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工作条例》,改善五保供养条件,加快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特制定我县2010年乡镇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方针,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立足高标准,着眼社会化,建设一批覆盖全县、设施配套、管理科学、服务完善的农村敬老院,提高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目标任务2010年底,我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2114张,新增床位750张,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5所(详见附件)。 三、建设标准1、布局选址:根据省政府皖政[2009]1号文件,到2012年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须达到50%的要求,各乡镇要根据五保供养对象人数和年龄结构实际,兼顾需求和可行性,对敬老院建设进行总体规划,选址布局要符合本乡镇的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选择交通便利、背风向阳、南北通透、适宜居住、方便照料的地点进行建设,周边须有方便的公共服务设施,要避开灾害易发地。2、建设形式:一是新建敬老院;二是整合资源,对撤并乡镇后能置换的办公场所、学校等进行改扩建;三是经济薄弱的乡镇,对原有的敬老院、五保老人之家进行改扩建,最大限度地增加床位数。3、建设规模:每所农村敬老院建设规模不得少于40人。一般能容纳100人的敬老院,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0亩,配备厨房、餐厅、储藏室、医务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室、浴室、公厕和必要的生产(菜地)、活动场所。4、建筑要求:敬老院五保供养对象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人均公共用房不少于4平方米。敬老院建筑结构宜为砖混结构的两层楼房,建筑设计符合当地防震标准,楼、屋面全现浇,坡面隔热,室内布局力求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室内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材料。台阶、楼梯、扶手等要考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安全需要。公共区域设有明显标志,便于寻找和识别,应设有方便残疾五保对象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应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手抬机动泵、消防桶等简易灭火器具),储备充足水源,能迅速扑灭初火。应设有低压配电室,照明设备宜采用荧光灯及节能灯具。建筑施工单位要有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在显著位置设置"中国福利彩票资助安徽省民生工程项目"的醒目标识。房屋建筑风格以县为单位,统一设计,统一提供设计图纸和效果图。四、工作措施1、认真搞好规划,落实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乡镇敬老院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要求进行选址、规划、设计、施工,项目实行乡镇人民政府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管制和合同管理制。 各乡镇要制订新建或改扩建敬老院规划,并报县民政局审核,健全完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招投标手续。各乡镇务必于3月底前与县民政局签订建设责任书,同时报送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建房点的平面规划图和房屋结构图等相关资料,4月15日前动工建设,10月底前竣工,11月底前入住。2、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2010年乡镇敬老院建设补助仍维持2009年标准,即:省县财政、省县福彩公益金累计补助8400元/床位。为解决资金缺口,今年县政府继续将农村五保户危房改造资金用于乡镇敬老院建设。县民政局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整合相关资金,集中力量搞好敬老院建设。3、建立财政保障体制,落实优惠政策。敬老院供养人员供养经费由省和县财政共同承担,集中供养标准为1533元。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民福字[2008]115号文件精神,院民与工作人员按照10:1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按照月人均不低于500元执行;每所敬老院每年的水、电、煤、基础设施维修、办公经费、院民常规病治疗等费用,按年人均不低于600元列支,并列入县乡财政预算。4、建立完善敬老院管理机制。各乡镇要遵循以人为本、民主管理的原则,确保敬老院的入住率。建立健全敬老院生活、财务、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院民入院时需个人申请,乡镇要及时和村、组、供养对象订立集中供养协议,明确院民资产权属关系,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入院后,院民财产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自行处理。要培养和选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热心为老年人服务的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努力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敬老院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五、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民政、财政、城建、国土、发改、水利、广电、供电、电信、扶贫、监察、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要进一步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敬老院建设责任主体职责任务的落实,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岗位目标管理和民生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签订责任状,严格奖惩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督查,认真抓好落实。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敬老院建设的指导、督促和考核,规范敬老院管理办法;财政部门要确保敬老院建设和管理资金的及时到位,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