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课时要寻找语文教学与法制教育的结合点。课前要吃 透教材,多角度思考,注意寻找教材内容与法制内容的最佳 结合点;
在设计教学过程时,注意渗透法律教育。
深入挖掘,刻意引领,随时抓住课文中的点滴细节向学 生灌输法律知识。如:在教学《斑羚飞渡》一课时,我抓住 课文中的细节,渗透了“保护动物”这一法律教育内容。当 学生被优美的文字、令人震撼的情节、斑羚超乎常人想象的 智慧和团队精神所吸引后,我启发他们关注造成这场悲剧的 “罪魁祸首”―――狩猎队及其捕杀斑羚的行为。学生立即 意识到这种捕杀是一种违法行为。我趁机又为同学们详细介 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禁止猎杀野生动物的相关条例, 并组织学生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给狩猎队写一封信, 谴责他们的违法行为,分析其行为可能导致的恶果。学生保 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因而得到增强。又如《变色龙》一课,我 引导学生质疑:“奥楚蔑洛夫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从中 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社会怎样的法制状况呢?”教学《孔乙己》 一课时,我又启发学生思考:“丁举人对待孔乙己的方式合法吗?如果把他的行为放到当今法制社会,他犯了什么罪? 将受到怎样的惩处?你能为孔乙己指出捍卫自己尊严的法 律途径吗?” 挖掘课程资源,让“法律”服务于“语文”。教材中的 课文能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那么,课本以外的“法律” 能否反过来服务于学生的“语文”学习呢?答案当然是肯定 的。
一是利用法律条文的语言特点,引领学生品味事理说明 文的写作方法,体会准确使用词语的重要性。说明文是初中 阶段文体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说明文的教学尤其是事理性 说明文的教学则因其枯燥乏味而让大多数语文教师头痛不 已。不妨让法律条文成为我们教学事理说明文的助手。例如, 指导学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育法》,可以从中体会其法律说明语言的准确性、条理性、 简明性以及法律条文特有的严肃性、严密性。此外,还可以 分析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 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 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五章第三十五条 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可指导学生阅读这些条文并用心揣摩 其中“应当”“不得”“鼓励”这几个词在条文中的含义和 用法,从而认识到说明文用词准确、严密的要求,感悟在写作说明文时锤炼词语的技巧和方法。
二是利用法律文书,指导学生学习记叙的表达方式在议 论文、应用文中的合理运用。我到司法部门找来了一些诉状、 委托书、判决书之类的法律文书,让学生在阅读中懂得,在 特定文体中的叙事要做到客观、准确、清楚、明了、简洁、 平实。由于有了形象、直观而典型的范例,学生便能清楚地 区分叙述在不同文体中的不同用法了。
利用语文综合性学习,创设浓郁的法制氛围。语文新课 标指出:“语文综合性学习可以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以 及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 展。”因此,开展综合性学习自然也是为学生创设法制氛围 的绝佳途径。例如,在学完前文提到的《威尼斯商人》之后, 我在班里举办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要求学生自己选择 一起“班级悬案”进行法庭审判和辩护。要求有原、被告双 方和主审法官,有申诉状和辩护词,有法庭陈述和法庭辩论, 有证人、证据、证物,有最终的法官判决等。学生个个积极 参与、情绪高涨,不仅提高了他们学习语文的兴趣,锻炼了 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也使他们对法庭审判有了 更为形象而直观的印象,法律观念自然大为增强。又如,在 学习《那树》时,我带领学生开展“我为‘老树’写诉状” 的活动;
在震惊全国的“阜阳三鹿假奶粉”事件发生后,我 组织学生开展“我为‘大头娃娃’、结石患儿做律师”的综 合实践活动……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得学生在语文课堂上呼吸到了法制文明的空气。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