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固树立权力公有观的理论依据 权力私有观和公有观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权力观,是由所处的时代背景、政党性质以及掌权人所代表的阶级利益来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执政党,所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决定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权力公有观,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
1、权力公有观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权力是支配社会、支配他人的强制性社会力量和工具,表现为四种基本形态:一是领导权力的绝对私有制,是一种封建性质的领导权力,是通过世袭制来实现的,是通过暴力获得的;二是领导权力的相对私有制,是通过社会公众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受到金钱的制约,产生的一种资本政治结构;三是领导权力的公有制,分为原始领导权力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领导权力公有制;四是领导权力的相对公有制。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权力的表现形态,即权力公有。
2、权力公有观是由我国宪法规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主体。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认为,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群众是权力的真正所有者,领导干部只是权力的行使者,这种权力具有公有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公共权力的具体行使者,要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是公有的而非个人的,必须向权力的主体——人民负责。这种代表与被代表、向谁负责与由谁负责的关系,要求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执政为民、以民为本,自觉做到权为民用。
3、权力公有观是由我党的性质、宗旨和使命决定的。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体现的是工人阶级和社会全体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崇高使命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为人民造福。对党而言,执政是手段,为民是目的;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权力是手段,服务是目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职权看作职责,在拥有职权的同时自觉承担起相应的职责。要切实履行好这些职责,就必须建立在权力公有观这个基础之上。
二、牢固树立权力公有观的现实意义
“为谁掌权和为谁用权”是执政党应解决的基本问题,也是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首要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念决定了对待权力的态度和行使权力的目的。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必须从教育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权力公有观入手,切实处理好“为谁掌权和为谁用权”的问题。
1、牢固树立权力公有观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基础。执政为民,是我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宗旨,也是能否长期执政的先决条件。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是我党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理论依据。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始终把掌权用权建立在权力公有观的基础上,真正懂得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主体,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并以此作为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就能真正实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执政的80多年间,以无数党员干部感天泣地的事迹向世人证明,共产党人为人民夺权,为人民掌权,为人民用权。但在长期执政和实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执政能力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经受住这种考验的唯一法宝,就是牢固树立并始终坚持权力的公有观不动摇。
2、牢固树立权力公有观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新时期党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如何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首要的一点就是要解决好权力观的问题。是为公还是为私,这个选择直接决定着权力的作用倾向,决定着能否“代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的立场如果偏离了权力公有观,权力不仅不能为人民谋利、为社会造福,反而会使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将贪婪的双手伸向人民群众,给党的事业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地危害。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和充分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大众办事,切实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
3、牢固树立权力公有观是反对权力腐败和加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的前提。权力腐败的本质是公共权力的变质,是“公权”向“私权”的蜕化,突出表现为经济上的贪污贿赂,政治上的吏治腐败,生活上的骄奢淫逸。当前,在经济体制转轨期间,权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蚀作用进一步增强,加之新体制还未健全完善,旧体制尚未彻底清除,客观上给权力腐败提供了一定的活动空间和
便利条件。“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对于执政党来说,经受权力的考验、解决好拒腐防变的问题,是每一个党员干部面临的首要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权力公有观念,正确处理好无私奉献和有偿服务的关系、党性原则和等价交换原则的关系、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不仅要旗帜鲜明地、勇敢地、毫不手软地反对和打击权力腐败,而且要以身作则,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权力私有”的警觉性,永葆人民公仆本色。
