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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检讨书 时间:2020-01-09 07:49:58 点击:
乡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xxx乡委员会xxx乡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社会化的人才队伍,推进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特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六府〔2006〕12号)、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六府〔2006〕4号)及中共六枝特区委办公室、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特办通字〔2006〕1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特区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和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积极稳妥地推进以事业单位职工聘任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

  二、原则和目标

  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

  目标:建立一套适合我乡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三、范围及目标

  我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范围及对象是:除财政所以外的其它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改革的内容

  (一)改革管理体制

  坚持“精减、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和配置各类人员。如因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需要调整内设机构或增加编制,按规定程序执行。

  (二)建立岗位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设置领导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不同的岗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具体要求是:按需设岗,职责明确,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严格考核,按岗付酬,合同管理。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考核指标、薪酬标准。

  2、实行聘用合同制度。在编制范围内按照“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用人单位由身份证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转变。

  3、改革和完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逐步取消管理人员行政级别,建立体现管理人员水平、能力、业绩、资历的职员等级序列,实行管理人员职员聘任制度。在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目标管理,推行挂岗、挂职等制度,注重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

  5、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依据事业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按类别和等级,自主分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动态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其任职条件,竞聘上岗。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实行评聘分开,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规定,在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对获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择优聘任。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可以实行高职低聘,特别优秀的,经特区人事局批准可以低职高聘。专业技术岗位要逐步推进职业资格制度。

  6、工勤人员实行岗位等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关于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管理办法,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及技术要求设置工勤岗位等级,按照岗位技术等级规范,对工勤人员聘用、培训和考核,规范工勤岗位的人员管理,规范工勤人员进、管、出环节。

  7、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同特点的考核标准和评价办法》,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认真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各类人员续聘、低聘、解聘、晋级、晋职、增资的主要依据。

  8、加快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按照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逐步形成基本社会保险、单位补充保险、个人储蓄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既体现事业单位特点,又与机关、企业保险制度相协调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女职工生育保险等相配套的保险制度。

  9

、实行公开招考聘用制度。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时公布缺员岗位的用人条件和职责,按照规定的原则、方法、程序,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10、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按照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及时、客观、公正地处理人员聘用中的人事争议问题。化解矛盾,维护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

  11、加强岗位培训。事业单位要注重教育培训工作,制定落实培训计划,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将各类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列入申报事业技术职务和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单位要为职工学习提供有利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相结合,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促进知识更新和技术创新,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三)改革工资分配制度

  1、根据各类事业单位的性质、特点及事业发展的不同,结合各级财政支持程度和经费自给情况,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经费管理办法。分配政策将向业绩突出的人员、关键岗位和技术含量高,风险大及艰苦岗位倾斜。

  (1)财政全额和差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经人事局、财政局批准,可试行经费包干制度,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

  (2)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公司改制或股份制改组,实行企业的用人和分配制度。

  2、事业单位可实行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兑现收入分配的岗位工资制度,也可将个人津贴部分和单位预算外收入中经批准用于个人分配的部分统筹进行重新分配,拉开分配档次。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以把职工的参股资金、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纳入分配范围,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参与分配,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

  3、对具备条件且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可根据任期目标责任制度的指标,经人事局批准,试行年薪制。

  4、确因工作业务特别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人事局批准,允许高薪聘请个别拔尖人才。

  5、处理好工资统发与搞活分配的关系。在搞活内部分配中,各事业单位要把工资统发和搞活分配有机结合起来,既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又使事业单位有充分的分配自主权,搞活内部分配后,职工档案工资只作为办理流动、计算退休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依据。

  (四)建立分流安置制度

  1、事业单位通过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和采取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等措施,裁减冗员,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2、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通过兴办发展新的产业、转岗培训等方式,妥善安置未聘人员。可以在行业内部或行业间调剂安置,或通过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对未聘人员进行托管。

  3、引导和鼓励富余人员面向农村和企业,富余人员单位要为其创办或进入企业提供条件;采取多种方式,为富余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4、人才服务中心对事业单位未聘人员进行托管,提供配套服务和择业指导,促进未聘人员实现再就业。未聘人员托管时,按照有关规定,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未聘人员三方签订托管协议,托管期限为一年。不愿接受托管的,本人应提出辞职,本人不愿接受托管又不提出辞职的,由原单位办理辞退手续。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人才服务中心开展未聘人员托管工作。

  (五)完善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

  1、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促进各类人才有序流动。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及人才结构现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人才流动办法,为各类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打破人才为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格局,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配合人才服务中心开展好人才流动工作。配合人才服务中心在人才招聘、人员托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做好服务,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1、按照有关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的规定,落实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自主权,包括用人权、经营权等。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按有关政策法规,依法、自主、有效的管理内部事务,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依法保障职工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工会建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协调处理人事管理中出现的人事争议。

