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工会送温暖工作,做好困难职工及部分职工因突发疾病或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难,维护职工利益,保障职工生活,特设立长春供电公司职工救急基金。
为管好、用好该基金,使之能够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长春供电公司的全民、集体、农电(含离退休)职工。
二、组织机构
成立基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或修改基金管理办法、讨论基金重大支出等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公司财务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离退办主任、工会副主席
基金管理办公室设在工会,负责日常工作。
三、基金的性质
基金是在公司党政班子的支持下,由公司行政和工会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的,为帮助困难职工解决暂时困难而建立起来的公益性、互组性资金。
四、基金的来源
基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方式。主要来源是:
1、公司行政出资;
2、公司工会出资;
3、公司所属各单位捐款;
4、职工个人捐款;
5、基金利息;
五、基金的使用途径
1、以公司党政和工会名义,在元旦、春节期间对特困职工的慰问。
2、对因工负重伤或因工死亡职工的家庭慰问及必要的一次性补助。
3、对意外灾害或突发急病造成特殊困难的职工予以一次性补助。
4、对患特殊疾病,住院期间做大手术造成生活极为困难的予以一次性补助。
六、基金的管理
1、基金的筹集由基金领导小组提出方案,征得公司行政主管领导同意后,交职工代表组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后实行。
2、基金由公司工会财务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基金的使用需经基层工会提出申请,报基金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组长审批后方可使用。
4、基金的支出视职工困难程度每次在500-2000元之间,每位困难职工每年最多不超过两次。
5、公司审计部每年要对基金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定期公布,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七、附则
1、本办法从2002年4月1日起实施。
2、本办法解释权属长春供电公司救急基金领导小组。
《供电公司职工救急基金管理办法》来源于免费范文网,欢迎阅读供电公司职工救急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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