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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自然地理学说之浅析———对《论法的精神》一书的解读】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

来源:妇女节 时间:2019-12-03 07:54:15 点击:

孟德斯鸠自然地理学说之浅析———对《论法的精神》一书的解读

孟德斯鸠自然地理学说之浅析———对《论法的精神》一书 的解读 一、孟德斯鸠自然地理学说形成的背景 任何思想观点都不是无源之水,都有其自身形成发展的理论基础,孟德斯 鸠的自然地理学说亦是如此。孟德斯鸠潜心多年,汲取了前人和同时代学者的大 量的思想精华,从而形成了其自身的思想体系。他的哲学思想既受到了英国哲学 家培根的经验主义的影响,同时也带有笛卡尔理性论以及莱布尼茨的自然神论的 色彩。培根的经验主义强调一切知识来源于对客观世界的感觉,而不是来源于头 脑里固有的东西,经验主义需要对外界的每一个经验中的特殊的、个别的事物进 行归纳,最后得出一个普遍的道理。孟德斯鸠就是通过观察不同地域条件下人定 法的形式来总结出法的一般规律的,进而构建出其自然地理学说的。笛卡尔认为, 人类是精神和物质的二元结合,并且人的原始情绪总是同一定的对象相关联。孟 德斯鸠也从法这种外在物质中找到了指向人类精神的索引。

此外,孟德斯鸠的自然地理学说还有着深刻的社会政治背景。孟德斯鸠生 活于17、18 世纪之交,此时法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和封建主义制度已经逐步从发 展的顶端走向崩溃,但统治阶级并没有认识到危机的本质,仍然大举扩张,这使 得民生更加凋敝,社会矛盾日趋尖锐,摆脱封建专制的束缚成为社会发展的基本 指向。与此同时,工业革命在法国兴起,资产阶级逐渐在经济活动中显示出蓬勃 的生命力,但正在壮大的资产阶级亟须理论上的引导和支持,以便他们在政治活 动中得到相应的话语权。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孟德斯鸠希望用自己的智慧从神 学以外的角度为国家建立更合理的秩序提供良策。此外,这一时期的自然科学突 飞猛进,大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整个社会洋溢着崇尚理性、确信社会进步的乐 观主义精神。人们开始关注自然科学,相信只要不再屈服于神,而是面向自然、 征服自然,就能从愚昧和迷信中解放出来,获得巨大的力量,推动社会前进。在 这样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之上,孟德斯鸠的地理学说摒弃了形而上的方法论, 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归纳推理,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形式论证了自然地理与法的关 系。

二、孟德斯鸠自然地理学说的主要内容 ( 一) 法与气候性质孟德斯鸠将气候类型分为三种: 炎热、温暖和寒冷。他提出人体外部纤维 的末端因冷空气而收缩,因此人在寒冷的气候下精力比较充沛的观点。通过观察 绵羊舌头乳头状颗粒在不同温度下的反应,他认为,在寒冷气候下皮肤中的神经 腺收缩,人们对外部刺激的感知变得不甚灵敏。低温让人们对于快乐、疼痛或爱 情的感知较为迟笨,很容易在打猎、喝酒中获得欢乐,因此北方之人恶习少而美 德多,非常真诚和坦率;
炎热的气候使人精神萎靡,没有高尚的抱负和慷慨豁达 之情,并且人们的器官娇嫩脆弱,对快乐和疼痛的感觉很灵敏。由于气候性质不 同,不同地区的人们性格各异,按照孟德斯鸠的观点,气候差异会导致人们的精 神气质千差万别,而法律又与这些精神气质的差别具有某种联系,进而,虽然自 然法引导人们归顺造物主,但在气候不同的地区,立法原则和宗旨是不一样的。

寒冷地区的人们勇武异常。孟德斯鸠将英国政治的妥协性与气候的影响联系起来, 他认为这个民族从气候中获得了一种不耐烦的脾气,再加上在寒冷的气候中产生 的勇气,这样的性格容易受法律支配,容易在条约上失掉他们从战争所获得的东 西。

