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媒体“分众”时代的到来,受众接受信息逐渐形成较为固定的渠道,大批次的晚报、晨报与迅捷的网络逐渐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热爱。高速快捷的信息传递已经对公安工作产生强大的舆论监督态势。少数非主流媒体对公安机关问题的大肆炒作和不实报道,造成了一些不好的甚至恶劣的社会影响。仅2005年,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连锁反应的负面报道就有7起,包括湖北佘祥林案件、山西民警刘利民故意伤害致死案等。前不久,境外媒体又对广东汕尾事件大肆炒作,借题发挥,攻击我公安机关,诋毁党和政府。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已经成为对公安机关负面炒作比较集中的传播媒介。因此,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面对现代传媒的飞速发展,我们无论是在思想观念上,还是在工作措施、工作机制上,都存在诸多不适应的问题。一些地方对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观念落后,对队伍中出现的问题总是一捂、二盖、三堵,结果往往适得其反;部分领导干部和民警缺乏应对媒体的基本常识和经验,面对媒体或者是手足无措,或者是拒之门外;少数民警缺乏保密意识和纪律观念,把涉及公安工作的信息不加选择地提供给有关媒体,造成了不良的甚至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后果;普遍缺乏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等负面报道的工作机制,对新型媒体特别是网络的负面炒作应对乏力。
(二)、新时期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的几点构想
当前,我们正处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传媒时代。新闻舆论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及其形象产生重要的影响。要适应传媒时代舆论作用日益重要的新形势的需要,首先,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过去传统意义的公安宣传思想工作相比,公安新闻宣传工作不仅发挥着耳目和喉舌的作用,而且日益成为推动和促进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完成的重要方法、重要手段。多年的实践证明,有了宣传思想工作特别是新闻舆论强有力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就能顺利发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就会事倍功半,使工作陷于被动。
一、坚持新闻宣传工作贯穿公安工作始终。公安机关的重大决策、专项行动、重点部署等,在实施前要坚持宣传先行,让群众了解背景和意义,赢得理解;实施中坚持宣传同行,让群众感受成效和作用,争取支持;实施后坚持宣传续行,让群众看到公安民警的奉献和付出,获取赞誉。
二、建立协调机制,争取舆论支持。要运用和谐的理念指导推动公安新闻宣传工作。要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双赢的目的,积极促进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和谐融洽的合作关系,既坚持原则,又不失灵活性。一方面,公安机关要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展示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促进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另一方面,公安新闻资源也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他们的工作也离不开公安机关的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既要热情欢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又要建议新闻媒体从大局出发,从推动解决问题的角度对公安机关实施舆论监督。同时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舆论监督。加强舆论监督既是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推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队伍中的不正之风,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我们在欢迎新闻媒体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也要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希望他们从大局出发,立足于帮助公安机关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尽可能通过内部渠道反映问题,并向公安机关通报。确属需要报道的,也要建议选好角度,客观中肯,体现建设性。公安机关对新闻媒体反映的情况要认真对待,及时查清事实,向新闻媒体反馈结果,表明态度,争取理解和支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解决新闻媒体对我们的负面报道问题,不能仅依赖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最根本的是要把我们的各项工作搞上去,把我们的队伍管理好,努力争取少出事甚至不出事,特别是不要出严重败坏队伍声誉和形象的大丑事,真正做到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三、坚持舆论主导,密切警民关系。公安新闻宣传工作部门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积极宣传公安机关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宣传广大民警
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与感人事迹,促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共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四、强化队伍建设,倡导和谐氛围。要切实加强公安新闻宣传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公安新闻宣传干部是公安宣传思想工作的主力军,这支队伍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各级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干部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要求,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注意培养选拔理论素养好、业务素质高、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组织和协调能力的同志从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并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这些同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公安新闻宣传工作要把促进警营和谐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宣传和倡导得警心、暖警心、稳警心的工作,激发和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宣传和倡导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陶冶民警的情操;宣传和倡导干部与民警、民警与民警之间健康向上的人际关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工作纪律。一是研究建立舆情跟踪、分析机制。安排专门力量及时跟踪和定期分析新闻媒体关于公安机关的舆情动态,开展有效的社会舆情监测与分析。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并报告本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研究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负面报道的机制。要坚持争取时间、争取主动、掌握信息主导权的原则,实现指挥中心、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宣传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联动,根据案件、事件态势发展及时提出工作对策,确定新闻发布口径,精心选择恰当时机,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还要注意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报请党委宣传部门审批。三是研究建立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既要加强与社会知名网站的合作,运用多种形式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也要对已经出现的负面报道进行有针对性的应对、解答及跟帖,以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四是进一步严格公安新闻宣传纪律。2005年,公安部已先后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采访报道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也相继下发了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和宣传工作纪律。一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工作,特别是加强和改进案件采访报道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公安舆论引导机制,切实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牢牢把握公安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是当前工作所必需。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切实增强保密意识,严格公安新闻宣传纪律。未经公安新闻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新闻线索、新闻稿件、发布评论或私自接受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未经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宣传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新闻媒体提供涉及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内容的文字和音像材料。要切实利用好新闻发布制度,用第一时间的权威声音从源头上杜绝负面炒作;二是将各级公安机关的新闻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迅速传达到每名民警,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杜绝负面新闻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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