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说喜欢文字,颇有点附庸风雅之嫌,小可既非文艺圈人士的考究, 又非小资阶层的闲适,碌碌庸才,对于文字,仅此喜好而已。美食对我而言也有 点奢华,因为我喜欢的食物,多不登大雅之堂,上不了席面,隐于山林,藏于市 井,不足为饕餮之徒道也。比如什么野地里烤的红薯,乡间煮的毛豆,小时候电 影院旁边的绿豆粥,每次我一说,老婆都在旁边摇头。
美食也是因人而异,就像川菜的麻辣令喜欢者大呼过瘾,对于饮食清 淡者而言,是一次很痛苦的磨难;文字也是,有人喜欢白话文的简洁明快,有人 则喜欢古体文的对仗严谨。
对于品尝美食,我是没有一点心得的,我更不是到处搜罗美食小吃的 吃货,旁人如果问我哪里有美食我更多的是一脸茫然。我只是喜欢美食的感觉, 特别是喜欢菜品色感的搭配,比如说用洁白的盘子里面放一些碧绿的菜肴,点缀 上几粒鲜红的枸杞,对于我来说,简单,清淡,赏心悦目比食物本身更有趣味。
另外,我看到洁白透亮的餐具时,不由得总想起肤如凝脂,手如柔荑 之类的词汇,老婆则严肃的批评我思想不健康。指尖所及精美的餐具,火花四溅, 心神激越,作文也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得一二佳句,辗转反侧,欣喜若 狂,夜不能寐。
其实,做饭与作文颇有相同之处。
一个好的厨师,做出来的饭菜讲究色味香俱佳,一个好的文人,写出 来的文字也应该神形兼备,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虽然我做饭不多,还是稍有心得的,美食需要厨房,需要葱姜蒜等佐 料,做饭需要荤素搭配,营养均衡,作文需要书房,当然,趴在炕头上也行,需 要喜怒哀乐等情绪,需要和读者有思想的共鸣,有理念的碰撞,才能最终赢得读 者对文字的尊重。平时我下厨机会不多,却总爱在微信上秀一下自己的厨艺,老婆对此 颇有微言,好像现实生活中,我真的是一个贤惠家庭煮男,其实不然,这真是我 的不对,出风头了,抢了老婆人家的功劳,有点不应该,也失厚道。
但是,我还是蛮喜欢做饭的感觉的,特别是心情大好的时候(反正一 年也好不了几次)。做饭需要心情,就如作文需要情绪一样,厨师心情好的时候, 做出的饭菜才更有味道。我也是,站在厨房,看着案板上的鸡鸭鱼肉,青菜萝卜, 如同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你,捣蒜泥的干活!” “你,去把鱼收拾出来!” 在我家三人组合中,本将军排名靠后,平时说话是没有人听的,好不 容易有次当家做主的机会,一定不会错过。
“想吃饭不” “干活去!” 气定神闲,我先喝杯饮料再说,不要惹厨师不开心,我可要做饭的哦。
喜欢美食更多是为了填饱肚子,我们才能在风雨中走的更远,喜欢文 字则是让我们的灵魂不至于沉沦,用单纯的心灵感受这世界的美好。
有关美食的散文_关于美食的散文推荐:那些与美食有关的事儿 黄闷鸡块:一个人的八级厨师 记忆中,很多事情都已事过境迁,不复当年,不过仍有些久久地占据 着心田,令我思绪万千。
我无法忘记最初做的黄闷鸡块,虽然只是件极小的事情,对我影响却 不同其它。我得说那是一种开始,是它让我突然明白了饭菜并非为了裹腹那么简 单,有些时候,人们对待美食的态度,其实也是对待生活的态度。
那年冬天,为了做一道菜,我第一次下了厨房。之所以如此,一是为 了来我家做客的乡邻、长辈,我不想让他们觉得离家四年,什么也没学会。另外就是想给女友的母亲留个好印象。此前,女友表情冷漠、口舌锋利的母亲已不止 一次说过我,说连饭菜都不会做的男人,决不会是个好男人。她本就对我不满意, 女友又非常孝顺,不愿拂了母亲的意思,只寄希望我能通过她的考验让她转变观 念,成全我和她的爱情。
