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的法学研究生教育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 对实务技能的培养重视不够,学生普遍缺乏动手能力。“法 科毕业生到实务部门后,要能够适应审判案件、处理案件、 代理各种法律事务的需要,至少还要三到五年的时间”[1]。
法学研究生实务技能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而法学研究生 教学方法的改良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传统的教学方法没有给 学生提供足够的提升实务技能的机会,也没有培养学生活跃 的法学思维方式,因而学生普遍动手能力差、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差。对此问题,笔者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作了一些思 考,并提出了旨在提升法学研究生实务技能的新的教学方法 ——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现特撰文加以介绍,以期有益于 相关问题的解决。
一、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含义及其核心要素 二、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与其他案例教学法的区别及 其特点 在我国现有的法学教育实践中,法学教育者们已经探索 出了多种案例教学方法。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与现有案例教 学方法既有一定程度的联系,也有着一定的区别:(1)与案例教学法的比较。“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解剖、 分析以及组织学生对其进行研究、讨论,引导学生从实际案 例中学习、理解和掌握法的一般原理、原则的一种教学方法” [3]。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与传统案例教学法均以案例为教 学素材,均通过模拟、讨论等形式让学生获得实践知识,均 注重培养学生的实务技能。但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要求教学 必须选择自身参与的案件作为授课案例,在教学过程中重视 教师示范和指导,并要求学生根据案件素材分角色进行演练。
(2)与亚案例教学法的比较。所谓亚案例教学法是通过高 度激活教师与学生认知活动中的非智力因素,使教与学双方 的积极性同时最大化、获得满意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方法 [4]。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和亚案例教学法都属于参与型教 学方法,教学过程都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都重视学生动手 能力的培养。但两者的区别也是较为明显的,全真案例演示 教学法包含了全真案例、学生模拟、教师演练、点评与总结 等亚案例教学法所没有的元素。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更加明 确地强调学生的参与、学生实务技能的提升以及学生开放性 思维方式的培养。(3)与个案全过程教学法的比较。个案 全过程教学法是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章武生教学科研团 队推出的一种教学方法,是在吸收美国“个案教学法”精髓 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提出的一种真实案例教学方法[5]。全 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和个案全过程教学法之间也存在一定的 区别:其一,前者强调案例是由主讲教师曾经实际参与过的案件,后者并无此要求;
其二,前者不要求对每个案件的全 部过程进行模拟演练,而是将案件的精华部分挑选出来作为 教学素材,后者则要求学生对案件的全过程进行学习;
其三, 前者同时包含了学生演练和教师演示两环节,后者仅强调学 生的模拟,对教师的演示并不特别强调;
其四,前者要求参 与案件模拟演练的学生根据案件的原始材料作出自己的方 案、形成自己的文书,依据自己的思路进行演练,而后者提 供给学生演练的素材是已经形成的真实案件材料和文书,相 比之下学生主动思考的空间受到了限制,难度明显降低。
三、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实施要求、课前准备及流 程 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实施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具体 而言包括以下几项:(1)对授课教师的要求。全真案例演 示教学法对于授课教师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首先,教师必须 是谙熟实务技能的法律实践者,其应当以某种或者某几种角 色参与过大量案件的处理,具备较为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 阅历以及相当的实务技能;
其次,教师应当同时具备法律实 务技能和讲解、演示和传授实务技能的能力;
三是教师需要 积累大量且比较齐备的案卷材料。(2)对听课学生的要求。
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是一种互动型教学法。在运用该方法进 行教学的过程中,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一定的法 律分析的能力,能够胜任一定角色的扮演。(3)对适用课 程的要求。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适用课程主要是针对那些具有很强应用性的法学学科,而对于理论性课程的讲授则不 宜使用。法律硕士的培养过程中培养方案设置了较多的应用 性课程,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具有较大的应用机会;
(4) 对授课设备设施的要求。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教学过程包 括学生分组讨论、学生分角色模拟、教师演示等重要实践性 教学内容。顺利完成这些教学内容需要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
全真案例演示教学需要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教师的课 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挑选合适的案例。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专业方向、法律知识基础、课程开设情况 等来综合选择合适的案例,案例难度要适中,具有典型性, 在时间上优先考虑新近发生的案件;
二是增补案卷材料。现 有的案卷材料是根据案件实际的处理需要而准备的,可能与 教学工作的需要并不完全契合,因而教师在课前需要对案卷 材料进行必要的整理,核实是否具备教学所需的所有法律文 书和资料,如果没有,须尽量相办法增补,否则会影响课堂 的教学效果。三是对法律文书资料进行分类、分组并编号。
在教学中不同的角色扮演者所掌握的案卷材料是不一样的, 同一角色扮演者在不同的阶段所掌握的案件信息和案卷材 料也是不一样的,因而在课前需要对案卷材料进行分类、分 组并编号。
四、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实务技能提升路径及其教 育价值 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通过多种途径来提升学生的实务技能,其中最主要的路径包括:(1)通过督促学生动脑、 动手、动口等法律实践来提升实务技能。全真案例演示教学 法需要学生自主完成的学习任务包括案卷资料整理、法条收 集分析、法律方案的讨论与制定以及法律方案的模拟和案件 总结等。参与这一学习过程的学生,能够获得大量动脑、动 手和动口练习的机会,他们的实务技能能够在大量的法律实 践中得到提高。(2)通过教师的演示与点评等方式提升实 务技能。全真案例演示教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教师对于真实 案件的演示,在演示的过程中教师会对真实的法律方案、思 路进行分析,会对具体问题处理的技巧技能进行讲解,对真 实的法律文书进行展示,对学生处理案件的思路、方案以及 真实的处理办法进行点评与比较。教师的演示过程是学生深 刻总结、反思和改良案件处理方案的最佳时机。学生通过教 师的演示、点评和比较,能够从更深的层面理解和运用法律, 进而达到提升实务技能的目的。(3)通过培养学生综合而 开放的思维方式来提升实务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是以 部门法为基础进行课程设置的,培养的层次越高,学生所学 习的知识就越专。民法专业的研究生不懂刑法,刑法专业的 研究生不懂民法,实体法专业的学生不懂程序法,程序法专 业的学生不懂实体法的现象非常普遍。然而,现实的案件不 会只涉及到某一部门法,而是会同时涉及到多部法律,且程 序法和实体法在应用过程中始终是不分离的。知识面过窄, 各部门知识不能贯通运用严重制约着学生实务能力的发展。全真案例演示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案例需要学生从多个学科 来进行综合分析,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救济程序。(4)通过 展现全真的案件素材来提升学生的实务技能。全真案例教学 的核心要素之一是“全真的案件”。全真的案件意味着法律 关系、法律主体、法律事实、法律文书、案件处理流程等一 系列相关案件素材均是真实的。学生能够通过分析案件材料, 观摩教师的演示等方式直接了解司法实践的运行状况,可以 在课堂上看到真实的法律文书,了解真实的案件处理流程, 感知法律条文如何被真实地运用于实践,进而使学生的理论 知识与司法实践形成有机结合,使学生能够在毕业后立马适 应真实的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1] 张卫平.个案全过程教学法—一种有效提升学生法 律实务技能水平的新路径[N].人民法院报,2013-04-19 (04). [2] [美国]Katherine.K.Merseth.案例、案例教学法与 教师专业发展[J].世界教育信息,2004(Z1):77-78. [3] 姜明安.行政案例精析[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 学出版社,1991:393. [4] 陈才庚.亚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研究[J].比较教育研 究,2004(8):71-74. [5] 章武生.“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在法官培训中的应 用[N].人民法院报,2013-05-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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