三、牢固树立权力公有观的具体要求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要胜任这一历史使命,就必须为人民掌好权,为人民用好权,把权力公有观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用“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拥护不拥护”这个最高标准,来衡量行使权力的实效。
1、要认真用权。“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负其责”。党员干部为人民执政用权,就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对人民的根本利益负责。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忠于人民,服务人民,造福人民,脚踏实地,真心真意,实抓实干。只要是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事,就要大胆用权,充分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最大限度地为人民谋取利益,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回报于民,取信于民,切实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口号落到实处。
2、要谨慎用权。党员领导干部要有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用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态,严肃对待和负责任地使用手中的权力。但由于权力是由领导干部个体来掌握和行使的,久而久之,有些同志便淡忘了权力的“公有”属性,认为是组织给自己的一种“特权”,所以在用权时不计后果,用权过当,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用权的自我监督,经常审视为官动机,检查行使权力的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让人民评判运用权力的结果,及时纠偏防错,准确把握用权的度。
3、要依法用权。依法治国首先体现在依法用权上,“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用权违法就是“人治”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民告官”案件越来越多,反映了干部在用权中存在着极其严重的违法现象,越来越高的民众胜诉率也表明干部必须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不能行使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权力。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因为拥有权力就目无法纪,唯我独尊,为所欲为,甚至公然践踏法律。要带头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用权,把一切权力都放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来运作,力争做到手段合法、方式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确保权力的权威。
4、要廉洁用权。权力会腐蚀和腐败人,权力甚至可能是私欲和犯罪的酵母。权力的特殊作用使其很可能成为一种谋取私利的手段,掌权人也很可能成为别有用心的人“攻关”的对象。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好党性原则、思想道德和法规制度的防线。努力做到清政廉洁,切实管好自己,不谋取好处;管好身边,不谋取特殊;管好子女,不谋取私利,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5、要公开用权。“暗箱操作”是腐败的温床,用权越不公开,自由裁决权越大,制肘因素越少,诱发权力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地实行用权“阳光化”和公开化,在行使权力的具体内容、程序和结果上,全部向人民群众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行使权力的过程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运行的随意性。
6、要以德用权。权力的构成要素包括职务权力和个性权力。领导者除了用好职务权力以外,还应用好个性权力。这种个性权力以领导者个人修养为基础,主要表现为品德权和专长权。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和领导能力。要强化自身修养,坚持以德服人,以德管人,不能因为有权就高人一等、仗势欺人,动辄谩骂群众、训斥下属,甚至侮辱别人人格。要用公认的领导能力、高尚的人格魅力和道德修养,提升非权力因素的影响力,提高行使权力的质量。
四、牢固树立权力公有观的基本途径
一要强化教育,打牢思想根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学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从思想深处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念,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自觉过好“权力关”。坚持做到“慎权”、“慎欲”、“慎始”、“慎独”,增强自律和他律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过硬的思想观念、高尚的情操和人格力量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保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同时,要加大党员领导干部用权违纪违规的惩诫力度,运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以儆效尤,筑牢思想防线。
二要选准干部,严把授权关口。党员领导干部是权力运作的主体,同等权力在不同人的手中就会发挥不同的效应,甚至造成迥然相异的社会影响。因此,能否确保权力“公有”属性不变质,准确选任干部是关键。要增强授权的透明度,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意愿。要通过公开、民主、公正、公平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使党员领导干部在“入口处”就能具备权力的公有观念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具备社会公认的基本素质。要通过对干部选任制度的创新,认真落实群众“四权”,对干部的任免让群众全程介入,对干部的“上”“下”让群众参与决策,使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谁是权力的主体,明确自己的身份和职责,从而确保能够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权力。
三要加强监督,规范用权行为。监督的主要目的是对权力进行制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一是要科学设定权力的内容。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明确定位、合理限度,既不宜过于分散也不宜过于集中,对权力运作的范围、程度、方式,作出明确、具体、量化的规定。对领导干部行使职权、办事程序等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二是要明确用权的职责。明确其必须承担的相应责任,防止权责脱节,做到以责制权。三是要明确用权的规则。始终遵守权力运行法规化、民主化、程序化规则,对行使权力作出限制性、程序性的规定。四是要严格制约权力。要通过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监督权与被监督权的基本制衡,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要建立健全组织、社会、群众、单位、家庭监督网络,对党员领导干部用权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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