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由于中央电视台举行的3·15晚会以曝光伪劣产品和不良商家 产生广泛影响,使得社会舆论每到3月15日都格外关注这种暗访和曝光的效应。
但近年来,很多人明显感受到这种曝光效应的减弱。是媒体不卖力或者记者暗访 不得当吗?肯定不是,而是全社会的产品意识和维权意识在普遍增强,有些损害 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往往随着消费者投诉和网络曝光,都能引起轰动效应并得到及 时处理。比如,青岛的“天价大虾”和哈尔滨的“天价鱼”事件。在自媒体产生广泛 影响和网民监督无处不在的情况下,由传统媒体依赖3月15日当天进行集中曝光 的方式,所产生的轰动效应只会越来越小,甚至归于平淡。当然,3·15晚会的努 力和追求至今仍值得尊敬。毕竟,在揭穿骗局和陷阱、揭露假货真相方面,他们 起到了“保护权益、维护公正”的作用,也很符合公众期待。
与社会舆论的积极呼吁相比,政府主管部门为“放心消费”而采取的措 施也令人瞩目。仅2016年下半年,9月,国家工商局在苏州召开全国工商系统开 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又在杭州召开了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网络消费 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
11月,在沧州召开部分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一些地方不光将“放心消费”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而且成为了地方政府着力推进的重要工作。
每一年3·15晚会过后,人们都能看到的是,曝光带来了连锁反应,基 层政府管理部门迅速行动,对遭到曝光的假冒伪劣作坊和涉嫌欺诈的商家进行快 速有力的查处。停业、接受调查、查封、罚款等各种手段的运用,让人感到雷霆 万钧的行政执法力量。但也许有人会问:“这些执法部门的人员早干嘛去了,发 生在眼皮底下的造假和欺诈,他们平时不知道吗?” 其实,这样的诘问虽有道理,但要求监管完全实现毫无遗漏和没有死 角似乎并不现实。生产者、经营者在遵守法规、依法经营方面具有主体责任,一 旦有不法行为,就应受到及时有效地追究。而监管部门则需要将监督的触角与消 费者进行联动,一旦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涉嫌假冒伪劣和欺诈行为,就要及时 跟进查处,建立公众对监管机构的信任,树立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威。消费者一旦 权益受到侵害,也要懂得留存证据、依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相 信,媒体具备发现漏洞、动员社会的功能,一旦经过媒体曝光,相关的侵害消费 者权益事件就会成为舆论热点,带来行政、司法、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等社会力 量的联动效應。
通过多年的实践,人们已经认识到,提升产品质量和让消费者放心消 费,已经不是哪一个社会群体和某一个政府部门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
网络经济、移动支付的发展,已经让“拉黑”不良商家变得越来越容易,不讲诚信、 遭遇投诉的商家即便在网络世界里也会寸步难行。而提供优质产品的商家,会因 为不断地被人“点赞”而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由此可见,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编织一张让消费者放心消费的诚信之网,就一定能像李克强总理所说的,“让我 们的优质产品一天一天多起来,让我们的生活一年比一年好”。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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