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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口语的内在差异 [试论法律语言和生活口语的差异对主持语言的要求]

来源:公安演讲稿 时间:2019-11-30 07:46:50 点击:

试论法律语言和生活口语的差异对主持语言的要求

试论法律语言和生活口语的差异对主持语言的要求 [关键词]主持语言;
法律语言;
生活口语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热点新闻事件的发展往往会从某一个节点走 上法律的轨道,甚至事件的开端本身就是一起法律案件。从法律角度剖析这样的 热点新闻,节目主持人的语言应当有怎样的特点呢? 个人认为,涉及法律问题的热点时事访谈,广播节目(音频节目)主 持人首先需要让听众知道节目要讨论什么事儿,向听众介绍事件的来龙去脉,其 次是和嘉宾访谈中围绕几个层次访谈。虽然介绍事件本身在节目中所占的时间比 例并不多,但是,这却是听众听明白访谈节目的基础。在这部分主持人的语言, 要根据法律语言的特点以及广播传播的特性来确定。

法律语言用词的特点:准确性,简明性,专业性,而广播访谈要让听 众听得顺畅明白,这就要求要求主持人语言准确、简练的基础上更要注重通俗易 懂。

一、法律语言的准确性 用词准确是法律语言最本质的特点,因此可以说,准确性是法律语言 的生命线,准确用词是指在某一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为了表达某一特定的内容, 对词语进行最恰当的选择。而准确性这一点和新闻语言的要求高度契合。

在涉及法律新闻事件的描述时,一字之差往往会谬之千里。举个法律 人、媒体人甚至很多普通人都知道的例子,“定”和“订”的一字之差。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定金”是合同担保的形式之一,它对于合同双方履 行合同具有约束性,对于合同双方的违约行为具有制裁性。而“订金”虽然也是一 方表示诚意的一种方式,但是对于合同双方只具有约束性,并不具有制裁性,实 质是“预付款”。顾客常常会因此遇到麻烦。

在文字表述中,这两个字的表面差异,识字的人看一眼就知道。而这 两个字读音完全相同,在广播节目中,主持人如何通过自己的语言,让听众能够 有效的对这两个同音字进行区别,从而让语言更准确呢?可以用到的方法是,字 形解说法,例词说明法。在节目中一旦涉及这两个同音词时,主持人需要立刻解 释给听众你说到的到底是哪个字。比如这处“商家给顾客提供的协议范本上都会把押金或预付款写作‘定金’”,说完这一句,主持人要紧接着强调,“大家可要注 意,这个‘定’是宝盖头的‘定’,确定无疑的‘定’,它和言字旁的订,在法律责任上 可是有着相当大的差异。”加上这样一句从字形角度的说明,例词的说明,可以 有效地起到同音字辨形的效果。

通过这种主持人语言的准确,反映出法律语言的准确和主持人语言的 专业。

二、法律语言的另一大特点是简明 法律书面语中保留了相当多的文言词语,比如法律语言中常用的文言 词一般有“之、确、遂、系、据、本、该、将、因、许、均、其”等等。这些文言 词语的运用,是法律书面语简明的一大保障,但這又构成了法律书面语言和广播 口头表达语言的一种矛盾。

在涉及法律热点的选题中,刚刚提到的例子俯拾皆是,这些语句用词 作为书面语,简洁工整准确,传递着确定的信息,但在广播语言中,听来却会觉 得非常“扎耳朵”,因为生活中,我们正常人不这么说活。最简单的一个例子,王 某之子作为法律语言没有问题,而在广播中,主持人需要把“王某之子”变换成为 符合听众收听习惯的广播语言“王某的儿子”。

三、法律语言用词的专业性 法律语言还有一大特点是专业性,很多时候,纸面文字的专业和口语 的易懂也会形成矛盾。

涉及专业的法律案件,在程序的不同阶段,同一个人就有了不同的称 谓,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或者没有认真地听,脑子跟着话走,听起来会混,会晕。

比方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黑名单”,通过案例来说这个热点,节 目中说到的案例都已经进入执行程序。而一个案件,庭审阶段和执行阶段,当事 人(张三、李四)在不同的司法程序中,法律身份是不同的,参与访谈的嘉宾往 往是法律专业人士,他们常会习惯性的用法律身份来称呼张三、李四。这就需要 主持人在直播时,引导嘉宾,在保障准确的情况下,去专业化。比如在主持人提 到其中一个当事人的时候,可以直接称呼他的名字张三(不涉及侵权时)或者使 用生活化的代称,比如张先生或老张,这样会更符合听觉规律。再举个例子,名人和富豪们的离婚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隐私”变为了 公众事件,好莱坞“金童玉女”汤姆·克鲁斯与妮可·基德曼离婚时,两人为分配名 下1.54亿美元资产一直纠缠不清。根据加州法律,婚姻满10年的夫妇,在离婚后 须终身赡养配偶。如果就这样的一个热点访谈,必然会探讨赡养费的给付。赡养 费作为有特定法律含义的词,主持人和嘉宾都可以直接使用,而且不宜调整也几 乎无需解释,但“给付”这个词非常书面化,听众更习惯听到的是生活化的语言, 而不是专业词汇的堆砌。这个时候,嘉宾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用到“给付”这个词比 较恰当,而主持人就可以根据节目的形态,受众群体,相对灵活的用生活化的语 言,比如“给了赡养费”“掏了赡养费”这样的口语,替代书面语,当然主持人同时 也要保证遣词用句的准确。

结论:
访谈中,涉及法律内容法律语言和生活口语的差异对主持语言提出了 要求,主持人语言要准确、简明,是否适宜用到更多的专业法律用词,还要考虑 到节目的受众群体,争取做到准确和通俗兼顾。

作者: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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