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系统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交通行业文明服务的整体素质,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局党委决定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持共产党先进性,以规范化、标准化、文明化服务为目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升交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树立和谐交通良好形象,为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范围
全市交通系统。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自2006年3月1日开始至2006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为全面开展文明服务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内容和目的,创建办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本次活动,扩大影响,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创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㈡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治理活动,按活动的内容逐项治理,设立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对发生服务质量的问题及时查处。创建办要编发简报,定期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对好人好事进行通报表扬,对活动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给予曝光。
㈢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活动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按活动评比标准评比先进并给予表彰,对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评比标准
㈠文明单位(科室)评比标准
1、室内卫生清洁,摆设整齐划一,保持卫生责任区卫生干净。
2、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秉公办事。
3、干部职工着装、行为举止端正,说话文明有礼,对前来办事的同志、群众接待热情,乐于为群众服务。
4、干部职工团结互助,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现象。
5、工作认真负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6、安全、计生、综治工作达标。
㈡文明交管所(站)评比标准
1、重视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成绩突出。
2、积极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有关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为运输经营单位、经营者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成绩显著。
3、站房整洁,各种规章制度健全。
4、积极开展政治、业务、法规培训学习和廉政教育,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在两个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5、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乱扣滥罚,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无公路“三乱”行为。
㈢文明客运企业的评比标准是:
1、积极开展以“安全运输、优质服务”为内容的创建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责任,坚持诚信经营的要求。
2、运营场所、车辆、设备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依法经营,无挂靠经营、超类别经营及以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企业资质、质量认证、质量信誉考核达到相应标准。
㈣文明汽车客运站的评比标准是:
1、坚持“三优”(优质服务、优质环境、优良秩序),“三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信誉第一、温馨服务”为内容的创建活动。
2、依法经营,管理有序,严格执行有关运输安全生产规定,各项服务规章制度健全,各项服务设施齐备有效。
3、积极拓展便民服务项目,切实为进站车辆和旅客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实施车站智能化改造,实现管理手段向信息化、科技化方向迈进。
4、规范车站经营行为,车站无私自接纳客车进站经营、乱收费、变相乱收费、乱罚款、私自提高收费标准、随意降低服务标准和拖欠运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
5、班车正班率、正点率在95以上。
㈤文明维修企业评比标准:
1、经营证照齐全、厂容厂貌规范化,卫生清洁、干净、绿化美化。
2、公开价格标准,不使用伪劣商品,收费合理。
3、维修质量合格,无质量投诉和服务质量投诉。
4、无占道经营,污染环境。
5、诚信考核评分90分以上。
㈥文明驾培行业评比标准:
1、各项设备设施齐备有效,符合标准。
2、校容校貌整齐清洁,美化、绿化。
3、车容车貌整洁美观,车内外清洁卫生,无私自改装车辆。
4、尊师重教,文明授课;学员行业规范、端正,无违法违纪现象。
5、公开学费标准,严格执行价格标准收取学费。
6、诚信服务考评结果达85分以上。
㈦文明收费站的评比标准:
1、坚持“七公开”亮牌收费。
2、
收费广场交通秩序良好,设施整齐,环境清洁,绿化美化。
3、稽查员、收费员着装整齐、端正,使用文明用语,文明收费,礼貌待客,无违规行为或服务质量投诉。
4、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按章办理,不乱扣滥罚,不以权谋私,无公路“三乱”行为。
5、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㈧文明道班评比标准
1、每月按《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如实测量查评路况,年平均好路率达60以上,年末好路率达70以上。
2、创建一公里以上文明路。
3、出勤率达95以上,直勤率达90以上。
4、道班环境绿化、美化,内务整齐清洁,各种图表记录及时、准确、齐全,统计资料及时上报。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以提高路况,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6、认真开展政治、文化和技术业务学习,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劳动纪律,不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7、搞好安全生产,不发生责任事故。
㈩文明客车的评比标准是:
