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限于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 因而具有时代特征和历史阶段性,那未,我认为,这还没有抓住马克思主义哲学 独有的特点。与一切旧哲学相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在于:它不是消极被动 地而是自觉主动地来实现这一变化、来显示自己的时代特征和历史阶段性。—— 这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性。要了解这一本性,我们就不仅要看到时代的条件 对理论的作用,而且还要在揭示理论与时代的关系中,把握理论本身的特殊机制 ——即它自觉地作用于时代并使自身得到发展的原因。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来看,它的起点和基础是科学的实践观。在 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科学的实践观既是它的逻辑起点,又是它的核心和命脉。
考察科学实践观的形成过程,我们不难看出,处于从唯心主义向唯物 主义、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变过程中的青年马克思,着力研究的是各种社 会政治经济问题及关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的科学材料。通过这一研究,马克思愈来 愈深刻地认识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现象都是人们的经济和政治活动的产物;而人 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及其资料的创造源泉,是劳动。这样,在批判地借鉴了 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观点之后,马克思就由强调政治意义上的革命实践而 终于达到了“实践”一般的观点。这个观点随即成为马克思改造黑格尔辨证唯心主 义的“劳动——实践”观点、扬弃黑格尔哲学并超越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理 论武器。这时,马克思的哲学研究,已经有了与旧哲学迥然不同的新特点。黑格 尔哲学以客观精神为研究对象,方法是抽象思辨,理论形式是客观唯心主义逻辑 学;
费尔巴哈致力于研究与思想客体不同的感性客体——自然和人以及它们之间 的感性联系,方法是感性直观,得出的理论是人本学唯物主义马克思在费尔巴哈停顿下来的地方继续前进,他寻求的是哲学与现实世界相互作用的途径,是哲学 冲出抽象理论的樊篱、成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的内在机制。他瞩目的是人与周 围环境、社会意识与现实社会的相互关系,是人的感性活动在人们生活中的意义。
方法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取得的成果是唯物而辨证的科学 实践观。一言以蔽之,马克思进行哲学研究的新特点,是立足于人们现实的实践 和生活领域’通过概括各种实践活动及其具体材料,从而自觉地解答人类实践的 基本问题。
其实,这个特点在旧哲学中也不是毫无迹象的。哲学作为一种最髙的 似乎远离人的物质生活的意识形态,尽管“同自己的,质存在条件的联系,愈来 愈混乱,愈来愈被一些中间环节弄模糊了但轉弯—等考在这个联系,不仅表现为 "哲#只艏从实践和各门科学¥获取思i材)fi,而且表现为哲学作为认识方法,必然要 影响、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哲学只能在实践中实现自己的功能和价值,证明自 己的现实性和力量。然而,哲学要自觉地真正地“实现”自身,就要抓住人类及其 历史的“根本”一即从理论上再现人类及其历史的辨证本质。而这一辨证本质,正 是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本质。因此,只有抓住了这一本质的哲学, 其世界观才能够直接就是方法论,本体论才直接就是认识论,才能完全自觉地指导 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并籍以实现自身。
但是,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哲学在它的早期还根本不能做到这 一点,只是在近代特别在德国古典哲学的顶峰——黑格尔哲学那里,哲学自觉地 实现自身这一特点才开始在唯心主义的框架中显露出来。这就是黑格尔的“劳动 一实践”观点。黑尔格关于人类由劳动而生成和发展的观点,不仅破除了“神创造 人”的宗教谬说,从原则上解答了人类产生之谜,而且在实际上抓住r人类及其历 史的辨证本质,抓住了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本质——人类实践。这 就给人们提供了从劳动和实践的角度去认识和改造人类社会的基本方法。黑格尔 之所以能够“把历史观从形而上学中解放了出来,使它成为辨证的”,他的哲学之 所以具有深沉的历史感,“到处渗透着”“现实的”内容,道理就在于此。然而,“劳 动——实践”观点,并不是完全自觉地恰如其分地出现在黑格尔的哲学中的。在黑 格尔那里,劳动、实践不过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环节,在现有形式上是抽象、 保守的,不具备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因此,马克思的任务,就是拆除 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框架而拯救出这个思想,并使其在与时代精神的融汇结合中得到发展。
可见,马克思的科学实践观,作为“历史发展总过程”的产物,使在旧 哲学中“原来只是征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科学实践观使哲学真正脱 离了抽象理论的世袭领地,第一次达到了对自己特殊职能的科学认识,即哲学需 要观念地一般地加以思考和解答的问题,正是现实的实践直接而具体地解决的问 题;
并使哲学第一次找到了实现自己特殊职能的途径:从人们的实践和直接反映 实践内容的具体科学中吸取营养,并反转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科学实践观预 示了由此而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其职能和使命来说,必然是关于人类 合规律性、合目的性活动的学说,是为人类认识和实践活动提供根本原则而研究 世界的哲学。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力和时代性,在于它本身就是构 成时代整体的一个自在自为的部分,即一个自觉的部分。就理论本身而言,马克 思主义哲学是时代的辨证本质的逻辑形态。
;科学实践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的标志、开端,亦可以视为马 克思主义哲学最初的理论形式,即第一个理论形式。但是作为开端,它还只是一 株幼苗。它的价值主要不在于它的现有形态,而在于它所蕴含着足以使幼苗生长 成为枝叶繁茂的大树的“能力”.具体地说,科学实践观提供了一种科学的认识论 和方法论,可以用它来解答几千年来人类思维困惑莫明的社会历史之迷,解答发 展着的实践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因此,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初始阶段的研 究对象和理论内容,主要不是整个世界的辨证本质及一般规律,而是人类社会的 辨证本质及一般规律。
