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为我国“政府上网年”,国家信息部门正式启动政府上网工程,并计划到2000年争取实现80的国家部委和各级政府上网。至今我国已有100余个各级政府部门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800多个政府部门申请了域名,其中已有200多个投入运行。可见,政府上网工程得到了广泛认同和积极响应。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上网不仅触及技术,更触及了一种以信息为标识的崭新的管理方式甚至生存方式,它所要构建的“电子政府”,在为政府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的同时,也相应地带来许多困难和问题,对现行政府的管理体制、管理职能和管理决策方式等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上网策略,变挑战为政府改革的动力,促进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就成为行政管理学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政府上网给政府管理带来的机遇
政府上网是要构建“电子政府”。“电子政府”的主要内涵是运用信息技术及通信技术建构一个基于计算机网络环境的电子化的虚拟机关,以改进政府组织,重组公共管理,最终实现办公自动化和信息资源的共享。而“电子政府”的外延几乎涵盖政府管理职能中去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外的所有职能。政府上网给政府管理带来的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促进依法行政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公民在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的同时,民主意识也在逐渐增强,他们有意愿和能力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活动,表现为由被动参与转为主动参与,由少数参与转为多数参与,由参与部分转为参与全部。而政府上网恰恰迎合了民主政治发展的这一需求,为公民行使民主权利和参政议政开辟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公众可以把网络作为表达意见,与政府领导对话,甚至参与政策制订的“通天”渠道,政府也可借此直接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与上网俱来的管理透明和政务公开,对扩大群众对政府管理的知情范围和程度,实施对政府管理的有效监督,同样起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可以规范政府行为,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上网将有助于政府公务员端正工作作风,摆正自身的公仆位置,也有助于政府及时地修正管理失误,承担失职责任。
(二)有利于加强政府的管理服务职能,消除官僚主义
政府上网就是政府职能上网,但并不是所有的职能都能上网,除去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还要考虑政府的能力,弄清政府上网到底能做些什么。这无疑为政府认清自己的职能和能力提供了一面“明镜”,能使政府痛下决心,建立有限政府,即建立一个权力、职能、规模和行为都受到宪法和法律明确限制,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制约的政府。可见,政府上网对其转变职能起着参照物和催化剂的作用。当然,网上职能的电子化和计算机程序的依序执行,也会进一步限制职能扩展和制约其规范行使。由于目前我国政府部门职能正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政府正可利用上网契机完善自身的管理服务职能,改进行政管理组织、方式和行为,使政务由神秘、封闭转为透明、公开,使管理由间接转向直接,使公务员由“高高在上”的官僚变为优质服务的公仆。当然,网上政府最重要的管理服务职能,就是为社会提供平等公平的信息资源。从我国现阶段的情况看,信息资源最大的拥有者是政府。政府上网后,将克服各种物流、信息流障碍和组织障碍,杜绝传统管理组织形态和物质构成中强调分工所造成的部门分割和官僚主义,克服信息不对称现象,使信息的分配和流动渐趋合理,并使信息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从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由此,政府通过网络宣传了政策,扩大了服务职能,提高了办事效率,遏制进而消除官僚主义,从而使政府更好地完成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的任务,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三)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队伍,选拔和任用优秀人才
“电子政府”的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管理行为与以往政府大有不同,对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现时比较欠缺而又亟需的管理和科技素质的复合性需求也会不断增高。因此,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务员就必须注重自身的继续教育和综合能力培养,激励自己尽快增长理论知识和实践才干,尽快适应网上新的行政环境,胜任“电子政府”中的工作。由此,政府上网为国家公务员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充分施展才能的机会。