日耳曼人居住在感情极端平静的一种气候里,因此法律如同测量几何图形 一般测定着犯罪程度: 如果强迫妇女赤裸头部,罚款六苏;
如果强迫妇女赤裸腿 部直到膝盖,罚款六苏;
如果迫使妇女暴露膝盖以上部位,双倍惩罚。他们的法 律只规定看得见的东西,并不惩罚想象中的罪行。炎热地区的酷热使人萎靡不振, 静止令人舒适,运动使人痛苦,因此印度立法者顺其所感,把人置于极度消极状 态,刑罚少且不严酷。这样的立法给予了人们充分的信任,但同时让人们处于极 端被动的状态之中,从而助长了懒惰。他认为中国的立法观点比较可取,即更注 重法律的实践性,思考如何能更便于人们履行生活义务,而不是仅仅追求法律构 想出的理想状态,这样的立法理念也让中国的宗教、哲学和法律更加合乎实际。

这就是孟德斯鸠所说: 不同的气候条件产生了不同需求,进而构成了各异的生活 方式,而各异的生活方式最终形成了不同的法律。

可以看出,孟德斯鸠列举出了诸多地区的法律状态并探寻原因,虽然他没 有明确指出我们应当如何选择,但正如孟德斯鸠所说: 一旦我成功地理清了原则, 人们将会看到,各种法就会从它们的源头一一流出。

( 二) 奴役法与气候性质 孟德斯鸠还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讨论了奴役的问题。在专制国家里, 人民已经是政治奴隶,每个人能够生存就应该感到很满足了,所以民事奴隶制相 比较而言尚能得到容忍。在这里,孟德斯鸠并非承认民事奴隶制,而是在阐述实质上的奴役比形式上的奴役对人的迫害更深。他认为,在君主政体下,法律的底 线应是保证人性不受摧残和贬损,所以绝不能有奴隶制;
在民主政体下,人人平 等;
在贵族政体下,法律应竭尽全力使所有人获得政体性质所允许的最大程度的 平等。所以,奴隶制违背政体精神。因为奴隶只能有助于公民获得他们所不应该 享有的权利和奢华。他认为,在所有其他国家中,无论社会所要求的劳动如何艰 苦,任何工作都应该由自由民去完成。

可见,孟德斯鸠主张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履行平等的义务。在共 和政体下,公民的生活条件是有节制的、平等的、舒适的和温和的,一切都透着 一股公共自由的气息。从这里,我们需要进一步明晰他所谓的奴役的含义,他的 奴隶法并非单纯指奴隶制社会用来维护奴隶主阶级的法律,而是指一切与自由相 对的、压迫人民的、不平等的法律,孟德斯鸠的根本指向是对人类自由的求索。

关于奴役权的起源,有一种说法是,天气的炎热削弱了人们的勇气,只有恐怖的 惩罚,才能强迫人们履行艰苦的义务。孟德斯鸠认为并不存在一种不允许自由人 参加劳动以获得生存的气候,只是因为法律制定得不好,所以才有懒惰的人;
而 又因为这些人懒惰,所以才让他们当奴隶。他更倾向于认为奴役权的真正起源在 于国家,也就是建立在人的自由选择上的。在家庭奴役部分,他既介绍了南方地 区多偶制的情况,又分析了东方的道德原则。

另外,在政治奴役中,孟德斯鸠统计了亚洲在历史上的十三次沦陷,其中 十一次被北方民族所征服。由于性格上的软弱,炎热地区的民族总是被征服、被 奴役,寒冷地区的民族生而勇敢,因此获得了更多自由。他谈道:自然条件把欧 洲分割成许多面积不大的国家,实行民主法治不但不损害国家的存续,而且十分 有利,以至于倘若不实行法治,国家就会渐趋衰微,落后于所有其他国家。可以 看出,孟德斯鸠虽然列举了世界各地的诸多奴役形态,但主旨仍在论述欧洲,尤 其强调西欧的民主、平等、自由,是与生俱来、应运而生的;
无论是从历史传统 上看,还是地理物质条件上看,民主、自由的思想都是最适合欧洲的。