揭示了主体与客体的根本关系,从而科学地说明了人类社会本质的科 学实践观,为人们提供了从主、客体辨证统一的角度来研究一切社会现象的认识 方法。马克思使用这一观点和方法,发现了人类与自然界的中介——生产劳动是 人类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基础,得出了人类生产实践的能力——生产力决定人们之 间的“交往形式”乃至整个社会状况的结论,这时,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也就形成 了。作为从唯物主义自然观上升而来的唯物史观,它扬弃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于自 身。正如从自然界脱胎而来的人类社会物质形态,包含着“人化自然”一样。在《德 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得到较全面阐述的唯物史观,决不同于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的“自然主义历史观”,它是关于“人和自然界的统二”即人类社 会物质形态的整体观,是包含了科学实践观的整体性理论。我们说唯物史观包含 了科学实践M,不仅因为科学实践观是马克思从研究社会实践的具体形式中概括 出来的,它的科学规定性是在社会历史、社会关系中获得的,而且因为科学实践 观揭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本放与源泉,是社会本体论与社会认识论的统一。所以, 我们能够说,恩格斯誉之为马克思的第一个d伟大发现”、列宁誉之为“科学思想 中的最大成果”的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二个相对完备的理论形式, 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形式发展的第二个历史阶段。
睢物史观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解答的是现实的社会历史提出的 最迫切问题,而不可能是包罗方象的世界大全的一般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 是概括十九世纪的时代精神之精华的时代哲学,而不可能是一种在其无限发展中 才能达到的、与无限之世界系统相对应伯‘超时代哲学•然而,正因为唯物史观把 握了物质世界的最高级最复杂形态一人类社会;"的本质和根本规律,因之,它就 内涵了一般唯物主义和一般辨证法的基本原则,内涵了在我们哲学教科书中得到 展开的基本思想,从而也就成为打开整个世界奥秘的钥匙。由于人类社会在发展, 而理论本身也有待于展开,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并没有“终结”于它的这种形式。
把唯物史观当作“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把它运用于改造旧的政治经济学、 应用于各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应用于制定无产阶级的革命政策和策略,这是 马克思恩格斯最为关注的事情。正是在这样的一个研究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 本身的内容及形式又获得了新的历史进展。
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后写就的马克思恩格斯的大量论著中,我们 不难发现,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研究,是有所分工、有所侧重的。马克思以唯物 史观为指导,侧重研究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活动及其社会关系,尤其是资本主义的 生产方式。通过这一研究,马克思不仅以.更为精确的语言揭示了社会的结构与 社会经济形态更替的规律’而且科学地论述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消 费的基本过程,创立了以“劳动价值”学说为基础,以“剩余价值”理论为核心的马 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此基础上’空想社会主义转变为科学社会主义《这两门 新学科的出现,不仅体现和论怔了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而且反转来以其丰厚的 科学材料大大地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恩格斯则在研究社会经济形态与社会历 史过程的同时,把理论的视野扩展到人类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扩展到广大的自然领域。通过概括各门具体科学的最新成果,恩格斯提出了一系列过去未曾提出 或未明确表述的新的哲学原理:如关于客观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物质的根本特性 和存在形式、辨证法的特征和基本规律、哲学基本问题等等。这也同样极大地丰 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值得指出的是,恩格斯之所以能够提出上述原理, 理论上的原@仍然是由于他运用了科学实践观。不仅如此,恩格斯明确地把人类 实践中的最一般问题_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看作是统摄整个哲学理论的基本问 题,这就在实际上突出了科学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了马 克思主义哲学的有机整体性。然而,由于时间的原因,恩格斯未能完成马克思主 义哲学的一体化任务。
从恩格斯的《反杜林论》、《自然辨证法》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其他著 作的有关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一个整体的唯物史观,在其运用和展开的 过程中,已发生了向“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两个既有联系又有 区别的理论形式的过渡。这一过渡,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形式发展的第三 个阶段。这-唯物主义自然观,既有我们今天称之为“自然辩证法”的内容,也是 一种包括人类社会物质形态在内的广义自然界的“世界观”或“宇宙观”。从马克思 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和马克思恩格斯的其他有关论述中,我 们又可以看到,这时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虽然沿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二个理论形 式一唯物史观的名称,但在具体内容与形式上却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它增加了许 多介于哲学与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经济学之间的内容。