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口数量的增加,伤害 的威胁持续上升,已成为全球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伤害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的 生命健康,所造成的致死、致残及其他后果也给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了沉重的 疾病负担和经济损失[1]。我国是伤害死亡率较高的国家之一,据中国伤害预防 报告显示:每年各类伤害发生约3亿人次,因伤害死亡人数约70~75万,约占死亡 总人数的11%[2]。因此,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伤害成为国家的重要任务。
由于传统观念认为伤害是偶然发生的、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故长 期以来其严重性未被充分认识。国内外专家的多年研究结果和实践经验已经表明 伤害和其他疾病一样是可以被认识、预防和控制的。
1我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取得的成绩 我国伤害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安徽医学大学吴系科教授和同济医 科大学刘筱娴教授首开我国伤害研究的先河,开展了交通事故的流行病学研究, 之后暨南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等多家科研院校投入伤害流行病学与预防控制研究。
暨南大学王声湧教授是中国伤害预防控制的倡导者和学科带头人,1987年率先阐 述了中国道路交通伤害发生的特点与规律,2008年在《柳叶刀》杂志发表论文“中 国伤害相关的死亡状况———一个尚未被充分认识的公共卫生问题”,并且出版 了我国第一部关于伤害的专著《伤害预防与控制》和《伤害流行病学》,开创我 国第一个应急医学专业和应急医学研究所[3]。国家根据其科研成果,采纳了他 关于将伤害纳入疾病控制工作的建议,2002年中国原卫生部明确地将伤害作为疾 病控制工作内容之一。在众多有识之士的努力下,1997年我国出版了第一部《交 通医学》,1998年《伤害预防与控制简报》在珠海问世,1999年我国第一个“伤 害预防与控制研究中心”在汕头大学医学院成立,同年举办了第一届全国伤害预 防与控制学术会议,至今已举办了七届全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学术会议和三十余届 伤害专科学术会议;
在此期间全国和各省市举办了二百多次伤害控制培训班培训 班,为国家培养数千名伤害防治专业人才。中华预防医学会伤害预防与控制分会 于2005年在北京成立,下设6个伤害专科委员会。目前,伤害研究和预防控制工 作如雨后春笋在全国各地开展,相继出版了大量学术专著、研究论文和科学普及 读物,繁荣了伤害研究的学术氛围,为伤害预防与控制策略的制定和防控措施的 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1促使伤害预防与控制由专家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 随着伤害研究的深入,伤害研究中心和学术会议分别向国务院和卫生 部门提交《把伤害纳入国家疾病控制工作的倡议书》等7个报告,引起国家政府 的高度重视,促使伤害预防与控制由专家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预防与控制伤害 的政府部门主要涉及卫生、公安、教育、交通等多个部门,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 一些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时都将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故意伤害等 方面考虑进去,例如1991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3 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2010 年将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入刑、2015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家庭暴力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在减少伤害的发生、降低伤害的严重 程度及经济损失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1.2多部门合作,建设综合性系统防范体系 快速推广和有效普及伤害预防控制策略,不仅需要广大群众的自觉行 动和参与,更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支持和密切协作。伤害预防工作必须与创建卫 生城市、安全社区、平安工程等项目相结合,把具体的伤害防治措施落在实处。
伤害预防与医疗急救、社区卫生服务等结合,形成伤害防治网络,例如2002年和 2003年卫生部门联合劳动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局等九部门组织开展“乡镇企业、 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又如 “120”“119”“122”“110”的应急联动制度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抢救危、急、重 病人和灾害事故的救援等)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2010年苏州开展了中国道路安全 项目,积极探索卫生、公安、交通、宣传等多部门合作的道路交通伤害综合干预 模式,自试点以来,2011-2014年苏州的机动车辆数量增加,但是道路交通伤害 却呈下降趋势,万车死亡率由2011年的5.38降至2014年的3.59[4]。可见通过以评 估证据为导向,以强化执法、社会营销、立法促进相结合的综合策略为应对,以 能力建设为保障的综合模式既有效又实用。
1.3全国伤害监测体系日趋完善 伤害基础性信息是伤害预防与控制的基础,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 分析、解释和发布伤害相关的信息,能够实现对伤害流行情况和疾病负担详细和 全面的描述,从而为制定伤害干预措施,评价干预效果,制定伤害预防与控制策 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可靠的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3-2005年 在11个省/市近70家医院开展了全国伤害监测试点工作。2006年1月1日正式启动全国伤害监测系统,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共有43 个监测点(区/县)129家医院。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合中国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国家产品伤害信息监测系统,产品伤害监测范围覆盖全国 18个监测地区54家医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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