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校企合作;
高职院校;
教育改革;
发展对策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1.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是由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几十年 来逐步形成相当规模并建立完善了相应的教育理论和体制 机制。目前,已成为高等教育的半壁河山,完成了我国高等 教育两条腿走路的格局。随着教育规模的扩张并达到相对稳 定的格局,教育发展中突出一些现实的不可回避的问题,其 核心问题是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道路如何走下去,如何建 立科学的体制机制和发展对策是我们必须面对冷静思考的 问题。
2.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认识 校企合作主要立足于市场与社会的实际需要,在相关高 职院校与企业共同牵头下,以将学生培养成为优秀职业人才 为目标的教育机制。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模式,校企合作在高职教育中得到了普遍的运用。当前,如何正确理解校企合 作的发展价值,挖掘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不足,寻求与探索加 强校企合作,发挥校企合作作用的有效途径是摆在高职教育 发展中的重要课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 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两点要 求。一是构建校企合作协调与指导机构,并对该机构的具体 职责进行确认与划分;
二是对校企合作中的参与方进行职责 的确认与划分。
二、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 1.校企互动式模式 在校企双方共同协调与商讨同意的前提下,签署具有法 律效力的具体合作合约,并在合约中对双方具体的责任与义 务进行有效划分。一是合作研发人才培养方案,二是安排学 生顶岗实习,三是共建师资队伍,四是接纳学生实习实训, 五是开展技术咨询,六是企业职工培训。
2.联合培养模式(订单式) 订单教育是校企合作解决毕业生就业的一种教育方式, 是目前比较成功也被多数高职院校看好的一类培养模式。由 企业提供职业岗位(岗位群),学校提供教育资源,校企共 同制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校方为主实施培养过程,学 生毕业后由企业检验培养效果,并安排职业岗位。订单式同 样需要进行合同合约的签订,其中甲方属于用人企业,乙方 属于高职院校。甲乙双方就人才培养的岗位、规格、生源、教学安排、实习实训、日常管理、就业条件、工作待遇等, 分别承担责任和义务,在满足各方面条件的情况下,共同完 成协议培养任务。
3.工学交替模式 其主要针对在校学生进行组织划分,通过交替轮换的教 育模式,安排一部分学生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与必备技能, 一部分学生下到企业中进行顶岗培训与工作。对于该合作模 式来说,即可以提高学生在校学习的系统性,又可以让学生 接受到企业的具体技能要求与训练,属于面对学生与工作岗 位的一种“准企业人”的培养模式。
4.学校引进企业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把实际的企业引入校园,在校园中建设相 关生产线,然后安排在校学生在校园内一边学习系统的理论 知识,另一边又可以下到一线进行顶岗培训与实习。相对来 说,其不到缓解企业生产基地的用地压力与劳动配给资源, 由能弥补院校缺乏实训设备的缺陷,有利于院校之间的资源 有效共享。
5.其他模式 除此之外,近年来部分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的 模式进行了拓展性尝试。例如,校企合资的股份制企业、校 企合资的办学培训机构、校园生产性实训基地等等。就目前 情况看,各职业院校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条件结合地域经济状 况,量身定做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组合。三、校企合作发展中的问题 1.办学理念的认识问题 现阶段,校企合作的各参与方对该运行机制还存在较大 的认识问题,互相之间的认识隔阂较大。例如,对于部分地 方政府来说,其错误地认为校企合作与己无关;
而对于部分 企业来说,其错误地认为己方的责任主要简单的涉及到场地、 设备的支持;
而对于部分高职院校来说,“工学结合”、“校 企合作”只属于宣传与项目申请上的硬性条件;
而对于各指 导教师,由于激励与惩戒机制的缺失,大部分教师也缺乏正 确的认识与积极性。
2.企业的积极性问题 部分企业在实际合作的过程中,对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较 为看重,在企业与社会之间出现利益矛盾与冲突时,容易错 误的出现把校企合作中的职业技能培训划为额外性负担,在 这种形势下,容易出现学生实际教学被企业生产情况牵制现 象。此外,一些企业在与校企进行合作时,单纯将学生视为 廉价劳动力的一部份,在工作岗位的安排上片面关注岗位需 求,而忽略了岗位技术含量的高低以及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 的匹配性。与此同时,受到成本及安全因素等诸多局限,学 生的实训工作开展被限制,将不能发挥校企合作的实际意义。
3.政策制度问题 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虽然党和中央政府已经进行体制 与精神层面的引导,但是配套的政策扶植与制度还较为缺乏系统化与规范化,大部分合作只能依靠民间的自由协调与组 合,该合作方式存在较大的问题。首先,订单协议在签订的 过程中,主要依靠校企双方的意愿,较为缺乏具体的制度、 体制以及框架的参考,因此大部分协议的社会关系较为浓重。
