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全面铺开党风廉政建设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将在原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铺开党风廉政建设进社区工作,现就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方针,激发社区党员干部服务社区、建设社区的热情,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增强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为我街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二、实施步骤(1)、宣传
教育阶段。以龙山、南司、延支山社区为试点单位,依托社区资源,通过党员学习、组织廉政教育、评议等活动,拉开党风廉政建设进社区宣传工作。(2)、监督管理阶段。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进社区工作,建立党员社区报道制度、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流于形式。通过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卡”,保证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能被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督。(3)、全面铺开阶段。
总结试点单位工作经验,全面铺开党风廉政建设进社区工作,通过开展“串百家门,知千户情,暖万人心”活动,使党员干部与居民相识、相知、相帮,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加社区建设的热情,使党风廉政建设进社区工作深入人心。二、实施内容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对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求真务实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结合我街实际,利用党员组织生活和干部培训,重点组织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引导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继续利用正反面典型教育资料,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同时注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教育,使领导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发扬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作风,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要继续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即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领导干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一手抓好业务建设,一手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既要管好自己,又要带好队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另外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要严格内部
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