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参加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这次为期三天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的学习,虽然时间短,但学习的内容很重要,收获也很大。下面我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简要谈一下这次学习的体会和抓好这次学习教育活动的打算。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一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正在全国政法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出发,着眼于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努力增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在人民法院系统开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意义重大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标志着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全省法院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狠抓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思想政治建设、司法制度建设、能力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确立,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逐步提高。从总体上说,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坚持了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认真贯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遵循了司法工作规律,坚持了严格依法办事,在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础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一些干警司法理念上出现了偏差,使我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打击犯罪、调处纠纷、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够强,严肃、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还不够高,抵制、克服西方法律思想负面影响、“左”的观念以及封建特权思想的能力还不够强,司法行为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因此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解决自身存在突出问题的内在要求。
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木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人民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各项审判工作要适应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必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法官头脑,要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确保审判工作服务于党的国家的大局,切实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切实提高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广大法官只有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才能自觉端正司法思想和司法观念,从根木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如何司法等重大问题,进一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其内涵十分丰富,重点需要进行五个方面的教育。
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作为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尊重和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职权由法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通过严格司法、公正审判,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尊严。
二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把审判活动作
为保护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途径,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指导方针贯彻到每一个审判环节。要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维护民权、便民诉讼的措施,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各类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平息纠纷,通过裁判活动把司法的公正和司法的文明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
三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当前随着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要把依法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当作自己的生命线。自觉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并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依法、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最大程度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自觉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努力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自觉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让人们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让裁判的过程成为当事人感受民主、客观、公平的过程,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增强对裁判的认可度。
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要引导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与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始终坚持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作为自己的职责,作为法院的中心任务,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和倾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坚持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用正确的政治思想武装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头脑;始终保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统一起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内容相辅相成,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教育活动中,要引导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全面、准确把握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努力澄清各种模糊认识,以理论上的清醒带动行动上的自觉。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司法实践,推动司法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理念的指导作用,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此,必须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始终;把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贯彻始终;要把思想教育与专项整改,制度建设贯彻始终。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教育,达到司法理念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要达到这一预期效果,需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全省法院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学习邓小平申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代领导人关于法治理念的论述;学习罗干同志2005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报告及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要引导大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高度、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的高度、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保证学习效果,可采取集中办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研讨相结合、理论引导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好学习教育活动。
二是理清思路,寻找差距,澄清认识,武装头脑。要围绕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专题,深入讨论,引导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清理自己的思想,查找指导思想各项工作和实际中的差距,克服西方法律思想的负面影响,清除极“左”的观念和特权残余思想,澄清模糊的认识,在思想上真正搞清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确保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要通过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地在司法工作中贯彻实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
三是领导带头,抓好培训,深入研讨。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全省法院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理清思路,带头整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并以此激励、引导和带动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我学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各级法院要把这次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督查指导工作,帮助下级法院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院和各中院要结合各自实际利用举办专家、学者和领导讲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报告会或者研讨会等形式,对辖区法院中层以上领导进行集中培训和研讨;基层法院要结合自身存在问题,特别是专项整改中查出的问题,涉诉信访反映出的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业务骨干,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省法院还应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内容作为法官学院青海分院培训班的培训课程。
四是结合专项整改,认真对照检查,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整改活动,全省法院在解决法官队伍和法院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上做出了一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继续认真解决的问题。为此,全省法院要在这次教育活动中,结合专项整改,认真对照检查,通过自查、互查、上下帮查,开门整改等形式,继续查找自身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思想根源,从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上找差距,从司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把是否解决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教育活动成效的一项重要标准。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和规范。特别是要注意法院工作的规范化问题,抓住容易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年规范化建设目标。
最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密切联系实际,一是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联系。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重要的思想道德基础,要把明确司法工作指导思想与全面加强思想道德作风建设密切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二是要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紧密联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贯彻到司法规范化建设之中。三是要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联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和推进司法改革,加快突破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使“二五改革纲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要与法院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即要认真查找和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处理好工作与教育活动的关系,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全面完成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维护青海的社会和谐稳定。(作者为省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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