1、车容车貌整洁美观,车辆内外清洁,无私自改装车辆情况,车辆设施齐全有效,玻璃无存缺。证件齐全有效,无违章行车记录,无超载、无途中甩客、兜客、宰客和乱提价等违章经营行为,无旅客投诉记录(查不属实除外),无发生行车安全事故。
2、驾乘人员服从交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遵章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积极主动为旅客排忧解难、关照老弱、病残,具有较好职业道德素质。
3、按规定线路、站点运营,安全行车,文明优质服务,驾乘人员仪表仪容整洁,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使用文明服务规范用语,服务热情礼貌,严禁“三品”上车,不开带“病”车、赌气车,保证旅客安全到达目的地。
4、车辆的空调、音像、卫生等设施按旅客需求及时使用,车厢内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张贴服务承诺,设置旅客投诉电话。
5、积极参加职工培训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业务技术培训。爱岗敬业,讲究职业道德,无违章、违纪行为,无被新闻媒体曝光现象的。
(十一)文明出租车评比标准:
1、车容车貌整洁美观,车辆内外清洁,无私自改装车辆情况。车辆设施齐全有效,玻璃无存缺。
2、车厢内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张贴服务承诺,设置旅客投诉电话,打表经营,不擅自抬价,不绕道行驶,不无故在途中更换车辆或者将旅客转由他人运送、倒卖客源、途中甩客漏客。
3、驾驶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服务热情礼貌,使用文明服务规范用语,严禁“三品”上车,不开带“病”车、赌气车,保证旅客安全到达目的地。
4、积极参加职工培训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业务技术培训。爱岗敬业,讲究职业道德,无违章、违纪行为无被新闻媒体曝光现象的。
㈨文明样板路评比标准
养护:1、路肩、边坡、水沟、绿化整洁美观,平均好路率占70以上。
2、保持路面平整、路面清洁、少跳车、少积水。
3、桥涵构造物完好,桥头涵顶无跳车、排水畅通、无淤塞。
4、里程碑、百米桩等完善、清淅洁净。
5、养路工人勤上路,着安全标志服,养护车辆、机械涂成桔黄色并设黄色灯饰志和路徽。
路政:1、不准建筑区内没有新的违章建筑,路面污染的情况少。
2、无乱倒垃圾余坭、乱堆乱放、占道经营、以路代市的现象。
3、公路两侧无乱竖广告招牌。
4、公路绿化完善、整洁美观。
5、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设施齐全、规范、美观。
(十二)文明交管员(征稽员)评比标准
1、具有政治思想强,品质高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专业知识业务水平。
2、全心全意为运输经营单位、旅客服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成绩显著。
3、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按章办事,不谋私利。
4、业务精、无差错。对司机车主(群众)热情有礼,使用文明用语,热心为群众解答有关的交通、法规、规定。
5、热爱集体,团结互助精神好、守纪律。
(十三)文明养路工评比标准
1、具有政治思想强、有良好道德,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团结互助精神好,奉献社会。
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所负责管理、养护路段超额完成路况指标。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
4、搞好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发生。
(十四)文明收费员评比标准
⑴具有政治思想强、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集体,团结互助精神好。
⑵有全心全意为司机车主服务的精神,着装整齐,礼貌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业务精,无差错。
⑶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生活作风正派。
(十五)文明司乘员评比标准
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运输管理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营运牌(证)齐全有效、无违章行为或其它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⑵司乘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思想品质,仪容整洁,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文明待客、尊老爱幼,经营期间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扰,无乱收费、乱拉客、中途甩客等行为。
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着装整齐,礼貌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业务精,无差错。
⑶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生活作风正派。
(十六)文明教练员评比标准
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结互助精神;
2、严格执行教学规程授课,学员合格达95以上;
3、无安全事故和违章记录;
4、车容车貌整洁卫生美观。
(十七)文明修理工评比标准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互助精神;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3、无发生维修质量事故;
4、一次出场合格年率达98以上。
五、评比办法
各项创建活动在年终进行评比表彰,由各单位根据评比标准开展自评,对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整理好先进事迹形成书面材料向局文明办推荐。
六、要求
1、为加强对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创出成效,局成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史寿山,副组长:陈七建、林桂权、黎冀,成员:李运安、董惠忠、郭敏健、汤梓和、邓淦铭、黄飞文、陈尚才、吴水容、范伟民、吴永尧、廖少峰、陈汉明、罗伟忠、梁少荣、罗国宏、骆燕光、汤陈福、陈红灼、于正安、梁亚宁、陈同、何列纯、林泉、朱景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邹云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机构。
2、各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根据创建活动的评比标准,结合自身单位的实际,制定开展活动计划、措施,做好经常性的检查落实工作。
3、注意及时总结经验,找出典型,树立榜样,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4、对被评为文明集体、个人,由局进行表彰。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连同创建先进集体、个人推荐书一起报局创建办。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