二、政府上网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网上过分自由的信息传输有可能引发民主政治危机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传播媒体随时都在扮演着举足轻重的政治角色,深刻地影响着政府的活动及其政策制定的取向。“第四媒体”信息网络,作为人们未来获得信息和实现社会多种功能的主要载体,更会对未来的民主政治运作发挥空前的作用。我们知道,现代电信业是没有边界的,超越时空限制,公民在网上可以充分享受其信息自由权,这种自由由于
缺乏行之有效的控制和规范,极有可能导致“自由过度”,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同时,公众也会遭遇信息欺骗、电脑病毒、电脑犯罪、隐私权受到侵犯、知识产权争执等引发的一系列烦扰,而技术专家们在信息自由和信息保护的技术创新方面始终在推波助澜,追求“自由”的努力似乎永无止境,“无政府主义”倾向日益显露出来。况且由于信息的流动既可以凝聚民族也可以分化国家的巨大作用的体现,网络将对国家原有的内部传播秩序和个人信息接受秩序产生重大影响,并使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及传统文化面临严重挑战。网上难以控制的跨国信息流动正成为西方社会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渗透以及敌对分子政治颠覆的新工具,政府上网将面临网络无处不在的文化性或政治性的颠覆行为,涉及到国家安全。如果任由网上“自由”“民主”泛滥,社会将处于无序状态,不仅造成政府宏观调控失控,信息资源浪费,影响经济发展效率,甚至会导致政府失灵,引发社会矛盾。
(二)行政体制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将日益显露
网络作为一种新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它的发展,必然要涉及生产关系的变革和上层建筑的完善等问题,加之政府管理所依赖的主要资源从物产转向了信息,要求管理方式作出适时的转变,而这必然要求政府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进行相应的变革,必然对处于转变过程中的人形成制度上的冲击,其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必须从体制入手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政府形象工程”塑造技术难度增大
21世纪是直接管理,它的特征是:“用技术克服迂回,领导直接面对人”[1](P242)。政府上网正是采取直接管理方式,它对“政府形象工程”塑造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但技术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同时也产生着负面影响:一是直接管理在使政府的办事过程和效率展示于公众视野之中的同时,网络将成为反映政府素质的一面“明镜”,如果公务员不能克尽厥职,或超越自己的能力上网,并行使其无法承担或无力承担的职能,极可能出现管理失灵以至政府失灵的后果。二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政府和社会已变得越来越依赖于技术和网络,如果“电子政府”所依赖的信息系统因为自然或人为因素等原因受到破坏或产生意外,阻滞了行政管理过程,无疑地将会影响到政府作用的发挥。三是由于有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做帮手,实现了网上的虚拟政府与虚拟管理,虚拟领导自动处理公务时难免会重复、呆板、机械,缺乏创造性,如果现时领导不能对网上政务中遇到的突发性事件作出适时有效的处理,也容易使现实领导显得很机械和缺乏应变能力,与公众产生隔膜。四是高度的电脑化对上网人员科技素质的要求增高,领导者将更多地实行分权或授权,上下级之间严格的等级关系将得到改变,集权式的分层管理体系将过渡到交互式、网络化的平行管理体系。把管理的大部分内容交给技术专家去做,而管理者又非技术内行的话,就难免会产生被技术专家牵着鼻子走的情况,造成管理者无法处理的情况发生。这些都将影响到政府工作目标的达成和形象、威信的塑造。
(四)信息的获取和利用程度将成为“电子政府”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瓶颈”问题
一个国家的信息化水平和信息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以发展本国经济是摆在政府面前的迫切任务,政府有必要也有责任向公众提供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的信息服务。然而,政府上网将面对许多问题。一是国际互联网上充斥着数不清的垃圾信息,如果政府缺乏驾驭信息的能力,自身就会淹没于信息之海或只是疲于应付,何谈向社会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二是尽管国内各省有关部门在启动本省内政府信息资源及开发利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目前因特网上的中文信息量仍不足信息总量的千分之一,政府部门掌握的有价值的信息现在大部分还是死库,亟需采取有效策略和手段使其复“活”,上网流动,产生增值。还有,我国远未形成全国范围内开发利用政府信息资源的态势,也缺乏行之有效的信息组织和管理办法,政府信息部门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信息的获取和利用有待标准化,信息市场还有待规范化。对于我们的企业和个人常常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统计资料信息等问题,既有一些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意识不强的原因,也有一些政府部门的部门权力化、权力利益化的意识太重的因素,这些都亟需政府主管部门的组织和引导,需要政府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灵活机制和政策,以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利用和开发。
