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钻爱网 > 书信 > 倡议书 > 中学语文教材初中文言文注释校读:初中文言文注释常见错误

中学语文教材初中文言文注释校读:初中文言文注释常见错误

来源:倡议书 时间:2019-10-20 08:00:37 点击:

中学语文教材初中文言文注释校读

中学语文教材初中文言文注释校读 【关 键 词】 中学语文;
文言文;
注释;
教学研究 现行中学语文教材仍旧使用的是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 定委员会2001年初审通过、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 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而随着新课标的改革,文言文在中学 语文教材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文言教学越来越受重视。

从中学生的角度出发,教材是学习的蓝本,因而,文言文学 习也是中学生接触古典文学、了解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

文言文在教和学中具有重要地位,文言教学既是中学语 文教学中的重点,也是教学过程中难度最大的,因而,对于 文言文注释的准确性也就要求更高。有鉴于此,本文拟通过 对中学启蒙阶段(初中年级)教材中所涉文言,对注释模糊, 甚至空白的地方,以及注释中存在错误的地方进行辩证,旨 在更准确地帮助学生学习文言文,从而奠定学生在古文方面 的基本功底,为深入学习文言知识,继承传统文化奠定坚实 基础。现就校读情况条列如下,以就教于方家。

1. 《童趣》(沈复):“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 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中端,为之怡 然称快。”注⑧:“〔唳〕鸟鸣。”(初中语文七年级上册, 第19页) 按,唳,本指鹤高亢地鸣叫。《说文新附·口部》:“唳, 鹤鸣也。”丁福保《说文诂林》:“案,慧林《音义》七十 九卷五页‘唳’注引《说文》:‘声也,从口,戾声。’盖古本如是,今逸,宜据补。”后泛指鸟鸣。《玉篇·口部》:
“唳,鸟鸣也。” 由上下文有“鹤鸣云端”语看,本条径释作“鸟鸣”, 不妥。可改作:鹤鸣,也泛指鸟鸣。

2. 《论语·学而》:“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注⑤:“〔愠〕生气,发怒。”(初中语文七年级上册,第 43页) 按,愠,《说文·心部》:“愠,怒也。”《玉篇·心 部》:“愠,恚也,即也,恨也。”《诗经·邶见·柏舟》: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毛传:“愠,怒也。”《后汉书 ·冯衍传下》:“愤冯亭之不遂兮,愠去疾之遭惑。”李贤 注:“愠,怨也。”唐柳宗元《梓人传》:“其不胜任者, 怒而退之,亦莫敢愠焉。”由是,“愠”是埋怨、怨恨的意 思。埋怨、怨恨与生气、发怒是有程度上轻重、发泄方式的 不一的区别。“人不知”是别人不知道自己的意思,此时, 人的正常心情应该是怨恨,而不是简单的生气、发怒。故此 处的“愠”当注为“怨恨、埋怨”。

3. 《论语·泰伯》篇:“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 远。”注⑤:“〔弘毅〕刚强,勇毅。”(初中语文七年级 上册,第45页) 按,弘,动词,光大,扩大。《字汇·弓部》:“弘, 大之也。”《论语·卫灵公》:“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毅”有果决,刚强,坚韧的意思,《说文·殳部》:“毅,有决也。”《广韵·未韵》:“毅,果敢也。”引申有意志 坚强的意思。“弘毅”,即使意志坚强。本条所释,仅仅揭 示“毅”的意思,并没有揭示“弘”的意思;
注释成“刚强、 勇毅”,亦未能揭示该词作为动词的性质。

4. 《马说》(韩愈):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

注⑦〔或〕:“有时。”(初中语文八年级下册,第175页) 按,按前后语意,大概是说一日能跑千里的马,其食之 也多。“或”解作“有时”,则不能突出这样的意思。当解 作“常,时常”。作此义时,古代文献中的例子如:《史记 ·秦始皇本纪》:“九年,慧星见,或竟天。”《后汉书· 盖延传》:“延等往来要击宪(董宪)别将于彭城、郯、邳 之间,战或日数合,颇有克获。”唐王昌龄《淇上酬薛据兼 寄郭微》诗:“酒肆或淹留,渔泽屡栖泊。” 5. 《诗经》:参差荇菜,左右芼之。注释③〔芼〕:
“挑选。”(初中语文九年级下册,第183页) 按,由《诗》句式,可知“芼”与“流”“采”一样, 都是采摘、捞取的意思。《尔雅·释言》:“芼,搴也。” 郭璞注:“谓拔取菜。”《广雅·释诂一》:“芼,取也。” 课本以“挑选”注,可能源于对《毛传》注释的误解。《诗 ·周南·关雎》“左右芼之”《毛传》注:“芼,择也。” 《毛传》此注下,“择”应读作zhái,即“采摘野菜”的意 思。《庄子·让王》:“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 藜羹不糁,颜色甚惫,而弦歌于室,颜回择菜。”《吕氏春秋·慎人》:“孔子弦歌于室,颜回择菜于外。” 6. 《陈涉世家》(司马迁):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 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注释?輥?輰?訛〔刑其 长吏〕:“惩罚当地郡县长官。刑,惩罚。”(初中语文九 年级上册,第187页) 按,“刑”解释为“惩罚”,不妥。由“以应陈涉”事 看,“刑其长吏”即杀掉长官的意思。“刑”有“杀”义。

《广雅·释诂四》:“刑,刭也。”《吕氏春秋·顺说》:
“甲之事,兵之事也,刈人之颈,刳人之腹,隳人之城郭, 刑人之父子也。”高诱注:“刑,杀也。”《战国策·赵策 二》:“(豫让)自刑以变其容。”《韩非子·二柄》:“何 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
庆赏之谓德。”《后汉书·列 女传·刘长卿妻》:“生一男五岁而长卿卒,妻防远嫌疑, 不肯归宁。儿年十五,晚又夭殁。妻虑不免,乃豫刑其耳以 自誓。”教材注为“惩罚”,可能是为了避复(下有“杀之” 一词),其实不必。

通过以上对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注释的研究可以看出, 注释中存在的问题较多,这无疑给教学和学习带来了阻碍。

加之,学生处于学习文言的起步阶段,教材的不准确将误导 学生走入学习的盲区。特别是在平时的文言文阅读训练中, 遇到一些与教材注释不完全相同,模棱两可的注解,这让教 师和学生都感到十分的为难。因此,文言文的注释务必做到 准确、明朗。同时,文言文中还有大量的典故、故事背景等内容,注 释所提供的只是小部分情节,更为具体和丰富的资料还有待 教材编写者广大教育工作共同关注和参与。

【参考文献】 [1] 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程教材研究开 发中心.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八、 九年级上下册)[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 王力. 古代汉语(校订重排版)[M]. 北京:中华 书局,2007.课堂内外·教师版 wwW.DYlw.NeT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