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九江市关于新农村建设要求,进一步强化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快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着力点,以三清六改五普及和三绿一处理为切入点,以五新一好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力度,巩固成果,增加收入,提高标准,积极推进三村十星建设,推动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选点原则和方法:20xx年建设点仍以30-50户的自然村为主体,对一些较大规模的村庄,以50户为基数,按照一村多点方式进行申报。申报工作要坚持四个优先原则:一是村民自愿原则。新农村建设点申报须有9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推进中群众积极性不高、要求退出的进行调整,但应在4月中旬之前上报调整。二是工作基础原则。村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高,工作基础扎实的试点村优先安排,2008年建设点成效好的市县共建点优先升格为省级点。三是地域优先原则。重点打造公路沿线村以及相对集中连片的村庄。
2、时间安排
(1)20xx年1月至3月上旬:完成建设点申报工作,召开全乡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各村相应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2月上旬至4月上旬: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点庭院绿化、道路两旁绿化、村庄绿化工作。
(3)4月底前:所有建设点建设规划、产业规划、新社区规划全部编制到位。
(4)3月至6月:全面进行建设点基础设施建设,拆除破旧栏舍、安装排水排污管道并全面完成改水、改厕、改沟渠任务。
(5)7月底前:全面完成改路,并按要求全面完成沼气建设任务。
(6)8月底前:各建设点基础设施全面完成,村容村貌有明显改观,同时按照五新一好要求整体推进。
(7)第三季度:着重督查各地产业发展,重点是一村一品建设,每个建设点要选择和培植1个主导产业或兴办1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培养种养和流通大户,兴办或参与农民合作社。
(8)第四季度:全面完成20xx年新农村建设任务,并组织年终考评验收。
3、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科学适用、分步实施的原则,认真做好建设点的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按一村一景做好建设规划,按一村一品做好产业发展规划,由市产业化办公室会同农口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村组织实施。
4、打造亮点。按照村容村貌美观、生态环境有特色、新产业有规模、自然村整治有质量、农村新社区建设有成效的要求打造亮点。
三、工作重点
1、突出发展新产业。大力发展乡村特色种养、加工业,积极促进庭院经济和务工经济,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实现新农村建设点形成一村一品产业,建设点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市整体水平20%以上。要着力发展山药、小龙虾、牲猪、早熟梨、油菜生产。加快新农民培育步伐,利用阳光工程、雨露计划、金蓝领等各种培训平台,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重点搞好一村一品带头人、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经营者、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及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建设点劳动力受训率要达到30%以上。
2、突出建设新村镇。按照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住整洁房的基本要求,从三清六改五普及和三绿一处理入手,认真搞好村庄整治。
(1)各建设点要按照人均3棵果树、户均20棵绿化树种的要求,全面搞好村庄绿化,努力打造一批房前屋后花果园、村内道路林荫化、村庄周围风景林的生态村,要突出彰显特色,各地要根据建设点的不同特点,做出自己的特色,不能千篇一律。
(2)按照《建设指南》具体要求,分步分阶段搞好建设点改水、改厕、改路、改栏、改房、改沟渠、改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建设点要按照先改水、改厕、改沟渠、修下水道,再改路、改房的顺序进行建设。
(3)积极推广沼气和太阳能,有条件的试点村,沼气普及率要达到70%,升级点太阳能普及率要达到100%。
(4)结合三清要求,按照户集、村收、乡运的基本模式搞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促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使村庄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所有建设点必须做到每户有垃圾箱(桶)、每村有垃圾池、有长期负责的保洁人员,有长效管理制度。
(5)建立规范有序、严格管理的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机制,鼓励、引导和组织农民按照重点推介的房型建新房,坚决杜绝未经规划、审批而私自乱批乱建的现象,严格控制沿省道、县乡公路两旁建房,严格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6)切实做好新农村建设点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森林防火教育、安全意识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3、突出培育新风尚。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满、个人品德、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开展三村、十星创评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开展农村文化五个一创建活动,即每个村有一个文体活动室(图书室)、一处休闲场所、一个宣传橱窗、一支文体活动队伍、每年组织一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引导村民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的社会注意文明新风尚。完善和深化殡葬改革,开展取消二次棺藏试点。以文明村镇、十星文明家庭、文明信用户创评为载体,推进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