那是我第一次做菜。之前,我从未做过饭菜,小时候只是帮姥姥烧烧 火、端端菜盘、收拾桌子,连菜都不会切。到部队后才有了进厨房的经历,也不 过是每周例行公事地到炊事班帮帮厨而已。尽管如此,我还是学会了择菜、切菜、 摆盘、调味等基本功,并在帮厨的中把炒菜的程序熟记于胸,自己动手炒菜却是 没有过的事。
我决定为大家做一道“黄闷鸡块”。鸡在家乡一直是道比较传统、比较 尊贵的菜,常常用来招待客人。在家乡的酒宴上,鸡是第一道大菜,鸡做的好不 好直接影响人们对接下来食物的心情。
我以部队所看到的程序进行操作,先将切好的鸡块用油炸至金黄色后 盛出沥油,再放入油将姜片、葱段。因为在乡下,佐料没有那么齐全,能代替的 则代替,不能代替就舍弃。没有料酒就用白酒,没有生抽就用酱油,没有香菇、 笋片则以土豆应付。待葱、姜爆好锅之后,放入土豆,然后把酒和酱油等调好的 汤汁加入,稍后把沥干的鸡块倒入,并加盖以小火焖煮,待汤汁近干可以出锅前, 我又别出心裁地取了两个油炸的红辣椒切成块状摆在盘边,再把烧好的鸡块装入 盘中。就这样一盘色泽金黄边上点缀着几点暗红的黄焖鸡块就做好了。
不知道我的“黄闷鸡块”是否成功,但是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我的乡邻 和长者十分满意,吃得浑身冒烟,气氛也格外热烈。推杯换盏间,不仅把鸡吃得 一干二净,还在饭后借着酒兴以十分肯定的语气说我学过厨艺。我不知该如何对 他们说,只半开玩笑地说了句,“我可是个八级厨师哩”。我完全没想到可爱的乡 邻和长辈们竟然不知道厨师没有八级,而我顺口说出的一句话,也由此给自己戴 了一顶“八级厨师”的帽子。
无论是“黄闷鸡块”还是“八级厨师”都没能改变女友母亲的态度,尽管 她也由衷地夸赞过我的“黄闷鸡块”炒得的确与众不同。谈及我和她女儿的事情, 却坚决得如同她大块嚼食鸡块一样,毫不留情。
我最终没能留住女友,在她母亲坚定不移的反对中,女友和我分了手。
我得承认女友母亲的眼光,她看好的那个男人真得很有“钱”途,短短几年,那个男人就让她的女儿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现在,我偶尔会和爱人说起“黄闷鸡块”与“八级厨师”的故事,然后被 她满怀爱意地取笑着。家中的饭菜依然是我在做,爱人满口生香吃饭的样子,却 是我最快乐的事情,那时,我觉得天底下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
对于女友的母亲,我早已忘了恨她,她为了让女儿生活好一点的想法 并没有错,对于一个没有错的人,我有什么理由怨恨呢!那些吃过我做“黄闷鸡块” 的长辈们大都不在了,惟他们的纯朴常常让我怀念。人的一生能有些值得怀念的 往事,难道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吗。世界不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幸福,才格外的美 好! 叫花鸡:丑陋的往事 清晨的阳光斜照到书桌上的时候,房间里突然传来一股荷叶与鸡的清 香气息,我忍不住伸长了鼻子。那是我熟悉的“叫花鸡”味道。同室的工友开始在 餐厅里唤我,他说早上下夜班路过菜市口看到新出一家卖“叫花鸡”的摊子,就买 了一只。工友浙江人与我邻省,难得在同一家公司相遇,便合租了这套房子,吃 食也不分彼此。
我和工友都爱“叫花鸡”。工友喜欢它是因为来自故里,有故乡的味道。
我喜欢它则是与一件丑陋的往事有关。我把那件事称为丑陋并不过分,因为它让 我们伤害了一个人,而他至今仍蒙在鼓里。我为此发过誓,要自己永远不能忘了 那件事,要用那件事时时提醒自己,“损人利己的事情不能做,损人不利己的事 情更不能做”。
