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防止国际避税,加强国际税收情报合作,2009年 4月,伦敦g20金融峰会决定强化实施国际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的标准和原 则。在打击避税和银行信息交换方面不合作的国家及地区将被经济合作与发展组 织(oecd)列入“黑名单”,并因此受到严厉制裁,比如将被排除在国际货币 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融资安排之外等。在履行国际税收透明度标准和原则方面 存在着一定问题的国家和地区将被列入“灰名单”,较好地履行这一标准和原则的 国家及地区将被列入“白名单”。[1]截止2010年5月20日,“黑名单”为空白, 脱离“灰名单”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达到28个,其中包括瑞士、比利时和摩纳哥等。
这充分说明,在g20的推动下,国际税收透明度与信息交换的标准和原则已经 为各国普遍接受。wwW.133229.Com此后,作为oecd下设机构的全球税收论 坛改组后被赋予了新的职能,即实施一个综合性的监督与促进机制同行评议程序, 以促进对国际税收透明度原则的实际执行。
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的同行评议是国际税收行政合作中的新机制。中国 是全球税收论坛的副主席国,在经过同行评议后,是否被认定为合规国家,将直 接关系到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和地位。然而,这是国际机构首次在税收领 域对中国发起的同行评议,中国缺乏相关的经验积累,国际税法学界也鲜有学者 关注评议中所涉及的问题。笔者全程跟踪了同行评议的过程,参与完成了论坛对 中国的问卷调查,撰写了问卷的中文文本,对相关问题予以关注,积累了一些资 料。笔者将结合此次同行评议的参与过程,介绍评议的背景,分析各国所普遍面 临的法律问题,结合中国目前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供大家参考。一、国际税收透明度同行评议简介 (一)同行评议的产生背景 全球税收论坛是隶属于oecd的机构,于2000年建立,其职能是在 全球范围内推广oecd所制定的防止滥用避税地的政策和措施。全球金融危机 爆发后,g20要求在更广阔的平台上加强国际间的税收信息交换合作。200 9年9月,全球税收论坛在墨西哥会议上进行了改组,正式更名为“全球税收透 明度与信息交换论坛”(global forum on transpar ency and exchange of informationfo r tax purposes,以下简称“全球税收论坛”)。在g20的正式 授权下,该论坛被赋予了新的职能,即监督与促进各国对国际税收透明度原则的 执行。改组后的全球税收论坛,将g20和oecd的全部成员吸收为其成员, 并不断邀请更多的国家加入其中。到目前为止,全球税收论坛已拥有109个成 员,[2]其中包括曾被列入避税地黑名单的诸多国家。全球税收论坛的宗旨在于 为实行高标准的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原则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同时也为所有 国家,无论其是否为经合组织成员国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3] 为了监督和强化实施国际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的标准和原则,改组后的 全球税收论坛建立和实施了同行评议程序,其目的是对论坛所有成员国的信息交 换制度进行不同于以往的深度监测,检查各国的法律制度和实践是否符合国际税 收透明度原则。论坛的全部成员都将受到同行评议程序的审查。论坛于2010 年3月对18个成员国发起了首次同行评议。
同行评议程序得到了g20的支持。g20在其2010年6月的多伦多 会议上发表的领导人陈词中宣称:“我们充分支持全球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论 坛的工作,并且期待同行评议程序的进展,以及一个将会对所有有兴趣的国家开 放的信息交换多边机制的发展。”[4]全球税收论坛将定期向g20汇报其工作的 最新进展,从而为g20主导和推动的国际税收行政合作提供依据。
(二)同行评议的中心问题税收透明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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