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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办公室规章制度】

来源:倡议书 时间:2020-01-05 07:44:13 点击:
政法学院办公室规章制度

办公室是日常事务处理和服务部门,是直接为学院领导和师生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是沟

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桥梁和纽带,办公室最基本的任务是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在

实际工作中体现为办文、办会、办事。办公室的工作职能范围是:

1、贯彻执行学院党政决定,督促落实有关党务、行政工作。

2、负责或组织起草日常性工作的总结、规划和决定的文件;组织拟订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党

政事项的布告、通告等。

3、负责收集会议材料,作好记录并会后发出纪要,定期检查、督办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

执行,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学院领导。

4、负责组织协调需要多个方面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5、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校内外兄弟单位的党政领导来校参观、访问等接待工作;接待处理

校内外的来访、来函工作。

6、负责有关单位文件、信函等的收发、登记、转递、呈批、清退、归档工作。

7、负责党政公文的起草、审核、打印、复印、分发、呈送工作。

8、负责全院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政法学院

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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