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性教师权威面临挑战 R•克利弗顿和L•罗伯特对教师权威进行深入探讨,认 为教师权威主要来源于两方面的因素:制度因素和个人因素。
制度性因素形成教师的制度性权威,包括传统权威和法定权 威。传统权威指社会的文化传统赋予的权威;法定权威指社 会制度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威。个人因素形成教师的个人 权威,包括知识权威和感召权威。知识权威是由教师个人的 学识、专长等构成;教师本人的人格魅力、爱心、同情心等 形成感召权威。[3]以上述教师权威为参照,现代社会对 教师权威提出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以经济收入为尺度衡量社会地位的风气 近年来,我国教师与公务员等其他国家公职人员相比其 待遇仍有待提高。在以拜金主义思潮冲击为特征的社会剧变 时期,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的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在历史的长 河中几经颠覆,原本与“尊师”文化相联系的传统权威在拜 金主义的影响下也名存实亡,或名实相异。[3] 2.“学生弱势”的惯性思维 当儿童与教师发生冲突的时候,人们会习惯性地把儿童 视为被害者,这无疑加剧了教师传统权威的消解。我国发生 的各类师生冲突案件,绝非所有事件均是教师之误,然教师 获“胜诉”者极少。
3.现代信息技术使学生获得知识极为便捷 在信息化社会中,大众传媒教育功能的发挥打破了教师 在知识传授中的垄断地位,使教师专业权威的获得、巩固与 发展变得日益艰难。欧美及日本等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经历 均早已证明这一点,我国自80年代中期以来,信息化的迅猛 发展对学校教育、对教师权威的冲击又验证了这一点。[3] 4.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 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追求的是平等、民主、自由、开 放、创新的理念,导致了人们对课程观、教学价值、师生观、 教师角色的转变及重构等皆提出了要求,从而对教师的知识 权威、传统权威及法定权威提出了挑战。
5.后现代主义观的影响后现代主义知识观、师生观、价值观对传统的教师权威 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在后现代学者看来知识是不确定的、 多样的、建构的和可质疑的,是一种开放、动态的解释,因 此教师所授内容就只是他“个体的理解”而非“真知”,教 师的知识权威自然不复存在。后现代主义者提倡多元的价值 观,认为现代道德教育沦为统治者利用来为其权利和合法性 提供支持的工具。道德教育一直强调社会功能,旨在使年轻 一代接受现存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和行动准则。后现代主义 鼓励人类从世俗力量汲取精神活力,超越一切凝固的抽象道 德格局;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以批判意识进行自我反思、自 我批评,不断消除对既有权威道德话语的盲从,主张以平等 的心态在未来的维度上重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4] 在师生关系上,后现代主义者主张建立一种师生平等的 对话关系。“这种关系……更多地体现为一群个体在共同探 究有关课题的过程中相互影响”。正如弗雷尔描述的那样“通 过对话,学生的老师和老师的学生之类的概念将不复存在, 一个新的名词即作为老师的学生或作为学生的老师产生了。
在对话过程中,教师的身份持续变化,时而作为一个教师, 时而成为一个与学生一样聆听教诲的求知者。学生也是如此。
他们共同对求知的过程负责”。教师与学生处于平等地位, 其教师特权将消失,传统的教师法制权威及个人权威必将解 体。[5] 二、教师权威存在的合理性现代社会的教师权威绝不等同于传统的强制性教师权 威。它将更多地存在于师生交往过程中,因教师的人格魅力、 爱心等个人因素而引发。但这并不意味着新时代的教师权威 仅是以教师人格魅力为主体所形成的感召权威。处于基础教 育阶段的学生,如将其置于与教师完全平等的地位,忽视教 师的管束,否认其权威,貌似尊重学生,发挥其主体作用, 实则是将学生置于弱势地位,放任自流。同时,教师权威的 瓦解也会对教师群体的发展造成阻碍,并且不利于社会良好 向学风气的形成。
1.知识的确定性规范性需要知识权威的存在 知识的传递是人类发展前进的必要条件。处于基础教育 阶段的学生在校的主要任务是用最短时间和最高效率来掌 握人类创造的基本知识,缩小认识的差距。所以学校应以教 学活动为主,即把人类几千年积累的科学文化知识加以选择、 整理使之系统化、心理学化并编制成教材由经过专门训练、 培养的教师将其教给学生。基础教育阶段所教内容是现代人 所必备的最基本的知识,具有规范性与确定性。后现代主义 的师生共同探究学习、平等对话,实质是一种民主、自由的 教学方式与方法,其内容依然是知识的学习。而后现代主义 者所说的知识本身的开放性、解释性、建构性并不适用于基 础教育阶段规范性知识的学习。知识的确定性与规范性代表 学生即使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取知识但不能随意臆想地解读 知识,这就论证了知识权威的存在的必要性。儿童是正在成长中的个体,正处于知识的学习过程中,而教师经过专门训 练又闻道在先,所以教师知识权威的存在就得到了论证。
2.社会主流价值代际传递的要求 自由民主的社会固然保护多元价值,但并不否定社会共 同价值的存在。罗尔斯认为,即便是存在不可公度的多元价 值,人们也内在地要求一种中立的公平正义规则,以保证对 不同乃至相互竞争价值观的个性化追求。价值多元和价值共 识共存于社会之中,这样的社会才真正是一个“和而不同” 的和谐社会。[6]从社会学角度看,学校作为社会主流价 值观的传递机构,是通过教师的授课和师生之间的交流得到 传递的一个系统。[7]儿童正处于成长中,由于他们的主 体意识、价值观尚未形成,缺乏主动追求道德人格的能力, 其道德品格形成主要靠成人的引导和熏陶。尤其是当今网络 加速了各种文化传播,而青少年价值判断能力不足,若无外 力的合理引导,甚至是一定强制性的控制,他们很容易在形 形色色的非主流文化、价值中迷失自己。因此教师感召权威 与法定权威的存在对青少年接受社会主流价值观有重要意 义。
3.教学有序、高效率地进行的需要 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活动系统中,要保证其效率,就必须 构成一种控制性的社会组织形式。控制的目的,就是使组织 活动序列化;控制的实质,就是使权力依据某种原理加以分 配。[8]学生心理发展不成熟、自控力差,要保证教学有序、高效地进行不仅需要教师感召权威、知识权威与传统权 威的相互作用,还需要教师法定权威的保障。
4.教师队伍发展离不开教师制度权威的保障 任何一个社会群体的存在与发展都需要法律制度的保 障、社会的认可。社会认可度越高,法制保障越完善,群体 发展就越快。教师作为知识文化的象征,教师队伍得不到尊 重,相应地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向学风气。显然,在我们强调 师生平等、学生主体的今天,教师权威的存在依然有其合理 性与必要性,只是不再等同于以往唯师是从的完全强制性的 教师权威,而且对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也不应是某些 后现代主义者所倡导的完全否认管理约束的感召权威,而应 是个人权威占主导,制度权威作保障的蕴含民主、平等意识 的现代性教师权威。只有如此,学生才能得到良好发展,而 不是处于实质上的弱势地位,也只有这样,教师队伍才能不 断地发展壮大,社会良好的向学风气才能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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