李戴者多,切中要害者少, “形式越多越混乱”[3]。
道德学习不仅需要进行知识的传递、规范的训练,还 需要触动情感,促发道德体验。如果仅仅把学生视为物化的 知识容器,依赖于直接去“教”道德而缺乏间接熏染,那么 德育就很难取得成功。1928-1930年间,哈特宋(H. Hart Shorne)和梅(M. A. May)研究发现:品德教育和宗教教育课对道德行为没有什么影响,并没有培养出来品德品质或良心 这种东西。[4]道德教育是一个需要多学科共同研究的“领 域”,仅仅通过一门学科来探讨这一领域既是有限的,也是 危险的。此外,德育手段远离目标也是应当警惕的。我国实 行“大德育”的传统由来已久,虽然有一套成熟完善的德育 经验可资借鉴,但“从理论上讲,大德育中各种教育类别的 目的、过程、途径与方法是不同的”[5]。例如,宣传、说 教、灌输、洗脑是政治教育中一些惯用而有效的方法,但道 德教育依赖这些方法可能造就博学之士,却不能成就有德之 人。在德育教学中,有必要对“大德育”进行技术性解构, 对政治、思想、心理等基本构件“按需施教”,在兼顾“大 德育”的同时“化大为小”。这种道德教育的思路转向,与 其说是我国德育走出“概念泛化”的积极尝试,毋宁说是与 国际德育主流(小德育)开展对话和交流的根本出路。
三、无法逾越的“道德标杆”,“被至善”的道德 教育 从词源学来看,道德本身就内在地含有理想和高标的 成分。“道”,原指人走的路,后来逐渐延伸出三种含义:
一是伦理、政治的规范、规则、原则;
二是人的道理或道德 修养的最高精神境界;
三是宇宙生命本性的体现,是“善” 的最终依据。[6]“德”,《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德,升 也。从彳,惪声”,可直解为正直的心。从上述分析看,道 和德都可用来指代美德(德行),并且“道”指代的是无上的美德、最高的善(至善)或者善的最终依据(美德之源),因此, 作为合成词的“道德”也应该具有理想和超越现实的特点。
道德的“至善至美”从对修德之途的解释同样可以管窥一二。
《论语》认为,道德的养成路径是“修己以敬”“修己以安 人”。换言之,德的修为侧重由内而外,从心而发。既然道 德由心而发,就不仅有是非之分、善恶之别,同样也应该是 没有界限和止境的。试想,趋善的人有谁会觉得德行高得不 再需要修为了?趋恶的人又何曾觉得恶太大而不去作恶 呢?追求至善的德育宣扬“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认 为“人皆可以为尧舜”。它醉心于“成圣成贤”的宏伟构想, 提倡无私奉献、自我牺牲、舍己为人、先人后己、大公无私 等,要求人人都要“存天理,灭人欲”。这种“道德圣徒” 的培养思路,已经成为一种影响思维、行为的惯性力量,驱 使人们对道德成长高标准、严要求,集体无意识地以“圣人” “完人”作为检查、衡量道德修为的标准尺度。在道德课堂 中,教师推崇精英、迷恋尖子和典型,忙于宣讲“看起来很 美”但实则空洞无物的大道理,以虚无缥缈的理想图景凌驾 于学生真实的生活世界之上。这些不切实际的道德空想为每 个道德起点不同、程度不一的个体划定了统一的道德准线, 无形中为那些虽尽力但不能达标的学生戴上了令人望而生 畏的道德枷锁。其结果除了使学生对道德实践产生畏惧外, 还会造成恍若隔世的时空错乱,培养出阳奉阴违的道德伪君 子和多面人,对解决道德困惑和培养高尚的德行来说意义不大。
理想的道德是具有一定合理性和现实意义的,它虽然 不足以保证个人的道德践行,却可以为个人的道德践行提供 一种获得嘉许或赞扬的行为选择。但正如“子贡赎人”一样, 一旦把应该人人可以达到的标杆提升到大多数人都无法企 及的高度,“无私道德”就有变成“纯粹的高调”和不道德 的可能了。此外,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人只有在预期自己的 行动有助于达到某一目标的情况下,他的行动才会得到充分 的激励,即激励力量(M)=目标价值(V)×期望概率(E)。换 言之,无论德育目标价值多高,如果超过学习者的成功预期, 那么它就无法产生“修德”的驱动力量。德育目的是要“培 养自由、理性的践行道德的公民,他不应是背负‘圣人’或 ‘英雄’名义的道德殉道者甚至伪善者,也不能是蜷缩在死 人空间、仅仅停留在底线的守法者甚至道德犬儒主义者”[7]。
