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法学概论;
复习课;
设计;
实施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568(2013) 35-0033-02 复习就是再现学习过程,将已学知识加以梳理,纳入课程整体系统的 过程。孔子云:温故而知新。可见,不论学习什么,复习都非常重要。复习课是 教学诸环节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不仅影响着课程最终的成绩评价,也影响着学生 对知识的系统掌握。
然而,传统的复习课要么偏重知识整理,要么偏重题海战术,最后的 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对于《法学概论》这类综合性强的课程。如何将课程 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使学生既能对课程的知识有一个系统的回顾,又能运 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与工作中的常见问题,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结合课 程的教学实践,就《法学概论》复习课的教学设计及实施谈谈体会,以期对同类 课程的复习课教学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法学概论》复习课的教学目的及内涵 1.教学目的 作为电视大学工商管理初级培训的一门核心课程,《法学概论》既具 有很强的理论性(需要学生理解并掌握常用法学原理及重点法条),也具有较强 的实践性(需要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这种综合 的性质体现在《法学概论》课程的考察与评价上,也应一贯保持理论性与实践性 的统一。
鉴于此,通过复习课的学习,希望能使学生对本课程各部分的重点内容进行系统地回顾,并结合案例分析的方法,帮助学生掌握考试的重难点,学会 应用法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2.教学内涵 虽然“知新”必先“温故”,但复习绝不是对旧知识的简单回顾,而是要 对已学知识进行巩固、联系、扩展及应用。从学生角度看,通过有效的复习,他 们不仅可以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已学的知识,还可以理清这些知识间的联系脉络, 构建较为系统的知识体系,并能运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从教师的角度看, 复习课可以弥补新课教学的不足,拾遗补缺,完善教学过程。因此,复习课的教 学应是一个“推陈出新”的过程,也是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 师不能把学生当作被动的接受者,以自己的“教”代替学生的“学”,应把学习的主 动权交给学生,发挥学生在这个过程中的主体作用,给他们独立思考的空间,让 他们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人。
二、《法学概论》复习课的教学设计及实施 根据《法学概论》课程的特点,笔者将复习课分为知识梳理与知识应 用两大部分,具体分为题型分析、重点回顾、难点讲解、模拟训练、复习答疑“五 步走”。“五步走”能做到在把握课程总体结构的基础上强调课程的重难点,使学 生既巩固所学知识点,又掌握考试技巧,并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实施 步骤如下:
首先,帮助学生了解考试题型与分值分布、答题要求等,做到心中有 数,有的放矢。
其次,既然是复习,当然应对课程重点知识进行系统回顾。这一过程 由教师引导,带着学生回忆课程各部分的主要知识点。这时,教师需要给学生一 部分时间,让他们亲自梳理知识,分类比较,自主建构知识网络。
比如,在“民事行为能力”这个知识点上,让学生自己根据所学内容, 整理我国民法在不同年龄及精神状况下对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划分,以及这些不 同划分对当事人实施相关民事行为的效力的影响;
再比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这个知识点,让学生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将故意犯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 几种停止形态一一列出,并区分相互间的不同,特别是在同一故意犯罪行为中, 既遂与中止的不同等。在这一梳理与回顾的过程中,教师只给予方向性上的引导与最终的评价,具体梳理与分类比较的工作都由学生完成。这样,学生就由单纯 回忆某个知识点,转化为对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的整体理解与把握。同时, 经过自己的梳理,学生对复习内容的印象也将更为深刻。这种发挥学生主动性的 过程远比单纯由教师单方面灌输、学生被动接受的过程更有效。
再次,有了课程知识回忆与理解的基础,就可以进行复习中的难点讲 解。这一步虽然讲解的是学生复习中难以解决的问题,但也并不代表可以由教师 全部包办。
针对法学知识的实用性的特点,教师可以就学生在自主复习中普遍反 映比较难的问题设计一些案例,交给学生思考并讨论。这个时候需要每位学生展 开头脑风暴,用所学原理就案例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发表自己的意见,最后由 教师归纳总结,对学生的讨论结果进行评价,给出结论。这一步,对教师来说, 设计案例相比讲解更加重要。一个好的案例不仅应该突出复习难点,更应该串起 多个相关知识点,还要能联系学生工作与生活的实际,引起他们对案例进行思考 的兴趣。这样既能将难点知识直观化,使学生更容易理解与掌握,也能让学生参 与其中,增强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例如,“代位继承”是继承法中比较难的知识点,并且相关联的知识点 很多,孤立讲解效果不佳。针对此,笔者设计了以下的案例:
公民王某尚未留下遗嘱就因病去世,其家庭共有600000元的财产,其 配偶尚在,并有儿子B和女儿E,但B已经于三年前先于王某去世,B有两个孩子 C和D。问,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哪些人具有继承王某遗产的权利?各继承 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为多少? 案例一提出,即引起了学生的兴趣,大家对继承人的资格、继承财产 的范围、继承财产的分配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讨论过程中也将法定继承的适用 条件、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间继承份额的 规定等相关问题一一涉及,当然,“代位继承”这样一个难点问题也在讨论之列。
经过讨论,案例中的问题都得到了圆满解决。由此可见,将某一个复习难点加以 设计,与相关知识点结合,成就一个好的案例,由教师引导学生讨论,不仅能解 决难点问题,还能由点到面,对相关知识点进行复习,最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经过知识的梳理与案例讨论,接下来,就是趁热打铁,进行模拟训练。
以笔者的授课经验,《法学概论》复习中的模拟训练无需“题海战术”,只要将基础知识与应用题结合,让学生熟悉题型即可。题不需要太多,关键是要有代表性, 能体现出前两步复习的重点与难点。经过前面的梳理与讨论,再结合模拟训练加 以巩固,学生对复习内容的掌握将更加全面,印象也更深刻。
最后,留给学生一定的提问时间,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学生在复习中 存在的疑难问题。
三、《法学概论》复习课设计与实施的几点体会 复习课教学应该是一个教师综合能力的体现,复习课的设计与实施缺 一不可,教师都要认真对待。复习中要把主动权交给学生,多关注学生实际能力 的培养,使学生不仅能“温故”,还能“知新”。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复习的价值, 使复习课受学生欢迎。当然,要想达到这一点,需要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不断反 思,改进教学方法。笔者认为,具体要做到:
(1)注重复习课的整体设计。复习前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 站在学生的角度安排复习内容。
(2)突出复习的重点与难点。复习不是“炒冷饭”,不能只是课程内 容的简单重复,要以重难点问题为主线,串起课程相关知识点。同时,应注意知 识点之间的联系与扩展,不能以点代面。
(3)注重原理讲解与案例分析的结合。复习课不能只是教材中原理 的回顾,为增强内容的直观性,应结合学生工作与生活的实际选取合适的案例来 分析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活学活用,提高实践水平。
(4)注意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应改变传统复习课中的“满堂灌” 形式,给学生留下独立思考的空间,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讨论。只有这样,才能 强化学生在复习中的主体地位,使他们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5)多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来丰富复习课教学。比如运用多媒体技 术完整地展现复习教案与资料,运用录屏技术再现复习课的完整过程,等等,这 样都有利于学生的课后自主复习。
作者:孙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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