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社会对医学法学方面的人才高度重视, 无论是在各级各类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还是在各级人 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对熟知医学、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都 极为缺乏。医学法学是医学等自然科学与法学的结合,是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 向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产生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兼具医学、 法学的学科特点,并受多个学科发展的影响。目前,我国多所医学院校开设了医 学法学专业,有的院校将该专业命名为卫生法学或医事法学专业,各院校均制定 了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但在学科体系构建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理论体系。
一、医学与法学的产生 医学是通过科学或技术的手段处理人体的各种疾病或病变,它是一个 从预防到治疗疾病的系统学科,研究领域大方向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 学、检验医学、预防医学、保健医学、康复医学等。法学的产生以法的产生为前 提,没有法就不可能有法学。但法学并非和法同步产生,并非一有法就有法学。
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是在人们对法的认识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产生的,具 备这样的条件,人们的法律观念、认识和思想才能上升为知识和理论体系。我国 早在二千多年前就有了医事卫生方面的法律规范,是世界上最早运用法律手段管 理社会医事的国家之一。1948年成立的世界卫生组织(简称世卫组织或世卫, WHO),是联合国属下的专门机构,是国际最大的公共卫生组织,总部设于瑞士 日内瓦。世卫组织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尽可能高水平的健康,主要职能包 括:促进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提供和改进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有 关事项的教学与训练。
二、医学法学学科的构想 (一)医学法学的学科定位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其调整对象是现行法律规 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医学法学是调整有关人体生命健康权益保障活动中所形成 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医学法学具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旨在保 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是调整卫生行政管理关系、医患关系、规范医疗行为、 依法行政、维护医患权利、提高执法水平、医疗技术水平的法律体系。从学科定 位来看,应属于法学分支学科下面独立的二级学科,但目前我国专业分类上无此 规定。
(二)医学法学的学科体系 医学法学具有自己独立完善的学科体系,有自己特色的专业知识背景 及明确的研究方向。医学法学学科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生命法学”、“医 疗法学”和“卫生法学”。生命法学主要从生命伦理的角度进行研究,以生命科技 活动为中心,围绕其产生的道德、伦理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是医学、生物 工程学等生命科学与法学、伦理学的重叠面上发展起来的边缘科学,是涉及基因 工程应用乃至人的生命创设、延续和终结等社会关系的法律科学,处于整个学科 体系中坐标原点的位置。研究的内容主要有:(1)一般理论研究,以生命为核心 的生命法律问题。(2)生命科技的法律问题。(3)生命科技的伦理问题。(4)医疗卫 生体制改革与医学发展中的产生的法律问题,例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基因工程、 性别变更、器官移植、安乐死等。
医疗法学主要侧重于医疗法律关系主体及医疗行为、职业管理等问题 的研究,体现的是横向的平等的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研究的内容主要有:
(1)医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执业医师法律制度、护士管理法律 制度等。(2)医疗行为,包括医疗行为的法律界定、医疗行为的分类、医疗行为 合法性等。(3)医疗合同,包括医疗合同的分类、成立、生效、终止等。(4)医患 双方的权利义务。(5)医疗侵权。(6)医疗技术鉴定。(7)医疗损害责任。
卫生法学主要侧重的是科学技术应用于医学的准入与管理规范,体现 的是纵向的国家公权力对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问题,调整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与被 管理的法律关系。研究的内容主要有:(1)卫生立法与实施,包括立法体制、实 施的基本形式、违法及法律责任。(2)公共卫生监督,包括公共场所、学校、生 活饮用水等卫生法律制度。(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国境卫生检疫。
(5)疾病控制防治,包括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6)健康相关产品管 理,包括:食品安全、药品管理、保健用品、化妆品卫生等法律制度。(7)血液 管理。(8)精神卫生。(三)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一定规模的需求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人们生活 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公民维权的法律意识不断增长,面对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逐 年上升的趋势,社会急需既懂医学又懂法律的专门人才来解决目前医疗方面的各 种纠纷与争议。国内各院校的医学法学专业围绕培养目标、职业能力、知识结构 等内容制定培养标准及实践课程。力争将医学法学专业的学生培养成能够系统掌 握法学知识,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掌握一定的医学专业知识,具 备能够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能力,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医学法律工作 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综上,培养医学法学专业的学生可以为立法部门提供智 力支持,也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人才储备,能够更好的解决医事方面的纠纷和矛 盾,促进医我国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三、构建医学法学学科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从理论角度来看,研究医学法学学科的目的在于完善法学的理论体系, 使其成为法学一级学科下的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医学法学是调整关于人体生命 健康权益保障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有自己独立的 调整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旨在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构建医学法学 学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其研究与发展有利于促进医学的不断进步与法律的完 善,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医事立法,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
(二)实践意义 从实践意义看,构建医学法学学科为解决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提 供了理论支持与实践依据。医患关系是最基本的医事法律关系,也是医学法学学 科体系中医疗法学重点研究的问题。面对现今层出不穷的医疗诉讼案件以及更为 严重的暴力伤医事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维持医疗卫生正常秩序的前提,也是 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 医疗纠纷案件频发,如何公正及时的加以处理有赖于医学法学学科的研究与发展。
综上,医学法学学科的构建有利于研究不断变化的医事法律现象及其 发展规律,有利于医疗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有利于加快医疗案件的处理与审理,有利于培养多类型、多层次的复合型医事法律人才,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 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构建医学法学学科,能够更好的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益, 维护人的尊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推进我国法制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辛佳锶 张新华 来源:双语学习·下半月 2015年11期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