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钻爱网 > 述职报告 > 教师述职 > [农村敬老院建设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农村敬老院建设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教师述职 时间:2020-01-07 07:44:58 点击:

惠民行动

农村敬老院建设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区)民政局:

为认真实施好省、市“十大惠民行动”,切实解决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住房困难,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省、市有关惠民行动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攀枝花”为主题,针对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2007年我市通过统筹规划、调整布局、整合资源,新建和改建5所农村中心敬老院,对3所农村敬老院进行功能扩建。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3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36%。

三、建设标准

2007年新建的中心敬老院按照省厅要求,建设按照省一级敬老院标准。新建敬老院规模占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床位数不低于70张。改建敬老院按照省二级标准建设,敬老院规模占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床位数不低于65张。

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在使用上居住用房每人不低于10平方米。辅助用房要设置办公室、厨房、餐厅、医疗室、浴室等。在新建过程中,要做到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四、建设原则

敬老院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民政部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参照省等级敬老院标准建设,在选址布局、建筑设计、设施设备等方面,规范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管理,保证敬老院建设的人性化、标准化、规范化。

五、资金安排

2007年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除省上补助外,以县(区)为主,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民政局对敬老院建设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按照新增加床位数给予适当补助。各县(区)在4月底前完成敬老院年度规划,及时办理建设、国土等相关配套手续,并由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分别向市民政局、财政局上报资助项目报告。市民政局、财政局分别向省民政厅、财政厅上报资助项目报告。

六、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敬老院建设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大惠民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搞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确保敬老院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级民政部门作为敬老院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敬老院建设实行项目管理。要实行领导项目责任制,责任到人,对今年的任务和工程进展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建设资金配套及时、资金管理规范、工程进度顺利、工程质量优良。

(二)制定方案,规范实施。各县(区)要根据敬老院建设工作目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选址、规划工作,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落实好项目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敬老院建设规范性文件,明确“惠民行动”敬老院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资金筹措、建设标准和监管责任,确保规范运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落实资金,确保进度。2007年,省、市投入200万元,县区投入521万元,共计721万元。各县(区)每季度向市局报告具体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市民政局将根据各县(区)工作进度,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应在今年11月底基本结束今年敬老院建设工作,市民政局12月中旬组织检查,在12月31日前全部投入使用。

《农村敬老院建设惠民行动实施方案》来源于免费范文网,欢迎阅读农村敬老院建设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