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刑法解释方法;
位阶性;
质疑 刑法条文是硬性的书面条文,然而使用刑法评判的法官却是具备思想 意志的主体,因此,在使用刑法解释时,其表达价值和判决事实的判定要从多角 度进行分析。而其中的关键点就是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性,但是,位阶性本身并 没有被严格的标注出来,这就使得刑法解释方法位阶性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
1刑法规范解释的必要性 在刑法落实过程中,从某个层面分析刑法规范,其实际的内容较为抽 象,要将其应用在具体的刑法规范事件中,就要借助规范化语义进行集中的解释。
基于此,刑法解释是将刑法規范和刑法适用性连接在一起的必要因素,若是没有 健全完整且位阶性明确的刑法解释,就会导致刑法无法有效落实,甚至会形同一 纸空文。
(一)法律语言表达过程中本身就依托语言的语义,而语言本体的模 糊性和多义性也决定了语言表述法律过程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刑法在运 行过程中,无论是法律条文的约束功能还是法律解释的实际情况,都要严格遵循 罪刑法的相关要求,减少语言的模糊性以及明确界限的基本要素十分关键。
(二)刑法本身就是法律规范性行为,只能是依托社会关系建立的一 般性和普遍性问题,并且整合抽象以及概括特性,能更好地应用在具体案例中, 确保其能成为定罪量刑的基本标准,有效对解释的产生,解释的判断以及解释的 选择等予以关注。若是从立法技术的层面出发,则要对社会生活的具体情况进行 具体分析,并且为了有效避免使用一些不确定性的概念和定义,就要对刑法解释 留有有效的空间。因此,研究刑法解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文义解释位阶性产生的质疑 (一)文义解释本身具有局限性。对于刑法解释而言,文义解释较为普遍,主要就是对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探究和分析解释,因此,在刑法概念中, 由于具体案件并没有被列入其中,就需要借助具体的法律条文和用语对其进行集 中的阐释。若是从这个角度分析,刑法解释中将文义解释作为优先位可以说通[1]。
但是,这种位阶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在单独应用的过程中才具备,从而获 取明确的结论,且整体意义也较为显著。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文义解释和目的解 释出现了碰撞,需要首先建立文义解释,但是,文义解释会出现不同的结论,一 时不能判断最优化解释,就使得整个判定受限,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之间的碰撞 也就并不明显了。
(二)文义解释需要借助目的解释进行检验和校对,在文义解释结构 中,得出的结论十分有效且具备法律意义,需要相关人员建立有效的检验过程, 只有从根本上对负荷规范的目的进行分析,并且借助法律用语进行扩展解释。因 此,法律最终判定的结果要从文义方面和相关法律文本相一致,这就导致得出的 明确结论只是相对意义上的明确和完善。另外,在司法解释工作开展过程中,需 要结合实际情况,将目的解释作为工具对文义解释内容予以检验,使得文义解释 的决定性意义存在了偏差,其实际的存在价值就不能完全等同于终极价值。加之 文义解释存在一定的界限性,就使得语言习惯只能是解释界限。
(三)文艺解释需要借助体系解释进行最终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在 刑法的具体领域内,若是对个别化的法律观念关联结构予以判定,则体系的秩序 要求和完整性要求都是非常关键的因素,只有在无矛盾以及无赘述的情况下建立 的文义解释,才能有效发挥其实际价值。另外,在文义解释出现争议性结论后, 就要借助体系解释对其展开深度整合以及验证校对,避免误会的出现。从而有效 整合案件管理水平[2]。
3目的解释位阶性产生的质疑 目前,对于目的解释的分析,要从主观目的解释和客观目的解释两个 层面进行分析,这也是位阶性在相对意义上优先问题引起学者质疑的关键点。
(一)主观目的解释。在目的解释体系中,主观解释十分关键,但是, 其运行和应用过程并不具备相应的优位性。一般而言,主观解释完全脱离体系解 释、文义解释等。基于此,专家认为,要借助决定性的标准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 梳理和分析,并且有效整合客观目的解释和主观目的解释等具体方法之间的关系。
目的解释中,不能完全排除目的解释。加之主观解释无法形成决定性,不能进行 绝对化的判定和分析,要从全局对法律的相关条文予以监督,避免出现解释项目僵化的问题。除此之外,若是要对历史解释和文义解释进行差异化分析,就要从 动态化的角度分析历史。
(二)客观目的解释,在客观目的解释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整合多面 性功能体系,完善其实际内容,深度剖析立法者的需求和意图,保证探析过程能 助力文义解释更好的建立相关结论。基于此,在对文艺解释进行正确性判定的过 程中,只有具备证明价值才有意义。尤其是在法条语义中,若是含义范围本身较 为狭窄,则对处罚范围要进行综合性分析,按照客观目的的解释结论展开扩大化 整合以及判定,有效建构解释界限处理机制。但是,在法条用语范围较宽时,则 客观目的解释的应用也十分有效,要对适用范围进行约束和处理,综合处理相关 情况的同时,全面分析抽象优先原则,完善解释方法的实际价值[3]。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刑法解释其本身就是司法领域中重要的基础性内容,基于 此,要对其进行深度分析和解读,阶位性本身并不存在,那么文义解释只是一切 法律解释的源头,相对阶位性则是研究的重点。而对于目的解释的分析,要对条 件限制进行分析和判定,充分认知司法复杂性才能建立更加系统化的认知。所以, 只有对不同情况予以针对性分析,才能保证各种解释方法发挥其实际价值,建构 更加合理化的应用结构。
作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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