因此,道德教育必须在道德高标和底线的平衡中找准自己的 位置,利用心理学的“门槛效应”,跳出“道德圣徒”一刀 切的思维桎梏,以务实和理性的态度处理好适应性与超越性、 现实性与可能性的关系。
四、忽视道德主体的生命存在,“被教育”的道德 教育 美德既不是遗传的产物,也不是“天性的恩赐”,而 是后天环境中内外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产物。其中,外在的 “他教”或“被教”是品德养成不可或缺的影响因素。“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师。”千百年来,儒家先贤和历代统治 者无不把教师与国家兴衰、法度存废、君王统治、道的传播、 人的正身楷模等紧密联系,不遗余力地宣扬“尊师重道”的 观念。我国古代典籍中围绕教师价值、意义的经典论述浩如 烟海、蔚为大观。例如,“师者,人之模范也”“国由才兴, 才由师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师者,传道授业解 惑也”……西学东渐后,赫尔巴特的“教师中心说”、凯洛 夫的教学理论与我国传统的“尊师重道”思想互相融合,教 师的权威地位、规训者角色更加稳固,并逐渐被模式化、固 定化。时至今日,受根深蒂固的“师道尊严”情结影响,“师 为上,学为下,师为主,学为从,师为尊,学为卑”的师生 主客对立、上下分明的状态并没有明显改观,教师头上仍然 笼罩着“知识权威”“礼仪化身”“道德楷模”“社会代言 人”等璀璨光环。在德育领域,他们习惯性地操演着“主导 者”“支配者”“控制者”角色,冷漠严厉,不苟言笑,迷 恋效率,备受尊重,享有社会赋予的对教育完全控制、支配 的权力。由于道德发展上的不成熟和待完善,学生无奈地充 当着“被改造”“被规训”“被教育”的对象,在“先生” 高举的“棍棒”下沦为“驯服的肉体”和逆来顺受的“失语 的器物”,心甘情愿地奉献了“反身”和凝视自我的权利。
弗莱雷(P. Freire)在《被压迫者教育学》中作过如下描述:
“教师教,学生被教;
教师无所不知,学生一无所知;
教师 思考,学生被考虑;
教师讲,学生听——温顺地听;
教师作出选择并将选择强加给学生,学生唯命是从……教师是学习 过程的主体,而学生纯粹是客体。”[8]从社会学角度看, 在规训和教化成为教育代名词的今天,教师已成为规训工具 的一部分,他们依赖事先谋划好的一整套规制技术,对学生 成长进行不间断的监视、检查与规范化裁决,生产出一批批 符合要求的“有用的产品”和“听话的灵魂”。
在包办、控制、灌输弥漫的“德育装置”中,通过“乱 花渐欲迷人眼”的德育活动就能培养出自在、理性、鲜活的 生命个体吗?从当前依旧严重的青少年道德危机看,一切只 是“乌托邦”式的玄想罢了。“德育是教育的道德目的。” [9]而教育有其不言自明的意义——使人成为人。人是教育 的原点和归宿,张扬人之心力、激发人之潜能、彰显人之德 性是教育的终极目的和最高任务。雅斯贝尔斯(K. Jaspers) 在《什么是教育》中清醒而睿智地指出:“教育是人的灵魂 的教育。”[10]通过教育使具有天资的人,自己选择决定成 为什么样的人以及自己把握安身立命之根。真正的教育就是 自我教育。教育者的终极使命就是把受教育者引到自我教育 的道路上去,教育的过程是让受教育者在实践中自我练习, 自我学习,自我成长。教育帮助个人自由地成为他自己,而 非强求一律。对此,苏霍姆林斯基持赞同观点。他说:“只 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 “只有学会进行自我教育,才可成为一个真正的人。”[11] 总之,“美德之教”不是追随,不是支配,不是奴役,而是立足人格平等上的对话、互动、理解和分享,是自我建 构与自我实现。德育只有从“制器”回归“成人”,尊重人 的尊严和生命,远离功利世界的侵袭和诱惑,才能真正实现 蒙台梭利的美好夙愿——“引导孩子走独立的道路”“激发 生命,充实生命,协助孩子们用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并帮 助他们发展这种精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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