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药品 1.1 供试品 L-鸟氨酸盐酸盐(无锡某氨基酸有限公司,批号:0130601、 0130602、0130603,规格:原料药,包装:每袋 5 g)。
1.2 鲎试剂(TAL) TAL1:湛江安度斯生物有限公司,批号:1209271,规 格:0.5 ml,标示灵敏度=0.25 EU/ml;TAL2:湛江博康海洋生物有限公司,批号:
1305251,规格:0.5 ml,标示灵敏度 =0.25EU/ml;TAL3:湛江安度斯生物有限 公司,批号:1305132,规格:0.1 ml,标示灵敏度 =0.06 EU/ml;TAL4:湛江博 康海洋生物有限公司,批号:1304190,规格:0.1 ml,标示灵敏度=0.06 EU/ml。
1.3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号:
150601-201174,每支含细菌内毒素160 EU。
1.4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BET 水) 湛江安度斯生物有限公司,批号:
1103110,规格:50 ml,内毒素含量0.003 EU/ml。
2 方法与结果 按《中国药典》2010 年版二部附录Ⅺ E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项下凝胶法, 以及《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 年版进行试验。
2.1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限值(L)的确定 L-鸟氨酸盐酸盐主要用于生产复方 氨基酸注射液,目前尚无单方注射用制剂,因此,不能采用《中国药典》2010 年 版二部附录Ⅺ E 规定的方法确定其细菌内毒素限值。目前国外药典亦无该产品的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
经查阅《中国药典》2010 年版二部,用于生产复方氨基酸注射液的各种 氨基酸原料药的细菌内毒素限值大致在 6 EU/g(组氨酸)至 50 EU/g(色氨酸)。为 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并结合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将本品的细菌内毒素 限值(L)定为 5 EU/g。
2.2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 按细菌内毒素检查法项下方法进行,结果 TAL1 的灵敏度测定值 C为 0.125EU/ml,TAL2的 C为 0.25 EU/ml,TAL3和 TAL4的 C均为 0.06 EU/ml。4 批鲎试剂的 C均在 0.5 ~2 范围内,均符合规定,可用 于试验。
2.3 供试品干扰试验 2.3.1 预实验 目前市售鲎试剂灵敏度 在 0.5~0.03 EU/ml。由公式 c=/L 计算,供试品溶液的浓度范围应为 100~6 mg/ml。
2.3.2 干扰试验 1 取 3 批供试品,用 BET 水分别制成25 mg/ml 的供试 品溶液,再用 BET 水及供试品溶液将同一支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制成 0.5 EU/ml、0.25EU/ml、0.125 EU/ml、0.06 EU/ml 的系列浓度。分别用TAL1 和 TAL2 进行实验,每一内毒素浓度重复4 管,同时设阴性对照(NC)。
3 结论 根据上述实验结果,L-鸟氨酸盐酸盐可采用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凝胶限度 试验),采用灵敏度 0.06EU/ml 以上的鲎试剂进行检测,最大不干扰浓度为12.5 mg/ml,细菌内毒素限值为 5 EU/g,即 L-鸟氨酸盐酸盐采用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鲎试剂法)是可行的。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