在具体工作上,其订单是否在公平的环境下签订,是否符合 双方的具体利益,这些都较大程度地依赖到人情的沟通与关 系,因此,有许多不确定因素难以得到保障。其次,学校与 企业订单协议签订完成后,因缺少公正第三方进行督促与监 控,致使协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境,其中 呈现出诸多难以及时协调的差异,协议失败较为常见。
4.教育体制与教学模式改革问题 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过程中,高职 院校所制订标准与企业存在较大的差距,并没有真实地体现 到社会经济发展对教育的实际需求。在具体的工作上,由于 依然遵循传统的教育体制与教学模式,即使制订有较为完善 与科学的合作计划,但是由于偏离了新时期对高职院校培养 技能型人才为核心需求,给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产生了巨大 的阻碍。
5.毕业生就业问题 从以往经验与数据来看,订单培养模式在校企合作中较 被看好,其很好地解决校企合作中最为核心的学生就业问题。
但是,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讲,其所实际培养的学生数量较 为有限,大部分学生就业问题还较为严峻。另外,在近几年来说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率虽然有所增长,但是实际增幅有 限,而就业质量逐渐下行。学生就业问题属于较为复杂的社 会问题,影响其就业因素包括来源于教育机构运行模式、教 育培养模式以及师资力量、教育投入以及学生自身学习能力、 择业标准等诸多方面。又因社会观念的总体影响,在以往的 校企合作中,其较为重视联合培养学生一个侧重层面,而对 于学生就业出口问题在体制与管理上缺乏正确的认识。拿企 业的生产经营来讲,只做到了产品的前期开发与研制,而产 品实际销路却没有把握。
四、校企合作的发展对策 1.提高认识,统一合作理念 在进行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各参与方一定要强化深层意 义的把握,基于教育与经济的高度去审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在充分迎合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也要积极促进社会利益的向 前发展,即使在目标与利益上存在一些分歧,但仍需以合作 利益趋同点作为目标进行持续探索与创新。而高职院校作为 为社会人才输送的培养机构,一定要基于长期战略发展上引 导企业进行合作,企业也应站在长期持续发展的理念下尽力 促进学校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学校与企业通过立场的互换 以及全面的沟通与理解,始终保持团结一致的合作理念。
2.政府作为,建立合作机制 在校企业合作的建立过程中,政府应当发挥积极的引导 作用。在实际工作上一定要进行力所能及的扶植工作,并根据各时期的发展情况进行相关政策与规范的制订与完善。同 时,利用自身的政府职能有选择性地给予校企合作参与方相 关优惠,激励各方寻求实质的合作机制。例如,对于高职院 校,政府可以给予教育资源与投入的支持,并利用自身的关 系为实现校企的良好合作发挥穿针引线的效果。此外,在校 企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的保障上,政府还应发挥主导者的作 用,通过对校企合作相关制度的制订与完善,监督与保障学 校与企业的权利及义务,起到公正的第三方监督作用。
3.深化改革,提高合作质量 为满足经济发展需求,高职院校要顺应时代发展,深化 教育体制改革,重视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创新。例如,通过 师资队伍的壮大,教育设施的完善,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提升 等,加强高职院校教学能力,以不断的改革与进步,实现与 社会接轨,与企业需求同步,从而使校企合作质量得到保障。
4.注重实效,规范合作组合 不同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都具有自身独有的教学优 势及特色专业,在校企业合作中,应以发展规划以及专业改 革等方向出发,有选择性地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在具体的 工作上,不仅要满足眼前合作需求,更要放眼于长远合作, 强化人才培养过程,还要做好毕业生就业能力的规划,并坚 决杜绝“挂牌形式”的合作。
5.全面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职业教育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就业提前教育,其落脚点是促进学生的有效就业。但是就现阶段来讲,大部分高职院校 还遭受就业问题的发展瓶颈。始于一九九三年的劳动就业准 入制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在校企业 合作中,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可使企业强化教育认识,关注教 育事业,为企业发展负责。在实际工作上,不断强化用人的 自律意识,完成招聘体制,并执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为我 国高职教育的就业提供坚实的保障。
五、结束语 本课题研究历时三年通过课题研究,使得我们对高等职 业教育理论的认知和理解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对发展职 业教育致关重要的核心问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教育模 式的理论内涵存在问题及对策和发展趋向具有更深层次的 认识理解,对于进一步研究这一课题深化了理论和实践储备。
参考文献:
[1]梁玖红.项目管理在高职校企合作中的应用研究[D]. 厦门大学,2011. [2]单作民.校企合作背景下高职学生管理制度变革研 究――以J职业学院为例[D].南京师范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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