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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及供用电协议管理办法

来源:感谢信 时间:2020-01-05 07:45:46 点击:
供用电合同及供用电协议管理办法

电力施工

供用电合同及供用电协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属供电营业区内的长期用电户以及临时用电户均应签定供用电合同或供用电协议。

第二条:供用电合同是我国经济合同法明文规定的重要合同之一。供用电合同指供电方(供电企业)根据用户的需要和电网的可供能力,要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供用电政策的基础上,与用电方(用户)签订的明确供用电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为了保护合同的当事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提高电能使用的经济效果。签订供用电合同需要考虑电网的可能。由于机组故障、燃料供应不足、交通运输不及时,都可能影响到供用电合同的正常履行。从这个意义上讲,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比其他经济合同的条件更为严格。因此,必须考虑当事者对合同的影响和制约,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四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一般应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应根据用户的需要和电网的可能,从重要电力用户开始,逐步扩大范围。

第五条:供用电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⑴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⑵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⑶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及结算方式;

⑷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⑸合同的有效期限;

⑹违约责任;

⑺双方共同认为应约订的其他条款。

第六条:供用电合同应采用书面标准格式合同。

接用户类别的不同,供用电合同法分为三种:

⑴居民用户供用电合同;

⑵电力用户供用电合同;

⑶特殊用户供用电合同。

第七条:供电企业的主要义务有:

⑴对本供电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有按国家规定提供电力的义务;

⑵有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时间、方式,合理调度和安全供电的义务。

⑶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的要求时,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性,有对其提供相应的电力的义务。

⑷在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有尽快供电的义务。

⑸因故需要停电时,有按规定事先通知用户和进行公告的义务。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有尽快恢复供电的义务。

⑹有在其供电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的义务;

第八条:用户的义务主要有:

⑴在行使各项用电权利之前,有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国家规定交付费用的义务。

⑵对自身的送电装置,有义务接受供电企业对其图纸的审核、对隐蔽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工程竣工后的检验义务。

⑶有按规定安装和保护用电计量装置的义务。

⑷有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条件用电,交付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的义务。

第九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复杂的争论问题,要使这些问题得一迅速、公开、准确的解决,可采用:

⑴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仲裁;http://www.yytv.com.cn版权所有

⑵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经济司法解决。

第十条:符合下列情况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⑴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扰乱供电秩序。

⑵由于供电能力的变化或国家对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的政策调整,使订立供用电合同时的依据被修改或取消。

⑶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程序确定无法履行合同。

⑷由于不可抗拒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经供用电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或解除供用电合同是一种合法行为,但由于变更或解除合同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除依法律规定可以免除责任外,提出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供用电协议是未签订供电用合同以前,供用电根据国家的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在供用电有关事宜上达成的一致意见。一般用户在供电前申请取得用电指标后,与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协议。

第十二条:供用电协议内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正本一式两份,供电方、用电方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持一份。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即行生效执行。协议的有效期限一般为1~3年。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协议内容有所变更时(如供电容量增加或减少,用电性质变化相关电价变化等),可以对供电协议进行修改、补充。经一方提出,双方协商同意,重签订供用电协议或对原协议进行局部修改,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方可执行。供用电协议到期后,应认真地复审一次,并分别给予确认、修订或提出废止。

第十三条:供用电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电力用途及用电性质;

⑵供电方式。是指供电部门对用户供电的电压、频率、相别以及供电电源可靠程度、供电电源数量、进线方式是架空还是电缆等。

R>⑶供电容量。指供电部门批准用户接入电力系统中的容量(千伏.安或千瓦)。

⑷电气设备的产权划分及维护分界点的确定。

⑸电能计量方式。

⑹电价及电费结算。

⑺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定。http://www.yytv.com.cn版权所有

⑻对用电功率因数值有要求的用户,应明确功率因数的考核标准。

⑼对有谐波和电压闪变,非线性、非对称性负荷的用户还要明确消除谐波和电压闪变的要求和用户应采取的措施。

⑽应明确协议变更和废止等事宜。

第十四条:所有与用户签定的供用电合同或供用电协议应妥善保存,废止的协议也应保存一年,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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