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闻生产自由 新闻生产自由就是获得新闻来源、将新闻来源转化为新闻信息的过程。
首先,创办新闻机构应当自由。创办新闻媒体的自由,是指任何人、任何组织可 以自由地创办新闻媒体,不受他人、其他组织干涉的权利。其次,接近新闻来源、 获取新闻信息应当是自由的。一方面,任何组织与个人有权自由获取、自由制作 新闻信息,即通常认为的“采访自由”;
另一方面,任何组织与个人有权自由决定 是否提供、是否接受新闻信息。“新闻自由必须包括消费者不去消费特定新闻产 品的自由,否则,发布者的自由就是以消费者的自由为代价的”。
(二)新闻传播自由 新闻传播自由是指新闻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之间、消费者 之间的传播过程应当是自由而不受阻碍的。一方面,传递新闻应当自由。传递新 闻的自由,是指任何人、任何组织可以自由地传送新闻,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 限制;
另一方面,刊播新闻应当自由,即任何组织与个人,有运用一定的媒介与 方式,公布新闻信息并使其在一定范围内被公众了解而不受其他任何组织与个人 干涉的自由。
(三)新闻消费自由 新闻消费自由是指任何人均可自由的获得新闻信息,并运用自己的知 识水平自由理解、自由评论、自由使用新闻信息。新闻的消费自由是指,对于新 闻信息,任何人或组织,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水平与认知能力,独立、自主、 不受干涉的做出自己的理解,表达自己的看法而不受干涉。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新闻自由是新闻自由生产、自由传播、自由消 费的全过程。
二、新闻自由规制的必要性 新闻的实质是具有相对较强影响力的信息。新闻的生产、传播与消费, 就是信息产生、传播与接受的过程。我们希望新闻是自由的,新闻也应当自由。
新闻这一行业从诞生之初,就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
随着新闻媒体的壮大,新闻 媒体所产生的影响力与司法权之间的冲突与磨合,越来越得到人们关注;
作为新 闻信息的主要生产者,新闻媒体自身的性质要求新闻自由必须得到法律的规制。
(一)公民权利的要求 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自由表达 个人见解和意愿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方式之一。新闻作为信息流动的重要形式 之一,其自由与否直接关系到公民言论与出版自由权、知情权、人民主权的行使。
因此,就公民基本权利而言,新闻自由必须得到法律规制。
1.言论与出版自由权。言论自由权,是指公民以口头或书面等其他形 式获取信息、进行交流的权利。言论自由可以表现为政治上的言论自由与一般意 义上的言论自由。涉及到公民权利方面,新闻自由更加注重的,是保护公民发表 政治性言论,尤其是不同政见的自由。无论在政治活动,还是社会生活中,新闻 都是公民获取、传播信息、表达观点的重要方式,都是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重要 方式。真理产生于思想的交锋,真理总是在与谬误的交锋中获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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