( 三) 法与土壤性质 正如不同的气候对人们的精神气质有着不同的影响一样,地形和土壤的差 别同样对社会的发展起着一定的作用。一个国家的土质如果优良,人就会自然地 产生依赖,肥沃的土地往往是平原,人们无法与强者抗争,只能屈服于封建皇权;
而山区的人们必须更加努力地去获得土地不能给予的东西,因为人们要设法保留 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因此,孟德斯鸠得出结论: 山区的人们对平民政体有着强烈 的意愿,在平原居住的人们大多希望组建贵族政体,而靠海而居的人们更支持组建融合这两种性质的政体。此外,土地的肥沃程度也影响了一个民族的迁徙,人 们总是离弃穷乡去寻找宝地,而不会离弃宝地去寻找穷乡。古有斯堪的纳维亚人 移居多瑙河流域,近代亦有日本疯狂的殖民扩张,虽然后者往往被视为对其他民 族的入侵,但亦可以被看作一种变相的移民。当然,游牧民族的政治状态享有更 大的自由,因为他们并不占有土地,所以用民法解决事情的状况少,更注重掠夺 物的分配和盗窃问题。孟德斯鸠着重介绍了日耳曼人的一项公民法萨利克法,通 过其中的继承制度阐明政治法通常服从于公民法,来说明法律文本与民族习惯和 精神息息相关。孟德斯鸠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形态也与其民族的疆域范围的大 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的观点是,领土面积小的国家施行共和政体为宜,领 土面积中等的国家施行君主政体更为稳妥,而疆域辽阔的国家则比较适合君主专 制政体。此外,岛屿和山地地形是人们崇尚自由观念的重要因素,北方地区有着 自由的传统,而在亚洲南部等温暖的地区,家庭奴隶制历史留存已久,这也是由 于气候地形不同而形成的差别。

三、孟德斯鸠自然地理学说的影响与启示 ( 一) 对自然法理论的延伸 经历了一个世纪的神学统治之后,在孟德斯鸠生活的时代,启蒙思想家们 试图摆脱上帝法的控制。孟德斯鸠从客观物质因素的角度来解释民族性格、法律 制度以及政治格局的差异,用气温、土壤等地理要素来分析风俗、习惯、宗教等 社会规范的地区性差异,这无疑是对神学的一种挑战,但也是对自然法领域的延 伸。启蒙时代的自然法观仍然建立在二元论的基础上,而孟德斯鸠的特别之处在 于: 他将对法的精神的考察纳入自然法框架之下,不只注重一成不变的自然法, 同样注重人定法。孟德斯将英国哲学家培根的经验主义与笛卡尔的理性论运用到 自然地理学说的推理中,并且受到莱布尼茨的自然神论的影响。因此,在《论法 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以客观的地理环境因素为依托,用理性主义哲学的方 法,分析现实的法律,体现了一定的现实主义精神。

事实上,在公元前500 年的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就在其著作《历史》 中,分析了地理环境对人们外表、风俗和制度的影响。到了近代,无论是机械唯 物主义的代表霍布斯,还是主张天赋人权的洛克,启蒙思想家们从各个角度入手 驳斥神学观念,以打破上帝法的垄断,孟德斯鸠的自然地理学说也通过自己的方 式为自然法进行解释,希望能够打破神学的枷锁。经过思考与总结,他既没有把 历史的进程完全归结于机械的因果关系,又肯定了物质、经济和社会的决定作用。

他强调法律和政治制度应该顺应该地的民族性格和道德风俗,但没有把人类意识形态领域的创造成果全部归因于客观物质条件。孟德斯鸠希望从客观层面来探寻 人类发展的一般规律,以挣脱神学思想在意识形态中的统治,为国家政治提供良 策。虽然孟德斯鸠在世界观方面是个自然神论者,但他在自然地理研究的方法上, 以实证代替古代思辨的推理和猜测,用客观的例证解释社会现象,这成为社会历 史研究从神学史观和唯理论转向人类社会本身的一个重要标志。孟德斯鸠的自然 地理学说,用丰富的材料证明了环境因素的作用,并对地区差异进行系统分析, 这是欧洲摆脱神学禁锢的重要标志,也预示着人类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正在向 客观主义、实证主义逐渐靠近。

