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期间,国家把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特制定我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文章找范文,到]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xx企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企指导思想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和谐xxxx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
紧密结合省局党组工作大局,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我局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法治理念,增强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我局发展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改革,服务业务发展,服务构建和谐企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要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着力宣传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地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学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宪法意识,使宪法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宣传学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加强《民法》、《合同法》、《公司法》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推进业务平稳持续较快发展。
(三)深入宣传学习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劳动和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大力开展与企业改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的企业环境。
(四)深入宣传学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招投标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普及《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企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逐步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努力增强职工依法参与管理企业事务的能力。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职工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开展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基层,在各单位、各部门、各班组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建立和落实管理人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开展“法律进基层”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开展法律培训。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
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职工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三、步骤与方法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8月前。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单位普法五年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9月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各单位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年度普法检查标准,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每年年底按照已制定的检查标准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省局备案,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对各单位的年度普法工作进行抽查,并于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由省局统一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对在“五五”普法期间涌现的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验收标准和办法另行下发)。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健全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督查制度。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单位法律事务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和监督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对“五五”普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安排“五五”普法的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利用企业内部报刊、利用生产办公共用场所的固定或流动宣传设施,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法制宣传专刊、专栏、专版等,使法制园地宣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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