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合同范本;
合同法;
煤炭工程;
工程设计;
合同 价款 煤炭建设工程具有投资数额大、生命周期长、工程条件 复杂多变的特点。与之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或 施工)总承包等合同不仅体量庞大、相互间衔续性强、合同 管理要素众多,而且煤炭建设项目对合同履行质量的要求较 高,然而相关合同在履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 素,这就导致了煤炭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难度普遍较大。以设 计合同为例,按照完成的先后顺序,煤炭建设工程通常划分 为决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阶段。作为建设工程的灵 魂,设计质量的好坏决定了整个工程综合效益的高低,其不 仅是控制工程总造价的关键,也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有 着直接影响。而设计合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权利义务最 为主要的载体,其对整个工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住建部和原工商总局于2012-2017年先后按照工 程总包、监理、施工、设计和勘察的顺序对原有《建设工程 合同》(以下简称“旧版《合同范本》”)进行了重大修订, 修订后的合同作为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新版《合同范本》”) 在全国范围颁行,其影响范围涵盖了建设工程的主要领域。
新版《合同范本》在煤炭工程基建领域的推广和使用,取得 了规范合同双方签约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活 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积极效果,同时也保障了承包人 和发包人权利义务的公平,有效地规避了合同履行期间可能 产生的各类风险,为双方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合同范本》在煤炭建设工程使用的三个时期 以《合同范本》的颁行及修订为时间节点,其在煤炭建 设工程的使用状况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三个时期。
1.1旧版《合同范本》颁行前的粗犷缔约期 在此阶段,与合同相关的法律依据散见于《经济合同法》、 《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法》等法律文件中,煤炭基 建规模较小,技术水平欠发达,承包人和发包人以订立合同 的形式来规范双方行为的意识相对薄弱,这使得煤炭建设阶 段的相关合同履行效果普遍不佳。
1.2旧版 《合同范本》颁行后至全面修订前的快速发展期现行 《合同法》于1999年正式实施,其基本统一了与合同有 关的法律条文,《合同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从而首次明确了《合同范 本》的法律地位。据此,住建部和原工商总局针对勘察、设 计、施工等承发包内容制定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合同(示范 文本)》。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同时也配合出台了使用《合 同范本》的指导原则,如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10条规定了“本市 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 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这也是我国成功“入世”及煤炭 “黄金十年”的开始。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促使煤炭建设投资 大幅增加,加之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逐步加强,这促使《合 同范本》的使用数量显著增长,且合同履行质量也有所提高。
以某煤炭设计单位为例,据粗略统计,该单位在2001年 新签订设计合同22例,涉及金额约2000万元,而其在 2010年新签订设计合同78例,合同金额累计约3亿元。
1.32012年前后《合同范本》重大修订以来至今的稳 步转型期在此期间,我国法制建设空前兴盛,煤炭建设工程 领域相关法律日益丰富,既有国际性的普遍规则,也有中国 特色的管制规则。相比之下,旧版《合同范本》在条款设置 及内容编排上愈加显得粗放和单薄,有些内容甚至与现行法 律规范相左。因此,新版《合同范本》的出台可谓势在必行。
由于多重因素导致煤炭行业步入寒冬期,相关基建项目的数 量及规模骤减,煤炭建设单位亏损严重,加之承包人和发包 人之间因先前在《建设工程合同》内累积的对工期、质量、合同价款、索赔及争议解决等问题存在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 之处,从而导致此类纠纷剧增。为保证《合同范本》能够及 时反映相关立法的最新成果,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新版《合 同范本》自起草阶段开始,就在梳理法律规范、邀请行业专 家论证以及征求社会意见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 作。
2新版《合同范本》的使用 相比之下,新版《合同范本》在定价类型、合同内容及 结构体系等方面均有大幅调整。从定价类型上看,将原有固 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变更为总价、单价及其他三种类 型;
从合同内容上看,新增了诸如缺陷责任期、双向担保及 争议评审解决等制度;
从结构体系上看,其篇幅条目大量丰 富,各范本的组成统一为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 合同条款三个部分。结合煤炭行业自身特点,新版《合同范 本》在使用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2.1合同价款的合理确定 众所周知,目前煤炭建设工程属于典型的买方市场,以 设计合同为例,相对设计人而言,发包人在合同价款方面有 着绝对的话语权。设计人迫于生计、竞争等内外压力,或为 了在下一阶段取得竞标先机,不得已签订一些保本甚至亏本 的合同,加之2002年版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业 已废止,这更让设计人在合同定价环节又失去了一层保护。
