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
确保政策生育率,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突出社区工作亮点,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明晰干部职责,优化工作机制,创造性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一)工作机制
1.明晰干部职责,强化管理措施及责任兑现。各村(居)委会计生第一责任人为驻村包片国家公务员及村(居)委会定补干部,对该村(居)委会的计生硬指标(政策生育率,节育措施率,统计准确率等)负全责,各工作队、社区居委会计生专干对计生软件(计生软件运转,统计报表上报等)负全责。
2.计生办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按月督查,按月通报制。每月根据不同的工作重点(如节育措施落实率,统计报表准确率,软件运转情况等)抽查6至8个村,对抽查出的问题按干部责任目标管理通报兑现。
(二)基础工作重点
1.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对计生隐患对象建档管理,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目标。
2.狠抓计生统计准确率,确保无统计错、漏报。推行入户核对卡制度。
3.强化孕情跟踪管理和包保责任制落实,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
4.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加强办证,验证及寄回孕检证明工作。
5.规范活动室及档案管理,建立标准化示范活动室。
6.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及软环境建设。
(三)创造性工作突破口
1.突出社区计生工作亮点,结合好社区建设工作,创新计生工作思路
2.突出流动人口管理重点,依托协理员队伍,将“以房管人”等机制进一步落实,并创造性开展工作。
3.多形式开展计生宣教活动,扩大珠山计生工作影响力。
二、工作职责
(一)驻村责任人、村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国家干部为责任辖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定补干部、村计划生育专干为村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负全责。
1.国家干部职责:
全面掌握责任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计生隐患,杜绝政策外生育;加强活动室的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计划生育信息;督促当年生育对象按期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组织好每年两次的优质服务;协助村(社区)干部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2.村(社区)定补干部职责:
对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负全责,具体落实本村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消除计生隐患,杜绝政策外生育;指导计生专干搞好活动室的建设;入户调查统计当月新婚、怀孕、出生、节育、死亡、流动人口等情况;主持召开每月3日的计划生育例会;督促当年生育对象按期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组织群众参加计划生育的各种活动,搞好随访,摸清孕情;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重点对象孕检证寄回率达到60%以上;及时发放计划生育各种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掌握本村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政策对象的情况,按要求每年上报一次;对计划生育各种证件的办理要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填写各种审批表、证件,严禁弄虚作假。
3.工作队(社区)计生专干职责:
负责各种计划生育报表的收集,并按时准确上报;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工作队负责人及计生办汇报辖区内计生运转情况;对辖区内年度计生对象进行第二次入户,以保证准确率及熟悉情况程度;对本辖区内计生软件运转负责,保证活动室资料的规范化和按月运转;对各社区流动人口加强管理,做好流入人口的查证验证工作;完成计生办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4.村计生专干职责:
负责计划生育各种“软件”资料的规范。每月1-2日入户,对新婚、怀孕、节育、出生、死亡、流动人口等情况进行统计;每月3日上报本村的计生资料,上报时必须加盖村委会公章,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每月5日根据镇计生办反馈的情况对活动室内帐、表、卡、册、单以及室外公布栏进行统一调整,村级活动室的各种资料必须做到数字相符,逻辑相符;积极组织育龄妇女参加优质服务。
(二)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本职工作,着力推进“三大工程”,承担全镇范围内的已婚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任务、“三查三落实”优质服务、随访与技术服务等工作,落实好计生办安排的阶段性任务。努力争先晋位,力争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1.主任职责:
对全镇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负责,管理好本站职工,协助镇计生办搞好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
2.医务人员职责:
强化纪律观念,增强自我约束力,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强化服务观念,对到站检查的人员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手术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增强责任意识,医务人员不能开假证明、做假手术,不得乱收费。
(三)镇直部门职责
镇直部门必须堵住政策外生育的口子,切实按政策和法规抓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每月及时反馈本单位新婚、怀孕、出生、死亡、节育、流动人口等情况。
(四)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的职责:
1.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创新思维,突出珠山计生工作特色,对全镇计生目标完成负直接工作责任。
2.加强督办检查,不定时进行暗访,每月抽查5~10个村,全面分析全镇计生工作情况,按月通报明查暗访情况。
3.镇计生办工作员要负责指导各工作队计生专干搞好村级活动室、户外公布栏等“软件”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年终考核“软件”得分在98分以上。
4.负责国道沿线的计生标语宣传,组织实施“一法三规”、中央《决定》、生育文明三级联创等大型宣传活动。
5.负责落实计划生育个案问题的调查取证、落实处罚材料等工作。
6.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指导社区计生工作,确保持证率、验证率达95%以上。
7.负责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
8.负责加强对镇计生服务站的领导,协助其建章立制,促使其在全县综合考评中进入先进行列。
9.加强对村计生专干的指导,抓好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10.负责全镇计划统筹规划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五)镇党政领导联系工作职责:
1.负责经常督办检查所联系片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得少于1-2次。
2.帮助解决所联系片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面重大疑难问题。
三、经济责任
(一)村(社区)责任人和计生专干的经济责任
1.对定补干部考核严格按责任状兑现。国家干部与定补干部同奖同惩。
2.凡因责任人各类统计报表出现的错报的每发现一例,对村计生专干处罚10元。对出生人口漏报、瞒报的每发现一例,村(社区)计生专干处罚50元。
3.对活动室未按月进行运转,经镇计生办抽查,每查出一个问题对计生专干处罚10元,如:例会记录、公布栏、信息卡等。未及时上报报表者,每出现一次,对工作队专干及村专干处罚50元。社区验证率达90%以上,经抽查未达标的对社区专干处罚50-100元。
4.对在省、州、县计生检查中因工作失误对全镇计划生育考核造成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0元。
5.“三查三落实”优质服务,在家的重点对象必须达到99%,对完成任务差的责任人处罚50-100元。
(二)计生办工作人员经济责任
1.不按规范审批办证,每出现一例处罚责任人50元。
2.因工作失误导致统计准确出现误差影响计生考核的,每一例对统计员处罚50元。
3.因计生办档案管理不健全及其他办公室建设出现失误而影响考核的,对计生办主任处罚200元。
4.因其他工作失误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500元。
(三)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经济责任
1.对医生故意不动手术,每发现一例,处罚站长200元,处罚当班医生100元。
2.因业务差错,造成县年度考核扣分,每扣1分,处罚站长50元;
3.每发现一例因工作失误未随访对象,处罚服务站100元;
4.对开假证明,滥收费等现象,每发现一次处罚服务站500元。
四、纪律责任
(一)年终考核被全县列为重点管理的村或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村定补干部扣发计生绩效工资并追究相关纪律责任;
(二)凡出现政策外生育的村,对驻村国家干部按相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
(三)各单位出现政策外生育或不配合计生部门抓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评先表模时对该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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