4、突出组织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村级班子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创建活动,强化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新社区建设,报新农村理事会与新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依托一会六站在村内形成扶贫帮困、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文体活动、调解民间纠纷的工作自我管理和发展长效机制。开展廉政文化进新村、计生新风进农村活动,建立健全农民培训的组织体系,培育新型农民,夯实新农村建设人才基础。加强机制创新,健全和完善新农村建设帮扶共建人才基础。加强机制创新,健全和完善新农村建设帮扶共建机制、协调推进机制、村民自治和新社区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三培两带工程,有三名党员以上的建设点要成立党小组。加强建设点理事会建设,所有建设点村貌理事会必须与两委班子、村民小组、党小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形成新农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点50户以下的,理事会由3-5人组成,50户以上的,理事会由5-7人组成。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整个新农村建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自然村为主体,乡村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帮扶配合,市新村办指导、督查的工作运行机制。
2、强化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各村要组织工作队,进村入户广泛宣传,督促指导建设点开好户主会,完善好村规民约,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激发农民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激情。
3、整合资源,加大投入。20xx年新农村建设资金省级点每个点15.3万元,市县共建点每个点5万元。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做到新农村建设村组不负债。下拨到建设点的资金由乡负债建账,必须及时足额拨付到建设点。各建设点必须建好资金(物资)收入和使用台账,并定期公布账目,全年公布不得少于2次。建设点建设资金使用由理事会提出使用申请,驻点领导和乡把关,主要用于三清六改五普及和三绿一处理、新社区建设、产业发展等,不能负债建设。理事会对各类资金要统筹安排,科学使用,做到村庄整治建设和产业发展两不误,最大限度发挥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
4、强化帮扶,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千企带千村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出钱、出力、出智。
5、强化督查,健全机制。
1开展村庄绿化、一拆(拆旧)三改(改水、改厕、改沟渠)、改路、改房、环境整治、用洁净能源攻坚月活动,每次攻坚月活动都与资金拨付挂钩,奖优罚劣,对在攻坚月中不达标的建设点要适当扣减资金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所扣减的建设资金不再拨付,用于奖励在攻坚月活动中成效好的建设点。
2全市每个建设点安排1万元共81万元作为省级点排位奖励基金,按照年终考评验收排名顺序对81个省级建设点按一定比例的等次实行奖补。第一名至第十名每个点补2万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每个点补1.5万元,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每个点补1.3万元,第三十一名至第四十名每个点补1.1万元,第四十一名至第五十名每个点补1万元,第五十一名至六十名每个点补0.7万元,第六十一名至七十名每个点补0.4万元,第七十一名至第八十名每个点补0.1万元。
3对工作确实难以推进的建设点及时予以调整。
4将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党政目标管理考评,由乡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并组织考评,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每次攻坚月各占考评总分10%。对各建设点的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一季组织一次互学观摩,半年一小结,一年一验收。
五、有关要求
1、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新农村建设工作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三农工作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全面协调,分管领导负号责任,村组抓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一个建设点、一个党小组(党支部)、一个理事会、一个工作组、一名指导员、一笔扶助资金、一套工作机制、建成一个亮点八个一要求,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抓好落实。
2、强化资金管理。新农村建设资金必须按要求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截留和挪用,财政、审计、新村办要及时跟踪监督。
3、各村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既要充分调动起群众的积极性,又不能加重农民负担,不能负债建设,要做到栽树不种草、修路不装灯、做事不负债。要切实做到九个符合九个不,即: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搞超前消费和脱离群众生活实际的建设项目;符合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符合农村经济发展规律,不抓无效产业;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不乱砍树和乱排污水;符合乡情民意,保留自然风貌,不搞大拆大建;符合田园山水风光,不挖山填塘;符合人与自然和谐,不搞形象工程和堆砌工程;符合农村实际,不建广场;符合易种易管要求,不种商品草皮和名贵花木。
4、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对阶段性工作按每个攻坚月方案要求进行验收,年终按考评办法进行验收,并按相关要求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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