那件事发生在八十年代初期,是我和表弟所为。那时候,家乡的生活 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仍然十分贫困,食物依旧以青菜萝卜为主,荤腥味只在逢年 过节时可以一嗅。现在想起书中“三日不食肉味,嘴中都能淡出鸟来”的句子,不 禁有些赧然。我们那时如能三月食一次肉味,也算不得可怜了,真不知道嘴里当 时淡出的都是些什么。
暑期中的一个雨天,我和表弟原想到生产队的芦苇荡里偷些鸟蛋。此 前,我们就经常在下雨天到芦苇荡里偷鸟蛋。只有在下雨天,看苇的老人才会躺 在窝棚里,他不相信会有人冒雨偷芦苇。我们不偷芦苇,只偷鸟蛋。我们偷鸟蛋 也不是为了吃,太小,如指头,吃不着。我们偷回去孵着玩,希望像鸟妈妈那样,孵出来养着。但每次偷回的鸟蛋不是被猫吃掉,就是不小心挤碎,只是我们仍乐 此不疲。
我和表弟像往常一样钻进芦苇荡,没想到我们钻进的地方正躲着几只 避雨的小公鸡,它们被突如其来的动静吓得四处乱飞。其中一只竟误闯入芦苇深 处的拉拉藤中,不停地发出惊恐万状的叫声。雨虽然很大,我还是十分心虚,唯 恐看苇老人听见,蹲在芦苇丛中东处西望不知如何是好。表弟虽小我几天,胆子 却大,他扑身上前,一把就将缠在藤中又扑腾又叫唤的小公鸡摁进水里。我想像 不出平时在课堂上呆如木鸡的表弟,这会儿手脚竟如此利落。过了好久,没见看 芦老人有动静,表弟才将手中的小公鸡松开。谁知小公鸡已不知何时被表弟摁在 水中闷死了。我害怕极了,鸟蛋也不敢偷了,就催表弟离开。表弟见鸡死了也开 始紧张,见四周无人便把鸡裹在披着的塑料布下和我离开了。我们最终没有扔掉 鸡,当然也不敢带回家,而是去了表弟父亲护林的棚子(表弟父亲是护林员,白 天在家,晚上回来)。我们决定把鸡吃掉,因为没有锅,就学着从小人书上看来 的“叫花鸡”样,从棚子里找了点盐抹上,连同顺手摘的玉米用叶子捆上,包了泥, 然后用柴火堆着烧。可能是柴太湿的缘故,火一直烧不旺。断断续续烧了近一个 小时后,我和表弟又累又饿又紧张,又怕他的父亲突然回来,便熄了火。
鸡的味道很美,渗着淡淡盐味和玉米清香的鸡肉,嫩嫩得,嚼在嘴里 异常爽滑。只是第二天,我和表弟同时拉起了肚子,一前一后在村医院里打点滴。
此后那段时间,我一直惴惴不安,听到“鸡”字就紧张。开学后,邻班一个同学失 学了,听说是他把家中留给他交学费的鸡看丢了。那时候鸡的价格非常便宜,一 只五六斤重的大公鸡才二三元钱,可那时一学期的学费也只有二三元钱,到学期 结束时,还时不时会退回几角或几分钱来! 我知道,那时候小,不懂得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即使做过一 些错事也能得到原谅。但是,我们不能以为事小就肆意为之,因为很多对别人不 利的事情,对自己也不一定有益呀。
工友买的“叫花鸡”并不理想,他边吃边自嘲地和我说,现在食物再也 无法和以前相比了,环境污染和工业化生产让一切原本的东西都消失了。我只能 陪他笑笑,说这就是现代的社会! 我吃过工友从老家带来的“叫花鸡”,异香扑鼻,味道极其鲜美。工友 还给曾我讲过做“叫花鸡”的程序。他说,老家用来做“叫花鸡”的鸡都是自家放养 的,在除去内脏后填入绍酒、姜、葱等佐料,然后用猪网油、荷叶等分层包裹、扎紧,再涂上酒坛泥,放文火中煨烤三、四个小时…… 没想过做“叫花鸡”会如此麻烦,就像我没想到当年会在无意中杀了一 只鸡,并闹了肚子,还因此把一个同学的学习生涯耽误了。而人从小到大的一生 不正是因了这些不可想像的事情,才变得格外丰富多彩! 我想,我会永远记着那件丑陋的往事,因为是丑陋的,我才会避免再 次重复做出这样的事情! 昂 刺:一溪忽略在故乡的春水 几日前,朋友聚会,没想到会有一道野生昂刺鱼烧豆腐。我原在水边 长大,对鱼一直有种说不清的喜爱,只是这些年鱼大多为人工饲养,吃鱼的心情 淡了许多。昂刺现在也越来越少了,这种鱼多为野生,因为它多在静水或江河缓 流中活动,喜欢栖身水底,且又长不大,小的如指长,大的也不过七八寸长,饲 养价值不高。昂刺鱼烧豆腐的味道极美,鱼香肉滑,豆腐也极嫩,入口即化。由 不得多吃了几口,竟唤起了我对它的思念。
