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四章开始可以进行案例教学。
(二)案例教学方法 1.评析案例法 评析案例法是教师通过面授或网络平台,采取列举一个 或一组简单案例进行示例性讲解。如:马某与李某夫妇因是 否离婚发生的争议;吴某的生父母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发生的 争议;程某向夏某借款人民币10000元,双方现因返还借款问 题发生的争议;某贸易公司总裁陈解除了其部门经理齐某的 职务,齐某不服,因此与某贸易公司发生的争议。问以上争 议哪些可以仲裁。通过类似这样的列举方式,举出一些复杂 案例或生活小事说明问题。当然列举的案例可以将整个案件 全部呈现,也可以只讲与本次课内容相关的部分关键性内容。
此外,还可以对某一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帮助学生了解和掌 握新的教学内容,巩固学过的知识,并从中挖掘出比较深刻的知识内容,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本案例的知识点主要是 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分析的过程中将相关的法 条列出,并进行讲解,让学生们熟悉法律条文。同时我们也 可以做个假设来回顾上节课所学的内容,如本案纠纷是否属 于仲裁范围、我国仲裁机构是怎样的等。通过评析案例法, 我们不仅可以回顾学过的知识,同时又学到了新知识,并掌 握了案例分析方法,加强了对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理解。
2.讨论案例法 讨论案例法是教师通过面授方式或网络平台将课程某 部分内容传输给学生。为了加强学习印象,巩固学习效果, 组织学生进行实时或非实时的小组讨论案例。当然,所讨论 的案例必须是具有一定针对性和难度性、有不同意见和结论 的争议较大的案例。教学过程中首先介绍案情,之后提出有 关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解决 实际问题、进行讨论分析。讨论可以是课堂讨论,也可以是 网络平台上的实时或非实时讨论。通过讨论要让每一个学生 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最后教师对学生的不同意见进行 一一评析,给出标准答案并说明理由。通过讨论案例分析法, 学生掌握了新的内容,又加强了对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理 解和运用,且更加熟悉了案例分析方法。同时增强了学生的 参与意识,使学生开动脑筋,认真思考,与老师和其他学生 进行互动,最终获得答案。
3.模拟案例法模拟案例法是借助模拟庭审实验室,进行模拟仲裁教学。
教师可以在课堂中或网络平台上,发动和组织学生进行实际 操作,进行模拟仲裁活动。由学生亲自当仲裁员审理案件或 参加庭审,全面掌握和理解仲裁法实体和程序方面的法律规 定,解决实践问题。这种案例教学方法需要学生具备实体法 的知识、熟悉程序法的内容后才能顺利进行。通过模拟案例 法,不但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树立学习自信心,还能 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 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语 言的表达能力以及组织和创造能力,增强学生的理论联系实 践的能力。
4.旁听案例法 教师结合课程内容,针对性的选择仲裁案例,组织学生 进行旁听。介于我国《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 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 密的除外”。仲裁庭审理争议案件时遵循“以不公开审理为 主,公开审理为补充”的原则。所以,旁听仲裁案件的机会 并不多。旁听案例法是现场教学方法,它能够加强教学与现 实生活的联系,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和独立思考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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