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钻爱网 > 书信 > 通知 > [论人权与我国现行宪法的关系]

[论人权与我国现行宪法的关系]

来源:通知 时间:2019-11-29 07:50:32 点击:

论人权与我国现行宪法的关系

论人权与我国现行宪法的关系 在我国人权思想在宪法治理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它是判断我国宪法内容是 否科学、合理的一个重要标准,而我国宪法治理的发展以人权价值为终极目标。

宪法是人权的保障法,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权保障条款只有在完善的 宪法制度中才能得以完全实施。本文将从人权与我国现行宪法的关系入手,分析 人权与我国现行宪法的关系。

在我国,人权、公民的权利保障都以宪法为基础。宪法是根本的人权 保障书,就如列宁所指出的:“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们权利的纸。”①我国宪法是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法律依据,是人权和公民权的根本法律保 障。人权是宪法的基本原则,而且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和精髓。人权的最终保障有 赖于完善的宪法治理制度建设。

一、宪法是人权的根本保证书 纵观世界人权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关于人权的各种条款必须经过宪 法的最终认可才可能顺利的被执行下去。无论我国还是其他国家,宪法的发展史 从侧面看就是保障人权的历史。一方面,人权在整个法律体系的管辖范围内,任 何时候都受到法律的规范和制约。在生活中个人在行使人权的时候往往会侵犯他 人的利益,这时便需要宪法来进行规范个人的行为,明确区分个人的权利义务关 系,避免发生与宪法规定冲突的事件。另一方面,宪法中关于人权的有效实施需 要借助其他法律部门,并不是独立的实施与运用。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对社 会各种事情都做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并没有对相关的事情进行详细的解释。其他 法律作为宪法的子法,对宪法中的规定需要进行进一步执行与阐释,是人权规定 得以执行的必要环节。任何法律都是在宪法的规定范围内落实和实施,没有其他 法律部门对宪法的补充和进一步阐释,宪法将会被架空在文本之中,宪法的各项 规定难以顺利的贯彻实施。反之,只有在宪法的明文规定下,其他法律部门才会 认真贯彻实施,也才会使我国的人权原则在根本大法的保障下得以实现。因此, 宪法是人权得以真正实现的保障。

二、宪法人权原则的贯彻实施 在人权发展的进程中人权入宪开创了中国人权保障的新时期,是中国 人权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人权发展史上的分水岭。中国的宪法不仅是党和国 家长治久安的总章程,还是维护人权的重要保障手段。但是人权在宪法章的产生确立并不代表人们实际享有了人权,而法定人权转变为我们社会实际生活中的人 权还需要通过宪法中制定的相关人权原则的进一步贯彻实施。② 贯彻实施人权原则要强调党和国家人权保障的宪法意义。贯彻实施宪 法人权原则的核心和关键是党和国家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维护宪法的权威,切 实履行人权保障的宪法意义。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 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 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③因而宪法实施,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我们党 和国家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和国家应当履行的宪法义务。党的机关组织应建 立健全体现人权精神的各项制度,依法执政、以人为本,实行对国家和社会的人 性化领导与管理。讲宪法和法律中关于人权的各项相关法律条文运用到实践活动 中,在实际工作中更多的体现人权精神。每一位人民的公仆都应该做人权发展过 程中的助力者。

贯彻实施人权原则要确定人权为党和国家的基本价值观。贯彻实施宪 法人权原则需要党和国家切实履行人权保障宪法义务的外在行动,但外在行动的 效果和反响如何还取决于内在的相应的价值观的存在。人权原则能否贯彻实施取 决于一个社会是否有公认的人权价值观,是否对人权价值观认同及支持。尤其是 居于社会领导与管理地位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是否具有人权价值观。党和国家切实 履行其保障人权的宪法义务的同时,必须实现执政理念与治国理念的根本改变, 将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转化为尊重人的尊严、保障人的权利与自由实现的具体过 程。

贯彻实施人权原则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要 使人们了解并懂得如何运用宪法中的宪法原则。要将宪法人权原则更好的运用实 施就需要国家相关相关部门的推动与运作过程中的保障,更需要全体社会人员的 积极参与。作为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更需要广大人民更深入的了解、运用 和宪法意识的培养,更应该更多的举办相关的教育宣传活动

三、宪法治理过程使人权保障现实化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 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④。依宪治国的提出是因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框架,更是我国人民权利的根本保障书。为了法治与人权 的有效结合且运用到实践,就应该剖析依法治国的实质,树立中国特色的依法治 国思维和方式。在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大背景下,我国的人权事业一定会开始新的篇章。在现代国家,只有当人权被宪法所确认,人权保障在宪法治理体制的 运作中有周密的制度安排,人权才会受到实质性的有效保障。人权切实存在的权 利,也体现在国家运行的各个法律中。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⑤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 而人权是良法善治的灵魂和真谛。在我国,法治的目标和追求是“良法”,而法治 的运作方式和实现途径则是“善治”。良法善治的完美结合是我国现代法治的本质, 也使得我国人权不再是纸上谈兵。“良法”与“善治”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和广大民意, 才能被人们从内心真正信仰。

人民主权原则体现在宪法的确立与实施,人民主权原则,或称主权在 民原则,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最终所有者,国家只 是接受人民的委托而成为权力的具体使用者,并且其在行使权力时不得背离人民 授予权力行使者行使该项权力的目的。6因此,在宪法治理过程中,承认和尊重 人权,是宪政国家的一个标志,也是宪政本身的表现。而宪政国家则强调人文主 义精神,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权,实现人之作为人应该具有的一切权利是文 明社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要求或标准。

作者:严政华 来源:商 2016年19期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