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作为江苏沿海开发的三个城市之一,应该说国家沿海开发的战略 给盐城的经济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地区经济的发展依靠人才,盐城师范学 院作为盐城市仅有的两所本科院校之一,承担着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各式人才的 重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经济法的教学强调实践性显得非常有必要。
(一)是培养学生经济法学实务能力的必然要求 从我校法学专业的历届就业情况来看,学生经过四年的大学学习,以 后工作的去向主要集中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司法局、企业单位的法务 部门等实务部门,因此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2014教育部副部长鲁 昕表示,我国即将出台方案,实现两类人才、两种模式高考。鲁昕介绍,第一种 高考模式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考,考试内容为技能加文化知识;第二种高考模 式就是现在的高考,学术型人才的高考。按照这种指导方针,会对很多本科学校 的教学指导思想产生深远的影响。我校作为一所普通本科院校,以后的大方向肯 定是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道路。基于这样的大环境,基于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要 求,在经济法教学中实践能力的培养显得非常重要。
(二)是经济法课程自身的实践性所决定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区别的一个显著特征在于经济法的子部门法特 别多,大致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财税法、银行法等。这些子部门法的学习除了课内打好扎实的理论功底外,还需 要一定的实践课时予以辅助。在讲授该课程的时候,基于经济法自身实践课程的 需要,该课程一共48课时,笔者安排了16个专门的实践课时,除了主要以课堂讨 论、案例分析报告、模拟法庭等方式展开,此外还借助于自己兼职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便利带领学生进行一定量的庭审旁听,直接加深学生对于相关知识点的理解。
(三)是沿海开发背景下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国务院的沿海开发战略给盐城的经济发展带来机遇,也给盐城地区人 才素质的要求提高了标准,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既要懂得理论知识,又要对实 务有充分的了解,要能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之中。对于经济法 的讲授同样如此。该课程的学习要使得学生既要懂法律,诸如掌握市场规制法、 宏观调控法等知识,又要在学习金融法、财税法的同时了解相关的经济类知识, 这些都是应用型人才所必需的素质。而这一切都依赖于实践性教学。
二、慕课的含义和对于经济法实践教学的新要求 (一)慕课的含义 自2001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率先以网络视频公开课的教学传播形式, 启动了今天我们所说的慕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简称MOOC)以来,这种在 线型教育模式得到了国内外各大高校的认可。慕课强势来袭,新技术正在引发一 场学习的革命和教育的革命,正在改变几千年来的教育模式[1]。但是迄今为止, 却鲜见对于慕课概念的明确界定,笔者以为慕课是指由主讲教师负责的,通过互 联网支持的大规模人群参与的,以讲课视频、作业练习、论坛活动、通告邮件、 测验考试等要素交织的教学过程。
(二)慕课的特征 慕课颠覆了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依助于互联网这个平台,给求知者 带来全新的学习平台,呈现出以下特点:
1.学习人数众多。传统教学模式受限于教学场地和教师自身音量的限 制,教学中三个班合在一起人数达到一两百人已经算是比较多了,而慕课依托的 是互联网的平台,任何人只要感兴趣,先进行注册,人学,挑选你所感兴趣的课 程在线听视频进行学习,人数学习规模大。慕课不是面对面的课程,而是课程材 料散布于互联网上;人们上课地点不受限制,无论你身在何处只需要一台电脑和 网络连接即可享受一流的课程。对于学习者来说,只要能接人互联网,#个人都 有接受全球顶尖教育的机会,都能享受到世界顶级高等学府的优秀师资和优质资 源。2.学习自主选择性进一步扩大。高校中的课程设置有必修课和选修课, 就选修课而言,其中很多高校设置了必须选择的选修课,即使可以真正行使选择 权的选修课,学生也是在于很小的范围内进行选择,比如以经济法的课程设置而 言,在涉及到大三的选修课而言,受制于教师师资力量和教学计划的限制,会给学 生诸如金融法、证券法、财政法等三选一,实则学生的选择余地并不是很大。而 慕课就不一样,借助于网络的学习平台,集合了各髙校的优秀师资,给学习者可 提供的选择余地非常大。
3.互动更加自由。传统的教学模式中的互动一般借助于课堂上教学互 动、课堂外通过邮件、电话就某个问题探讨,然而这种互动的自由度受制于时间、 地点。而慕课的互动模式是借助于网络平台,任何人在学习中有疑问可以留言提 出自己的观点,教师可以在任何便利的时候给予答复,同时这种模式激发了学生 的互动性,那就是学生在进行留言时,会看到别人的留言,他会给予自己对该问 题的理解,通过网络多人的互动有时候问题学生们自己就能互相解决。
4.课堂外的准备工作增加。慕课形式的推出依赖于学生对基本问题已 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是典型的从“课堂外一课堂内”的学习模式,对于一些名词的 基本概念和含义在课堂上无须再花费过多的精力进行探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 动主要针对的是大家在先期预习过程中的一些难点和重点,这无论对于学生还是 老师,课堂外的准备工作量明显加大。
(三)慕课对于经济法实践教学的新要求 慕课所带来的教学资源的丰富给教师和学生都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 这种新型的学习模式会给传统的本科经济法实践教学带来新要求。
首先,给高校老师对经济法相关教学书的掌握提出新要求。经过多年 的教学实践,针对授课对象为法学专业的本科学生,从培养学生能力的角度出发, 最终笔者采用的是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漆多俊主编的《经济法学》一书,整本书的 体系大致可分为经济法总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等。慕 课形式的出现使得学生在看相关网上推荐书籍的时候,会有更多的选择。由于相 关书本对于相关知识点的观点不尽相同,会给学生的学习带来困惑,也会对老师 所选择的课本带来质疑,这就要求老师在讲授课程的时候不光对本书的内容、观 点掌握清晰,对其他知名学者的同课程书本观点也要进行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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