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最大化的私人竞争机制占据主导位置,以至于具有外部效应的公共产品无法有效地由私人提供,只能由各级政府进行供给。本文所涉及的农村公共产品,是指在农村地域范畴内私人不愿提供的、具有非他性、非竞争性的社会产品。我国在1978年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变迁激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这种分散组织结构对农村公共产品具有强烈的依赖性。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对于农村生产、农民生活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我国政府却长期未给予重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三农”问题的解决。
1.政府与私人的混合供给
我国城市的公共产品主要由各级政府提供。但在农村,各级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则相对较少,尤其是在经济落后地区,受财力限制,许多应由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落在了村委会的头上。据统计,在2000年的农村困难户救济和散居孤、老、残、幼供养中,国家支出为8.32亿元,而集体供给为23.386亿元;在农村中小学的教育经费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仅占总额的78.37%①数据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