昂刺书名黄颡鱼,《本草纲目》[鳞部第四十四卷·鳞之四]黄颡鱼记 有:“黄鱼(古名)∶颡、颊以形,以味,以声也。黄颡,无鳞鱼也。身尾俱似小, 腹下黄,背上青黄,腮下有二横骨,两须,有胃。群游作声如轧轧。性最难死。
气味甘,平,微毒。”由此可知,黄颡古时又叫黄颊,头宽嘴阔,形似鲇鱼,体 型轻巧,十分灵活。昂刺无鳞,但有锯齿状的鲠刺分长两腮和脊背处。捕捉起来 十分棘手,一不小心就会被扎伤手指或手掌。
昂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强,在不良环境条件下也能生活,因此分布 十分广泛,称谓也各不相同。在四川,人们通常都称它“黄腊丁”;上海人则叫为“昂 牛”;苏州人谓其“汪钉头”;东北人喊“嘎牙子”;南昌人多唤“黄丫头”;湖南人号其 “黄鸭叫”;惟南京、扬州、宁波等处多叫它为昂刺或汪刺鱼;杭州人也喜欢叫它“黄 鼠狼儿”。更有些地方直呼“棺材鱼”。我知道这种叫法是因为昂刺背上的鲠刺, 刺有毒,被扎者无不感到其痛无比,如不极时处理,伤口还会迅速肿胀。小时候 我们常用尿来消炎,我们不止一次听长辈们说过,童子尿对昂刺刺毒最有效。不 知道这种说法是否有科学依据,却十分管用。每每被扎就撒上几滴,伤口果真不 再那么疼痛,自然也不会肿胀。由此,我对那些长辈格外向往,觉得他们太伟大, 太有智慧了。如今终于明白,他们所凭的不过是长期积累的经验。但我仍然十分 尊重他们,他们应用经验的方式是值得学习的。我偏爱故乡对昂刺鱼的另一叫法——“嘎吱爱”,这种叫法源自它发出 的声音。在故乡,昂剌曾十分普遍,且极易钓取。最令我们好奇的是昂刺所具有 的发声本领,“嘎吱、嘎吱”也有人说是“昂刺,昂刺”。叫声听上去并不优美,但 是能看到可以发出声音的鱼已经足够我们震惊了。我们对昂刺总是格外关注,每 次捉到都要放在缸中或瓶里养上。昂刺的生命力极强。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 像所有贪玩且没有耐性的孩子一样,好奇心很快就过去了,就会因为贪恋其他而 把昂刺忘得一干二净。过了不知多久,偶尔有一天突然发现,它竟然还在缸底悠 然自得地游着,捞起它又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叫声,让自己兴奋得仿佛发现了 新大陆的哥伦布。
昂刺在故乡的鱼类中,是最好吃的一种。家常的做法是昂刺鱼烧蒜苗 或烧豆腐,因为这两种食物同样出自乡间。将昂刺鱼洗净入锅油煎后,加入姜、 葱、醋、酒等,然后加入适量的水,水沸后将洗净的蒜苗段或切好的豆腐倒入, 再加入适量盐同煮。如此烧出的昂刺鱼,肉味鲜美,口感滑爽,昂刺鱼肉极细嫩 且没有竖刺,惟一根横骨三根鲠刺,可以放开手脚大吃特吃。不像别的鱼,浑身 是刺,一不小心就会鲠在喉中,咽不下去,又吐不出来,实在不是滋味。后来读 到汪曾祺老先生的文章《故乡的食物》,说“昂嗤鱼其实是很好吃的。昂嗤鱼通 常也是汆汤。虎头鱼是醋汤,昂嗤鱼不加醋,汤白如牛乳,是所谓‘奶汤’。昂嗤 也极细嫩,腮边的两块蒜瓣肉有大拇指大,堪称至味。”在知道昂嗤即昂刺而不 知汪老先生籍属高邮之前,我一直坚定地把他当作老家人。