(五)网络安全问题有待解决
政府网络是一个庞大的网络,由于使用人员众多,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又千差万别,安全漏洞很多,而要设计出万无一失的安全网络又几乎是不可能的。再加之电脑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破坏等诸多原因,网络安全隐患将日益增多。况且由于“电子政府”只认数据不认人,如果安全得不到保障,电脑罪犯就可能通过修改程序和规则在网上窃取到政府的部分权力,也可以通过将敏感数据密码化的有效技术方法,进行政治和刑事犯罪活动,给国家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三、政府应制定适合国情的上网策略
(一)网上过分自由的民主需要法制规范和制约
把“电子政府”的建设和网上民主发展纳入法制轨道,这既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又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信息自由权是公民的一项至为重要的权利,政府不得干预宪法赋予公民个人的政治和社会自由,而又要确保每个公民享用最大可能的自由,这就需要制定相关的信息法,对网上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真正保证公民的民主权利。当然,政府也必须守法,其网上权力、职能和行为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限制,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要充分认识信息资源的战略意义,制订有效的信息策略
第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家信息政策来调整国家信息活动并指导和推动整个信息活动发展。第二,鉴于信息政策不具备强制力的属性,必须实现信息政策的法律化,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信息法。第三,要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从网上大量的过剩信息中筛选出有用信息,过滤净无用信息和剔除掉有害信息,并使信息资源加工增值,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第四,一般政府上网都是以政府投资为主,政府承担对信息产业的引导责任,鉴于目前政府财政困难的情况,可实行信息的免费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策略,对于不同的信息服务对象提供不同的服务方式,如免费提供福利性服务,对公共事务性的服务实行有偿服务。此外,还要重视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安全化建设。
(三)要预先研究和制定上网安全策略,排除网络安全隐患
制定政府上网安全策略是政府上网的关键,这既是在网上维护国家主权的需要,也是维护我国政权性质,占领网上政治阵地的需要。第一,要在保护国家机密的前提下,事先安排好应上网职能的内容及其上网的途经和方法。第二,要树立政府上网的安全意识和危机意识,重视网上工作的程序规范和控制体系建设。第三,把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与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行政管理结合起来,对于一些事关国家机密的权限和数据,还要辅以人工认证,对技术无法解决的网络安全问题,要努力寻求在制度上和法律上来解决,采取法律或政策上的应对策略。
(四)要实现政府体制和职能的转变
上网使政府面临的公共管理环境发生了变化,而环境的变化必然引起政府职能的改变,它要求政府随着外部生态环境的变化,有意识地对与信息社会不相适应的官僚型行政体制进行结构性变革,不断地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求得与环境之间的动态平衡,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政府的权力和职能适当,才能限制政府从事本该由社会、公民或市场自我服务和管理的具体事务,才能使政府真正做好制定法律规范,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性设施的本职工作。
(五)必须加强公务员培训和实施继续教育工程,并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有效政府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它不仅要求能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而且还要求政府有足够的执行能力和贯彻能力。”[2]只有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政府的能力才能够增强,“电子政府”的效益才能得到发挥。
新加坡总理吴作栋在亚太经合会电信部长会议的开幕演讲中曾指出:“任何一个亚洲经济体,如果因为眼前的危机(指陷于金融风暴),忽略或延误资讯科技的发展,无法对资讯科技的发展做好准备,那么它不论在政治或经济力量上,都将因此延误而付出昂贵的代价。”有鉴于此,政府必须对预先研究和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上网策略问题给予应有的重视。当然,上网策略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它应随着政府上网带来的各种新变化作出适时的反应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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