( 二) 对后世法哲学理论的指引 《论法的精神》是世界文库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被伏尔泰称为理性和自 由的法典。在这部作品中,地理决定论的论点独特而极具深意,引起了西方学界 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地理环境因素的普遍重视。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受自 然地理学说的影响,发展出地理环境影响人类社会生活的理论。他认为历史的地 理基础就是那些助成民族精神的产生的那种自然的联系。地理环境承载着、见证 着人类历史的发展,世界历史的发展与地理环境之间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 系,不同的地理环境通过这一的联系创造出形态各异的人类文化。透过黑格尔的 理论,马克思、恩格斯也形成了一系列关于自然地理与人类历史发展关系的学说, 这些学说后来成为其唯物历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资本论》中谈到,经 济关系事实上不仅包括人们生产和彼此交换生活资料的方式,还包括这些关系所 依托的地理基础,这样的经济关系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基础。也就是说,经济 关系决定了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地理环境则是经济关系赖以发展的基础。可见地 理环境在一定条件下对人类社会发展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人的社会存在决定了 人的意识,而不是人的意识决定人的存在。俄国学者普列汉诺夫是马克思主义理 论的研究者,他主张地理及社会环境对社会历史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普列汉诺 夫认为自然环境是人类历史运动的一个重要因子,地理环境的属性是社会制度形 态的重要影响因素,地理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地域生产力发展。此外,我 国近代学者梁启超、严复等也曾以孟德斯鸠自然地理学说为依据探寻中西方差异 的原因。

( 三) 对社会历史领域的影响 在社会历史领域,孟德斯鸠的自然地理学说不但驳斥了神学,批判了君权 神授,同时也开启了一门以客观地理为研究对象的国家哲学,让人们能够从这一 角度来考虑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对国家政治的把握。我们可以看到,孟德斯鸠将法放在整个社会中研究,他认为立法并不是孤立的、抽象的,而是整个社会发展的 一个环节,这个环节与民族精神、时代特性息息相关,共同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形 态。同样,只有在这样的联系中,立法才能获得最大效能,体现出真正的意义。

地理环境决定论这一部分对于整本书而言也不是孤立的,孟德斯鸠一直在暗示地 理环境是国家本质的一部分,所以法的精神应当与地理因素达成某种契合。人们 受到统一的自然法指引,却创造出各种形态的人定法,孟德斯鸠则是在引导人定 法如何统一在自然理性之下。

根据孟德斯鸠的观点,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应当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结 合人民的意志,遵从民族精神,只有合适的法律制度才能够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发 展、民族和谐。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尽管地理因素对法律的影响越来越小, 但是孟德斯鸠自然地理学说的研究方法对我们这个时代的立法仍有所启迪。从洋 务运动到改革开放,中国以一种更为宽广的胸怀走向世界,中西方现代文化的差 距正在逐渐缩小,但是中西方民族特质的差异仍然存在。因此,在进行法律移植 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两国地理环境的异同,特别是在社会伦理方面,法律的移植 必须十分慎重,要特别关注新的司法制度、法治理念建立的过程,不能只追求效 率而忽视效果。此外,在权衡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之间的关系时,既要 维护国家制定法的统一性和确定性,又要让各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 习惯法的自由权利,只有充分考虑法律习惯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促进国家和平发 展。

不可否认,地理环境对生产方式影响重大,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生产关系构 成了社会的经济基础,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则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 部分。这种影响在自然力较为强大的古代尤为明显。

当今社会,随着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发展,地理因素对政治经济的直接影 响逐渐弱化,但由地理因素决定的格局对现世仍然影响深远。综上所述,孟德斯 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的自然地理学说对其所处的时代以及后世产生了深远 影响,这不仅为资产阶级提供了反宗教神学的锐利武器,也推动了历史主义法学、 马克思主义等理论的出现和发展。自然地理学说作为一种国家哲学,对当代社会 的法律制定极具启示意义: 一个民族的精神是由地理、语言、法律等要素在内的 多种因素共同致力的结果,一个地区的社会发展取决于法的精神,而培养良好的 法的精神则在于遵从当地的地理环境,找到适合其发展的立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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