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 主义历史观的上述区别,在_学发展的一定时期是有着必然性与合理性的。哲学 和各门具体科学一样,没有分化就没有在更高基础上的统一。在马克思恩格斯所 处的时代,从宏观上来研究自然和社会两大领域的边缘学科和系统学科尚未诞生, 社会学科与自然学科还完全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这样,作为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 概括和总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势必形成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唯物主义自然观这 样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虽然这两个部分的某些内容有不少属于哲学和实证科学 之间的“中介性”理论,并不属于纯哲学,并不直接就是认识论,但是,这些结论 也还是具有一定的认识也意义。更为重要的,二理论备身从抽象土升封具体、-再 达到新的更高抽象的过渡环节。这种现象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决不把自己封闭在 纯哲学.的象牙塔中,而始终是与活生生的实践和各门具体科学密切联系在一起, 并且相互作用相互转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前进到列宁阶段,认识论和辨证法得到进一步发展, 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也得到进一步充实和规定。于是,辨证唯物 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在恩格斯那里呼之欲出的理论形式,便在列宁手里真 正实现了。显然.由唯物史观进化也是分化而来的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各自都不等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体,只有它们的统一才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体 •因此,列宁强调指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块整纲”中决不能丢掉任何一个部分。
不言而喻,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便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三种理论形式。
然而,有些同志由于缺乏历史的观点,却认为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 论形式的出现,是由于斯大林的教条化“错误”,是“苏联某些哲学著作按照过去 哲学体系的模式构造体系”的结果,这就将--种在一定时期具有必然性与合理性的 现象,一笔勾销了。
那末,能否由于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出现有其必然性与合 理性,就认定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唯一可行的形式?就认定辨证唯物主义与历史 唯物主义必须“一分为二”_不可“合二为一”?当然不能。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 斯并非只注意到自然与社会的区分、思维与存在的区别,他们同时也强调了两者 在人类实践中的辨证统一。他们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看作整个哲学的基本问 题,也就是对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内在统一性的肯定。列宁赞同 辨址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理论形式,但他也绝没有拘泥于两者的相对区 分,而是致力于把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同一个对象,即社会矛盾 比马克思恩格斯时代更为激烈的帝国主义时代。为了使理论更好地指导实践,使 理论形式更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与特点,列宁提出了逻辑学、辨证法、认 识论“三同一”的问题,即提出了建立更为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任务。这 就说明,“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决非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终完成了的理 论形式。从实践中产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指导实践为使命,以实践为归宿 的理论,因而,无论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及其他革命导师,特别关注的就不 是确立、固定一种理论形式,而是丰富和增添理论的内容;
不是以获得人类社会 和物质世界的一般规律为最终目的,而是以变一般规律为人们实践的立场、观点、 方法为目的。他们不否认理论形式的重要性,但他们认为理论形式及其变化取决 于理论内容及其发展。我认为,我们对理论形式也应当作如是观。
然而,长期以来“辨证唯物主义加历史唯物主义”这种理论形式,几乎被固定化、永恒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形式的这样一种非历史态度,使我 们把主要精力用到“完善”“辨证唯物主义加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模式上去了。对 这一理论形式分门别类、精雕细刻地加以“完善”的结果,使辨证唯物主义与历史 唯物主义的区别扩大了、加深了,两者的关系由亦此亦彼完全变成非此即彼的关 系。
同时,我们看到,完整的科学实践观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命脉和核 心,也被切割开来:在辨证唯物主义那里,实践只是认识论的范畴,它的社会历 史的本体论意义不见了,其作用只是用来“产生”“推进”认识,检验认识的真理 性;
在历史唯物主义那里’实践的认识论意义不见了,它的规定性只是在其特定 形式如生产斗争、阶级斗争中得到某些论述。人类社会物质形态也被切割开来:
