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有效的党组领导机制 党组是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核心,在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的同时,紧紧围绕法院整体建设和中心工作,并 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党支部和领导班子的双重建设。特 别是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 通过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同时, 完善奖优惩劣、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上下层层管理负责制, 利用周密的责任体系及纵向的组织体系,保障法院各项党建 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建立党组工作创新长效机制 一是创新思想工作内容。针对基层法院全院党员的思想 活动,以理想、信仰为重点,结合审判工作,“量身定做” 学习内容。把思想教育渗透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思 想教育与业务工作“一体化”。二是创新党建活动内容。为紧跟时代步伐,党建活动内容也要推陈出新。法院应带领全 体党员“走出去”,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甚至是监 狱参观考察,及时了解社会新动态和面临的新任务,进而增 强社会责任感。同时,创新“走进来”模式,通过微博等方 式,召集广大党员队伍参与各种党组活动,发挥党员主观能 动性,带动整体活力。四是创新党员管理模式,提倡“以制 度带人”的新模式,摒除“人管人”的旧方法。建立工作督 促、考核排序、责任追究制度,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严格 奖惩,形成创先争优,提高管理能效的生动局面。
(四)建立党员队伍争先创优机制 (五)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一是建立合理的考核标准。基层法院应立足于专业的审 判职能,严格依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制定更加科学、合理 的考核指标,并将该指标具体量化、细化,从而形成一套既 具有针对性,又全面,既具有操作性,又适应性强的考核指 标体系,该套体系不仅是对党员个体、党支部、党组织的工 作成果的检测,也是对每个党员的思想职业道德、工作廉政 作风甚至是整个党组织的整体素质的全面的评价。二是完善 绩效考核方法。在保留日常监督管理、领导干部一述四评、 开设测评座谈会、民意调查等原有考核方法的基础上,针对 各基层法院不同环境、不同特点的情况,具体分析存在问题, 尽可能的让考核内容具有法院特色,打破原有量化指标,发 挥绩效考核效果和质量。三是理性对待考核数据。不滞留满足于平均水平,充分科学利用考核结果,更加清晰地分析并 掌握党建工作的优劣,实行公平的奖惩制度,从而体现不同 考核成绩的价值,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促 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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