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财务管理规定
一、校服
1、生活老师准确、及时地为本寝室学生领发校服,特殊需要向保管员提前说明并量身。
2、学生装所有校服由生活老师在服装上所指定位置认真工整地写上名字、班寝室编号(用油性笔)。
3、每天生活老师检查学生校服是否遗忘在别处或丢失,对于遗忘或丢失的要及时落实查找,不得姑息迁就。
4、校服除写姓名外,严禁学生或老师在校服其他地方乱写乱画乱涂。
5、教育学生爱惜校服,不得故意弄坏,人为弄坏的严肃批评,无法缝补再穿的要责令赔偿再购买。
6、换季校服生活老师要注意洗净晒干并折叠好放入衣柜中。
二、家中所带衣物
1、学生家中所带衣服鞋袜等由家长做上记号或绣上名字或者由生活老师在衣服显眼处写上名字,以防混淆。
2、每学期开学时生活老师要清点学生所带衣服数量并登记,原则上每季学生衣服只需12套放于学校,以便于保管。
3、换季时生活老师要抓住家长来校看孩子的机会带回一些过季的衣物,并当面清点,登记说明。
4、平时学生所带衣服来校,生活老师要检查是否写了名字,没有写的要及时写上,并作好登记。
5、学生所带回去的衣物由生活老师清点并登记说明。
6、破、旧、小的衣物鞋袜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学生自己的意见(高年级)才能作废弃处理,并登记说明。
7、向学生进行朴素教育,杜绝名牌风。
8、每学期结束进行一次普查,由家长、学生、生活老师配合进行,对于学生在校丢失的衣物作出相应的赔偿,影响重大的进行考核。
三、贵重物品
1、学生在校不戴饰物。若有金银饰物或贵重手表,做好家长、学生工作,动员家长带回,坚持不带回的由生活老师代为保管并登记。
2、学生装所带文曲星、游戏机、商务通、随身听、VCD等,低年级不需要,家长不必为学生准备,高年级学生可存放于生活老师处,并登记机身编号,写上名字,签名,用时再取。也可由自己保管,生活老师经常提醒。
四、 现金
学生所有现金必须存放于班主任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厉行节约,不乱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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