而在此条件下订立的合同价款实质上已然与《合同法》中有关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相背离。相比旧版《合同范本》而言, 新版《合同范本》在此方面增改了许多有利于保障设计人权 益的条款,结合通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约定,合同当事 人可参照以下两种方案对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进行优化和 补充。(1)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双方以《合同法》第61条 关于“交易习惯”的规定作为法理基础,依据行业协会制订 的“煤炭行业建设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类取费定额”标准 对基本服务费即设计费进行计算,最终以固定总价的方式确 定合同价款。合同履行期间,该方案也可用于设计费的补充 及设计变更后计费额的增加。(2)由于设计文件及图纸等 产品具有知识密集度高(原材料成本低)、涉及专业人员众 多、生产周期较长等特点,合同当事人可以人工成本(包括 设计人员职称、工日)为关键变量,在专用条款及附件中以 固定单价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款,见表1,这也符合人工成本 是设计院主要成本的实际情况。
2.2新常态下合同解除问题讨论 近年来,受到煤炭行业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倒逼过剩产 能退出等政策的影响,一些开采成本高、安全隐患大、环保 不达标的“老、旧、小”煤矿相继整顿或关停。同时,由于 煤炭市场疲软以及相关手续不齐全等原因,一批处于基本建 设尤其是项目前期咨询阶段的煤矿项目缓建甚至停建。在上 述整顿关停或缓停建煤矿项目中,尚存在着大量正在履行中 的咨询、监理、勘察设计及总承包等合同,这些合同的去留问题已经成为合同管理的关键。新版《合同范本》的通用条 款中规定了一些合同解除情形,如不可抗力等,但国家政策 调整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理论界尚未明确。对于因国家政策 调整等原因导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如何处理,当事 人应当在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说明。以设计合同为例,为 确保各自利益最大化,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参照 新版《合同范本》通用条款“10.3定金或预付款”、“1 4.1发包人违约责任”及“16合同解除”等约定,分别 采取以下具体策略。(1)设计工作开始前,发包人应及时 掌握项目相关政策信息,合同因非设计人原因解除可能性较 大,则约定给付预付款,且比例不宜过高;
合同因非设计人 原因解除可能性较小,则约定给付定金;
设计人可约定预付 款给付,同时尽快开展设计工作,若预付款比例低于合同总 价款的20%,则约定定金给付。(2)设计工作开始后, 发包人在确定工程属于整顿关停或停缓建项目的情况下,应 当合理安排工程停工,尽早解除相关合同,防止债务持续扩 大;
设计人则应尽量避免合同被中止或解除,同时按照设计 进度表的要求尽快完成设计文件及图纸,形成债权。
2.3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证明 资信是对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具备的综合能力的客观评 价,当事人是否具备良好的资信是合同能否如约履行的重要 保证,需要证明的资信内容通常有财务状况、信用等级、企 业及人员的资质和业绩等。结合煤炭行业实际情况,发包人应当在签约时要求承包人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公司资质、类 似项目业绩以及拟派人员尤其是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职 称证明等文件,同时还应在承包人要求下提供自己的财务状 况说明,上述文件内容可在专用条款的“承发包人其他义务” 中予以列明。
2.4互联网+新版《合同范本》 近年来,“互联网+”在建筑业及招投标市场运用范围 日益广泛,如2016年正式启用的新版“四库一平台”及 电子招投标平台等。由于上述业务均需要企业将合同文本等 业绩材料扫描上传,因此,新版《合同范本》当事人可参照 住建部《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中有关 资质证书使用二维码标识的说明,考虑采用为合同文本生成 二维码的方式,对合同进行内部管理和外部使用。生成的二 维码可填写在专用条款“18其他”里。值得注意的是,依 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电子邮件 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合法真实的电子邮件具有 法律效力。新版《合同范本》预留了电子邮箱的填写位置, 双方当事人应当谨慎对待,尤其是在合同约定承包人通过电 子邮箱履行义务(如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等)的情况下,更 应当保证电子邮箱的合法、准确及唯一。
3结语 合同管理是现代项目管理内容中的重要一环。新版《合 同范本》不仅涉及综合性的法律体系,也体现了专业建设工程的诸多知识,如监理、工程造价等,既有通用条款的约束 性限制,也有专用条款可以进行适度性变通。在煤炭行业新 常态下,合同当事人不仅应当熟知新版《合同范本》的条款 内容和体例编排,还应当了解条文所体现的法理依据和相关 专业知识背景,这样才能在使用时做到有的放矢。在项目启 动之初,在合同订立之时,尽可能地将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 责利落实到位,减少或避免纠纷的发生。同时,应当合理借 鉴通用条款中争议评审等方式,组合运用各种争议解决办法, 从合同层面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郑凌.从承包方角度谈施工合同风险控制――― 新版建筑工程合同范本框架下的合同管理[J].福建建筑 科技,2015(1) [2]吴潮.设计合同范本优化探讨[J].建筑设计 管理,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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