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
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商业贿赂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基本解决,木材交易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得到监制;林业部门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木竹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经营得为逐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廉洁、高效;林权改革进一步深入,相关制度规定得到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指导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与推进财政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三、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措施
1、深化教育,营造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廉政建设,在全系统形成遵纪守法、诚信文明的新风尚。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支持群众对商业贿赂进行监督。
2、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局属各单位要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深入调研,跟踪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治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清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林业系统各单位要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从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环节入手,强化整改,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计划9个月时间,从2006年5月初开始,至2007年1月结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5月初至5月中旬)。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市、县两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工作部署。要通过学习掌握中央、省、市、县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精神,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觉性。局属各单位也要根据本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5月下旬到11月)。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突出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林业行业中一些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二是查找突出问题。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排查,重点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三是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四是落实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局属各单位要把自查自纠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30日前交局办公室。
第
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滋生和蔓延的土壤。
五、组织领导
成立定南县林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林业局局长xxx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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