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钻爱网 > 书信 > 检讨书 > 【推进镇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推进镇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检讨书 时间:2020-01-06 07:50:30 点击: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推进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

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财政厅

  为加强广东省镇(乡)财政管理,建立完善基层政权运转的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在东莞市、潮安县进行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在蕉岭县、徐闻县进行镇(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在德庆县、清新县进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现就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改革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镇(乡)财政管理方式,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确保基本支出需求,切实缓解镇(乡)财政困难,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镇(乡)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探索,依法推进。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的新方式,依法推进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不搞一刀切。各试点地区可自行选择改革模式,在坚持本指导意见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改革措施。

  (三)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各试点地区可先在财政较困难的镇(乡)和财务矛盾较为突出的村开展改革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三、主要内容

  (一)改革镇(乡)财政管理方式。除东莞市采用财政收支集中管理模式外,各试点地区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选择确定镇(乡)财政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镇(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1.镇财县管模式。由县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镇(乡)财政收支。在坚持镇(乡)财政管理“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镇(乡)理财的积极性。“三权”不变包括: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镇(乡)政府在县财政部门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执行;二是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镇(乡)政府对其资金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资金结余仍归镇(乡)政府所有,镇(乡)原有各项债权债务仍由镇(乡)政府享有和承担;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属于镇(乡)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镇(乡)政府按规定程序审批。镇财县管模式的主要内容是:

  (1)预算共编。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财力实际,充分考虑改革的需要和可行性,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镇(乡)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报同级政府批准;镇(乡)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镇(乡)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须报县财政部门审核;调整数额较大的,须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2)账户统设。取消镇(乡)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财政部门代理镇(乡)财政总会计账务,核算镇(乡)各项会计业务。相应取消镇(乡)财政在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财政部门在各镇(乡)金融机构统一开设财政账户,并结合实际设置有关结算明细账户。

  (3)集中收付。镇(乡)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县财政管理,镇(乡)组织的预算内收入全额缴入县国库,预算外收入全额缴入县财政预算外专户,由县财政部门根据镇(乡)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核算。镇(乡)支出以镇(乡)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工资,逐步实行工资统发。为方便镇(乡)及时用款,各地可建立公务费支出备用金制度。

  (4)采购统办。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镇(乡)各项采购支出,由镇(乡)提出采购计划申请,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当地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

  (5)票据统管。县财政部门负责管理镇(乡)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镇(乡)坐收坐支,转移和隐匿收入。

  2.财政收支集中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集中财力,上级所拨经费、补助以及镇(乡)属企业等各项收入由镇(乡)财政集中收缴;二是集中支付,个人经费支付到个人,专项经费等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或承建商;三是集中核算,将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账务统一集中到镇(乡)财政所或财政结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

  3.镇财县统模式。将镇(乡)财政收支并入县本级预算,实行收支统管。

  (二)改革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村级财务管理方式,应坚持村级“三个民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和“四权”(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管理模式的选择应尊重村民意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村财镇代管模式,即委托镇(乡)财政所或财政结算中心代理记账的管理方式。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镇(乡)财政所或财政结算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村设报账员和出纳员,村的原始凭证每月定期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村报账员送镇(乡)财政所或财政结算中心记账。为完善村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镇(乡)财政所或财政结算中心对村级会计实行“五个统一”(统一制度、统一票据、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管理。有关报表定期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村级会计委派制、选聘制模式。

  (1)村级会计委派制。经镇(乡)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会计人员,由镇(乡)政府委派到村任职,承担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委派会计受镇(乡)政府及主管部门领导,为所在村提供财务会计服务,做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会档案管理等工作。镇(乡)财政所或财政结算中心为村级委派会计的主管部门。

  (2)村级会计选聘制。经镇(乡)政府统一向社会招考、择优录取的会计人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聘任到村任职,承担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受聘会计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镇(乡)政府双重领导,镇(乡)财政所或财政结算中心为受聘会计的业务主管部门。

  村级会计的人员经费来源问题,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自行研究决定。

  3?委托中介机构管理模式。通过公开、民主的方式,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依法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将村级会计账务核算、档案管理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管理。镇(乡)政府、社会中介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镇(乡)财政所或财政结算中心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各试点地区在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的同时,可以将改革模式延伸至组(经济社)一级,也可以将组账委托村代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精心组织。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由试点地区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试点地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完善措施,及时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实事求是,分步实施。各试点地区应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试点工作进度,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于2008年起正式开展试点,争取两年内全面推开。各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07年底前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制订相应的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提高改革的综合效应。各试点地区要合理划分市、县、镇(乡)财权与事权,不断改革完善市、县、镇(乡)财政体制;要建立对镇(乡)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镇(乡)经济和财政发展;要积极推进镇(乡)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对镇(乡)和村债务的管理。

  (四)加强监督,严格纪律。各试点地区的上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地区工作的指导;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主题词:财政财务改革通知

《推进镇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来源于免费范文网,欢迎阅读推进镇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