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视新形势下的对敌斗争。加强隐蔽战线斗争,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充分认识敌对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强情报信息工作,防范、侦破、打击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和境内民族分裂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要认真研究非传统安全问题,加强互联网监控和反恐怖斗争,全面提高防范和处置恐怖事件的能力。
二、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在新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违法犯罪活动。首先,要完善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那些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盗窃、抢夺、抢劫等犯罪活动要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以化解当地的不安定因素。其次,坚持“打防结合,重在预防”的原则,采取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一齐上的预防措施。要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完善城乡治安联防、群防群治防范机制,增强防范意识。对青少年实施以公民道德规范和法律常识为重点内容的教育,要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合力,以提高全民的特别是青少年的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旅店业管理,金库、文化和集贸市场的管理,堵塞犯罪空隙,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委会建设,确保综合治理的多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组织为依托,以人民群众为基础的路面、社区、单位内部和农村四个层面的治安防范网络。
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应进一步提高改造和教育质量,同时社会要重视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的比率。
三、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1、重视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关心、维护、保护群众利益,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至关重要。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树立“排查是基础,调处是关键,稳定是目的”的工作新观念。把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摆上工作的重要位置,发现矛盾及时调处,主动超前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对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把调处责任落到实处。对各级各部门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案件,定包案领导,定包案人员,定结案时间的“四定”措施,一抓到底。
3、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坚持认真调查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件,变上访为下访。对上访的群众,保持“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茶水待人,一句热话暖人”的工作热情,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沟通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树立来者不拒、言者必听、听后必办的工作态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于群体性事件,一是要敢于负责,面对面做疏导工作;二是公安机关迅速查明情况,及时控制事态扩大、蔓延;三是在对人民群众慎用警力的同时,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公共秩序的极端行为,依法果断处置。
4、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开展148服务热线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法律咨询提供方便,人民法庭要在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工作的同时,变坐堂审案为巡回就地办案,推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制度。设流动法庭到村组院落、田间地头就地办案,这样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达到了审理一案、稳定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增强公共安全防范意识,处理好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公共安全突发性事件带来的社会局部问题。
首先,发挥公安机关在预防公共安全事件中的作用,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特别是公共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要与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危险品管理等行业的法律法规,配齐配全安全设施,树立安全第一的全民意识,以减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其次,对已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和社会危害的,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处理好善后事宜,教育人民群众要依法行事。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受害群众的生产生活,使他们在危乱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作者系中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