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倭患;
海禁;
海防 元明鼎革之际,适逢日本南北朝时期,战乱不息。一些 落魄的封建主、武士以及无业之徒勾结部分中国“奸民”往 来于中国东南沿海,进行武装抢劫的勾当,渐次成为威胁沿 海地区社会稳定的一大毒瘤。倭寇的侵扰不仅严重破坏了东 南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稳定,甚者直逼京师危及新王朝的统 治。有鉴于此,太祖积极防御倭寇。其措施分述如下:
进行外交努力。
洪武初年,新朝草创,国家尚未完成统一。当时北元势 力仍然强大,雄踞大漠,时常伺机南下复辟。对于经历战乱 亟待巩固政权的明王朝向北元和倭寇两面作战,是不明智的。
对于新政权来说完成国家大一统才是当务之急,抗倭却不是 最为迫切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倭患问题成为新王朝的优先 选项。
洪武二年春正月,“倭人入寇山东,掠民男女而去。” 太祖即遣杨载等人诏谕日本,除重建两国邦交,还要求日本 制止倭寇的侵扰,措辞相当强硬。“见者,山东来奏,倭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胡持书特报正统之事,兼 谕倭兵越海之由……。如必为寇盗,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 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岂不代天罚不仁者哉。惟王图 之。”[1]明王朝企图通过外交压力迫使日本在倭患问题上 合作。“其使未至,于是复遣赵秩使日,怀量遣僧祖仪随秩 奉表称臣,入贡来朝”[2]并归还倭寇所掠七十余人。然而 外交途径成效不大,倭寇“然其剽掠如故也”且遍及整个沿 海地区。
第二,厉行“海禁”政策。
依靠东南沿海的富庶地区经济实力建立起来的新王朝, 强化在这一地区的统治,对于全国局势的掌控至关重要。太 祖平定方国珍、张士诚后,其党羽流窜至海上,对沿海多有 骚扰。洪武四年十二月,太祖下令“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 海,时国珍余党多入海剽掠故也。”[3]这则材料中可知最 初的“禁海”政策并非针对倭寇,而是为了扫除沿海敌对残 余势力,是一种临时性的内政方针。随着国内军事斗争的缓 和沿海倭患的不断加剧,“海禁”政策也就演变成一种防倭 的外交政策。太祖认为倭寇侵扰,无非贪念中华富贵,绝其 贸易,可使倭人物资乏馈,侵扰便难以为继。故太祖以“海 道可通外邦,故尝禁其往来。”将肃清国内沿海敌对残余势 力的内政方针上升为处理邦交的外交政策。太祖通过贸易限 制阻止沿海奸民与倭寇勾结,达到消除倭患,可谓煞费苦心。
第三,完善以卫所为基础的沿海防御网。古代中国向为来自西北游牧外敌所苦,对于来自东南海 上的倭寇入侵,真可谓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北方外患尚有御 敌的经验可循,而对于海上之敌实无经验。据载“帝访(鸣 谦)以御倭策。鸣谦曰:倭海上来,则以海上御之而。请量 地远近置卫所,陆聚步兵,水具战舰,砦垒错置其间,侧倭 不得入,入亦不得傳岸。其兵则籍近海四丁取一以充,无烦 客兵也。帝深以为然”[4]中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海防建 设展开,完善卫所制度。随着倭患的加剧,太祖在沿海地区 开始大规模增设卫所,筑城屯兵。如洪武四年令吴祯改编方 国珍所部将士和兰秀山无田粮之民,共十一万多人,隶属当 地各卫所为军,凡沿海要害之地,均设置卫所,筑城屯兵。
十七年命汤和巡视沿海诸城防倭“凡筑宁海、临山等五十九 城。”二十年命周德兴抽调福建四府三分之一人丁,“为沿 海戍兵,得万五千人”以补充福建沿海防倭兵力,同时“移 置卫所于要害处,筑城十六”。后又在浙江设置定海、磐石、 金乡、海门四卫;
在松江小官场设金山卫,在青村、南汇嘴 城各设千户所;
绍兴置临山卫。二十一年汤和再次受命巡视 闽粤,筑城增兵。“置福建沿海指挥使司五,曰福宁、镇东、 平海、永宁、镇海,领千户所十二”经过十几年的苦心经营, “自南直隶山东浙江福建广东西咸置行都司,以备倭为名, 犬羊盘错矣”[5]加以城池兵丁配合,逐渐形成了以卫所为 支撑,以城堡为外援的沿岸防倭体系。海防面貌焕然一新并 恩泽后代“其后嘉靖间,东南苦倭患,和所筑城致坚,久而不圮,民躲赖以相保”。
第四,加强水军建设,主动打击倭寇。
“倭夷鼠伏海岛,因风之便以肆侵掠,其赖如奔狼,去 若惊鸟,来或莫知,去不易捕。”针对倭寇来去不定的特点, 必须加强水军建设,采取先发制人的作战策略,捣其巢穴方 能根除倭患。根据鸣谦的御倭方略,朱元璋加强水军建设, 特别是水军船只的修建和改造。洪武初“于都城南新江口置 水兵八千。已,稍置万二千,造舟四百艘。”五年“诏浙江、 福建濒海诸卫多橹快船以备倭。”这次造舟规模颇大,共计 660艘,改变了以往在反倭斗争中“官军逐捕往往乏舟,不 能追击”的被动局面。洪武五年之前水师主动进攻倭寇记载 鲜有,此后局面发生改变,如洪武五年六月,“指挥使毛骧 败倭于温州下湖山,追至石塘大洋,获倭船十二艘,生擒一 百三十于人,及倭刀等器,送京师。”[6]有关出海捕倭的 记载不绝史书,同年七月,台州卫兵出海捕倭,捕获倭寇74 人,倭船2艘,并解救被掠男女4人。可见水军在反倭斗争中 举足轻重。
随着倭患的加剧,明太祖益加感到巩固海防的紧迫性, 故展开了大规模的海防建设,沿海地区设置大量卫所并配备 水军,建成了从辽东到苏浙、闽粤的“水上长城”。攻防兼 备的“水上长城”不仅对当时的反倭斗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也为明中后期的防倭海防建设奠定基础,可谓恩泽后代。
参考文献:[1]明实录类篡,涉外史料卷,P419,武汉出版社 [2]罗曰褧.咸实录[M].中华书局,P53.1983年版. [3]谷应泰.名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7. [4]印鸾章 李介人修订.明鉴纲目[M],P48.岳麓书社 1987年版 [5]罗曰褧.咸实录[M].中华书局,P53.1983年版. [6]明实录类纂.涉外史料卷.P1119.武汉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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