它的物质因素被概括到辨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中’而历史唯物主义则“舍像”掉 了它的所谓“自然物质因素”,只抽象地研究它的“社会关系”属性及其变化。经过 这样的“解析"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对象的人类社会’就不再是一种完整的物质 形态,而几乎完全等同于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社会”’即作为“社 会关系总和”的社会。人类社会的发展,在许多人那里,也就不再被理解为人们 自己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而成为经济状况或社会关系在自动发生作用;
人类本 身也不再是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进行活动的能动的社会主体,而成为完全被动的 社会关系的“人格化’’。这难道是马克思主义哲.7:完整的人类观和M:会观吗?我 认为不是。.过分地坚执于历史唯物主义与辨证唯物主义的区分,也就难免不把 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内容混同于政冶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容。表面上看来, 历史唯物主义与现实社会的距离接近了’而实际上,由于忘掉了它是哲学的社会 认识论和实践方法论,它的世界观方法论的职能和作用反而被大大地钝化、削弱 了。与此同时,辨证唯物主义也由于不耑以完整的科学实践观作为其命脉与核心, 因而在被人们沿着本体论的方向高度抽象化的过程中,逐渐具有先验的、超时代、 超历史阶段的性质。
时代发展到今天,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变化速度远远超过马克思雇、 格斯和列宁所处的历史阶段。人类的创造性、自主性获得了空前的提髙,人类改 造自然的能力极大地加强了,但是,它也说明自然界也在更大的程度和范围上制 约着人类及其社会,人类的活动始终受着自然,界规律和社会关系的制约。面对这 一情况,我们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而尤其宴发展这一科学。那 种无动于衷地墨守“几十年一贯制”的哲学内容与形式的态度,是应当放弃的。哲 学研究在今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按照列宁的“三同一”思想,来破除“辨证唯物主义加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模式的形而上学观点,改变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 主义的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在概括当代科学成果丰富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容的过 程中,努力创设乌克思圭义哲学的第四个理论形式。
我认为,列宁所讲的“逻辑、辨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同一个东 西,”并非某些人所理解的“三门科学的统一”,而是哲学的三个方面或三种属性 的同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体化”,就是消除逻辑、辨证法和认识论分门别类 地独立存在的状态,将它们同一起来,揉为一体。列宁的上述思想,是我们建立 “三同一”的哲学体系的指导思想。
现在的问题是,逻辑、辨证法和认识论同一于什么?怎样同一?就逻 辑、辨证法和认识论的关系而言,辨证法和认识论是逻辑的内容,逻辑是辨证法 和认识论的理论形式•这样,问题就成了辨证法和认识论的关系。我们知道,被 人类认识和表述的客观辨证法,只能是被人类的主观认识所限定、以观念形态存 在的辨证法。作为哲学的辨证法,不应当只是单纯的本体论*即不应当只是对外 界辨证存在的实证,而应当表现为(或转化为)人类认识和实践的方法论。列宁 曾指出:“辨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显然,辨证法作为 认识论,那就不是狭义认识论而是广义认识论,即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
这样的方法论如果是科学的,那末作为哲学,它就必然是、也只能是人类合规律 性合目的性的实践活动的观念、理论化(形态),套用马克思的话说,它就是移 入人的头脑并在人脑中经过改造了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实践活动。由此,我们 可以说,逻辑、辨证法、认识论的“三同一”是同一于人类实践的辨证运动。那么, 怎样同一,即哲学体系如何合乎逻辑地安排呢?我想,从原则上说,它应当按照 主、客体辨证统一的顺序来安徘,在整个逻辑进展中体现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方 法论意义。关于这一原则和哲学体系的逻辑开端,我们可以从列宁的下述论断中 得到启示。
列宁指出:辨证法是这样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 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一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上面我 们已说明,辨证法就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而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无 非是处理三种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而人们处理自然与自然的关系,不但目的仍是为了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是在人 与自然的关系中进行的;
人与人的关系也受人与自然的关系之制约。因此,人类 所要处理的最根本关系,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尤其是主体与自然客体的关系。
因此我们可以说,辨证法这种学说是研究主体与客体“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 同一的一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这是建立哲学体系的原则, 也是哲学体系最基本的逻辑顺序。
列宁还指出:“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 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这段话是说,能够区别自己 和自然界,即区别主体和客体,这是“自觉的人”高出于野蛮人的一大标志,是“自 觉的人”之所以自觉的一个内在规定性。由此,我认为,意识到人类主体与自然 客体的差异关系,这是人类认识的开始,是达到“观察的客观性”的第一步(列宁 把“观察的客观性”列为辨证法十六要素的第一要素)。那末,在逻辑上可否将主 体与客体作为哲学体系的“起点”范畴呢?我想是可以的。至于由此起步而如何推 演出整个逻辑体系,那就要靠哲学界同仁的共同探索来完成了。
本文作者:张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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