突有一日,在网上发现“一溪春水泛黄颊”这句描写昂刺的诗句,查了 半天却没找出是何人所写,只知道出自元诗。其实,找不到原诗的出处并不要紧, 让我感到惭愧的是,一直自称在水边长大,还无数次捕过昂刺,吃过昂刺,竟然 把昂刺属于春天都忽略了。唉,真是对不起那溪在故乡泛了多年的春水呀! 有关美食的散文_关于美食的散文推荐:探索深山美食 初春,大地苏醒,在一个天清气朗的清晨,我背上行囊,踩着松软的 土地,轻抚柔软的柳条,来到一座山脚下。地上的野草刚刚冒出绿芽,我不忍下 脚,于是绕开她们,我为做了这样一件小小的好事而兴奋不已。深呼吸,空气里 满是泥土青草的芳香,再没什么可干扰我的好心情。
今天的行程是大山深处,我将去山涧品一品古色古香的野味。这是一座不被尘世沾染的山林,道路已经被枝繁叶茂的树木掩盖,我 扒开他们,走出一条道来。道路有些崎岖,天然形成的石子泥土组合起来高低不 平,走惯了城市里的平坦大道,脚掌一下子有些吃不消,我走走停停,一心期待 远处的风景。
偶遇一块约五米长、三米宽的大石头,我决定在上面躺一躺,旁边有 棵柿子树,刚刚吐露新芽,我望着它,仿佛看到秋天上面挂满红灯笼,色彩艳丽, 勾人垂涎。我咽了一口吐沫,心想,这山间的美食一定不少。继续向前,我看到 了杏树、桃树、橘子树,还有核桃树,一片繁花似锦,真是意外之喜,嗅一嗅, 香气扑鼻。
走着走着,突然一条瀑布引入眼帘,虽没有“飞流直下三千尺”,却也 “飘逸潇洒”,瀑布大概两米宽,水从山涧流出,走进一点会有清冷之感,瀑布汇 集处,似有鱼儿游动,凑近一看,果真如此,我打算回程时捉一条回去。
再向前走,是一条通往山顶的路,路上有一条沟渠,应该是某个勤劳 的农民多年前挖的,两旁长满野草野花。上山的路更加艰难了,一不小心就会被 不知名的植物刺到,而且我必须攀着路两旁的树前进,否则会滑回原地,但是为 了吃到纯正的野味我咬牙坚持。
眼尖的我看到一只灰色的兔子躲在树后吃草,我决定把它抓住,晚上 回去饱餐一顿,因为我知道它的味道鲜美无比。大概六七岁的时候我曾尝过那味 道,是爷爷在山上打的,奶奶亲手烹饪,不知道加了什么酱料,那肉尝起来清香 爽口,回味无穷,但自那以后我再没尝到过那种鲜香。
我追着兔子跑啊跑啊,倏忽,它钻到林子里去了,追不上了,那就放 过它吧。
我拿出背包里的饼干咬了一口,真是饿了。
人为什么一定要吃饭呢我这样问自己,对着刚才逃过一劫的兔子心生 愧疚。但是转念一想,人吃动物并没有错,因为动物也会伤害其他的生命,自然 生态就是如此循环,才组成了一个永不断裂的食物链。
终于来到山顶,山顶上有一块宽阔的大草坪,我尽情奔跑跳跃,散尽 平日烦忧,一头野猪一闪而过,两只梅花鹿朝我望了望也跑了,大概觉得遇到了 可怕的敌人。听说多年前山下也曾住着一个村子,有二十几户人家,但是10年前年轻人都搬迁到了大城市,留下几个孤寡老人渐渐没了人烟。
站在山顶看风景有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山下几所还没倒下的土房子 显得那样矮小。
我感慨:人终究抵不过时间的变迁。
我想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想到了我的父辈也曾背井离乡。人们拼命 逃离乡村,跑到大城市追求富裕,渴望吃到山珍海味。但在城市待久了,却又怀 念起深山老林的野味。原来,兜兜转转,我们都离不开一个“吃”字。
返回时我决定让瀑布下的鱼儿继续自由自在。
还是保持这座山的原貌吧,希望我没有打扰到这里的一草一木,就这 样轻轻地来,轻轻地走,不带走一片树叶。
这一次美食探索最终一无所获,我却有些庆幸,因为城市里的美味已 经足够...... 回到魔都,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尝尝深海800米的海鲜自助大餐, 一饱我的口腹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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