  3、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由特区人事局和各事业单位业务主管局负责监督。

  五、工作步骤

  2006年,我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是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度,搞好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安置未聘人员等工作,确保通过特区顺利验收。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06年2月17日--2006年3月31日)。

  1、加强宣传(2月27日--2月28日)。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特区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政策、领导讲话、典型经验等,采用广播、宣传标语、召开座谈会、动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转变观念,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改革的认同感和心理承受能力,努力营造健康的改革氛围。

  2、建立机构(3月1日--3月5日)。成立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并报特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工作实施方案(3月6日--3月13日)。根据特区工作方案制定本乡实施方案。报乡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4、整理编制文件、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文件(3月14日--3月16日)。清理特区编委及其办公室发到乡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文件及特区人事局发到本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文件。

  5、岗位设置(3月17日--3月19日)。编制全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岗位(职位)设置方案。

  6、编制岗位(职位)说明书(3月20日--3月22日)。组织编制乡事业单位岗位(职位)说明书。

  7、制定竞聘方案(3月23日--3月24日)。制定事业单位竞聘方案。

  8、拟定聘用管理办法(3月25日--3月26日)。

  9、编制未聘人员安置方案(3月26日--3月27日)。

  10、制定内部分配制度(3月27日--3月28日)。

  11、上报第一阶段工作资料(3月29日--3月30日)。

  (二)实施阶段(2006年4月1日--2006年6月30日)。在完成岗位(职位)设置及岗位(职位)说明书拟定、报批工作的基础上,公布岗位(职位)设置情况,分类竞聘。

  1、制定聘任方案(2006年4月1日--4月5日)。制定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聘任方案(包括岗位、数额和聘任条件)。方案经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批准后公布。

  2、公布空缺岗位情况(4月6日--4月13日)。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任条件、工资待遇事项。

  3、申请应聘(4月14日--4月25日)。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向领导小组申请应聘。

  4、竞聘考试或考核(4月26日--5月26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根据单位实际,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讨论人员名单(5月26日--6月1日)。乡党委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名单。

  6、签订聘用合同(6月2日--6月20日)。由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落实责任,建章立制。

  7、上报第二阶段资料(6月20日--6月30日)。

  (三)总结阶段(2006年7月1日--2006年9月30日)。

  1、未聘人员安置(7月1日--8月1日)。根据未聘人员安置方案,落实未聘人员安置工作。

  2、拟写工作总结(8月2日--8月10日)。作好改革工作总结。

  3、整理资料存档(8月11日--9月11日)。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各种资料整理、立卷、归档。

  4、拟写检查验收报告(9月12日--9月13日)。写请验报告,上报。

  5、迎接检查验收(9月14日--9月30日)。迎接特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

  六、工作程序

  宣传动员--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设置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竞聘方案--拟定聘用管理办法--编制未聘人员安置方案--制定内部分配制度--公布空岗情况--申请应聘--考试或考核--签订聘用合同--未聘人员安置--总结--验收。

  七、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

  乡党委、政府为促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xxx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冯成良(乡党委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晖(乡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乡长)

  陈发文(乡党委副书记)

  邓祥鑫(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卢绍江(乡派出所所长)

  周勇(乡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陈开龙(乡党政办负责人)

  王成(乡财政所所长)

  赵金强(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谭光明(乡基教办主任)

  李文华(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金林华(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办公室主任陈发文同志兼任,副主任陈开龙兼任,办公室成员:贾小云、金林华、庞玲、李富银、李刚、刘丛文、龙春。

  2、成立监督小组

  组长:刘明扬(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玉才(副主任科员)

  成员:陈松(乡司法所助理员)

  八、纪律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1、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改革的文件、政策、法规、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提高认同感心理承受能力。

  2、张贴宣传标语

  3、召开座谈会、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

  (二)精心制作工作实施方案,严格程序报批。

  工作实施方案须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批,方可实施。按规定及要求上报备案。

  (三)严格按政策原则备案

  1、确保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与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相一致。

  2、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考试考核情况、岗位待遇、竞聘上岗等必须全面公开。

  3、不搞个人说了算、一刀切,确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改革之机,私分财物、转移国有资产。

  5、人大、纪委加强监督,对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严把竞聘人员资格审查关、竞争上岗关、合同签订、鉴证审定关、未聘人员思想工作关,确保事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发动社会广泛参与。

  2、领导小组、监督工作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领导和实施监督,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3、及时研究解决事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事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加强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1、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同时,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思想工作,努力消除干部职工的顾虑和抵触情绪,争取得到多数职工的理解和拥护。

  2、对落聘、待聘、低聘人员,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优先考虑女职工和少数民族职工,让职工保持良好的心态对待事改工作。

  3、为落聘人员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使他们通过关心重获自信,发挥自己的才能。

  4、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事改工作与当前工作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在搞好其他工作的同时,确保事改工作任务的完成。

  (空一行

  (上距政文一行之内)

  (盖公章处)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右空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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